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与@@数字技术@@的指数型革新@@,我们正在经历一@@个互联网@@热潮方兴未艾@@,大数据@@浪潮汹涌而来的快速变革时代@@。一@@方面@@,我们享受着网络与@@技术@@带来的跨越时空的便捷@@、秒速运转的效率和海量更新的知识@@;另一@@方面@@@@,我们也无法摆脱在网络世界中遭受恶意攻击的担忧@@、晦暗权力的裹挟和无所遁形的恐惧@@。在网络社会@@已成为重要社会形态@@,线上生活已占据人们生活主流的今天@@,有鉴于此@@,本文尝试将网络社会@@纳入政府@@治理的宏观框架@@,讨论线上生活存在的公@@共难题@@,提出线上政府@@@@的构建设想@@,分析线上政府@@@@的治理机制@@,致力于实现网络社会@@的法治化治理@@。

  一@@、网络社会@@特征及其治理困境@@

  自@@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引入中国@@至今@@,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中国@@社会留下了互联网@@时代的深刻烙印@@,不止于此@@,一@@个以网络应用为基本特征@@、与@@传统社会既分离又关联的中国@@网络社会@@正在形成@@。网络社会@@吸引了许多中外研究者的探究目光@@,对网络社会@@的认识和研究也经历了从基于物理设备架构的网络空间@@到作为一@@个新的社会形态的网络社会@@的发展过程@@。技术@@架构的网络空间@@为网络社会@@提供了新的互动路径和运行逻辑@@,而新的社会形态又为网络社会@@注入了意识形态和文化氛围@@,使网络社会@@融合了网络技术@@与@@传统社会特征的同时@@,还产生着奇妙的组织反应@@,演变出更为复杂和深刻的社会特性@@,体现为流动性@@、隐匿性@@、共态性和公@@共性的社会特征@@。

  流动性意味着网络社会@@在信息流动@@、关系流动@@、人员流动和资本@@流动的速度和广度上都超越了传统社会@@。鲍曼曾将当代社会的特征总结为@@“流动的现代性@@”,[1]网络社会@@的发展无疑从空间@@拓展和技术@@提升上为社会的流动性提供了助力@@。卡斯特在分析网络社会@@中提出了@@“流动空间@@@@(space of flows)”的概念@@,[2]网络社会@@中一@@切事物都围绕信息@@、资本@@、技术@@的流动而建立起关系结构@@,网络空间@@通过网络节点和核心之间的流动实现其信息化@@、社会化@@,并与@@其它空间@@发生着动态的权力关系和资本@@关系@@。网络节点之间快速的信息交换与@@关系流动@@还使得传统的权威中心难以牢固确立@@,使网络社会@@呈现出无中心@@、扁平化的特点@@,权威可以随时建立@@,流动性又能将其随时击破@@,网络社会@@呈现出比传统社会更为复杂的运行模式@@。

  隐匿性@@既表明网络社会@@的运行机制处于@@“黑箱@@”之中@@,也喻示着网络社会@@的权力运行法则遁于无形@@。网络社会@@中信息@@、资本@@、关系的流动背后依赖的是算法的推动@@,算法本身的技术@@壁垒以及产权保护使得推动网络社会@@运行的算法难以透明@@,且随着社会复杂性的提升算法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复杂算法的存在使网络社会@@成为一@@个@@“黑箱@@”,“虽然我们可以获得黑箱@@的输入和输出信息@@,却无法弄清楚输入数据@@如何变为输出数据@@@@”。[3]在这个黑箱@@之中@@@@,突破了传统基于信息控制的管理体系中对权力的配置和约束@@,实现了权力的隐身@@。在符号化@@、流动化和意义建构的网络空间@@之中@@@@,存在权力主客体交换的随机性@@,权力的客体可能意识不到权力关系的存在@@,权力就能在认知以外和无意识的层面上实现@@,完成自@@身的隐身@@。[4]而在这个过程中@@,价值观@@、特权就被隐藏在了算法的编码规则之中@@@@。

  共态性意指网络社会@@是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混合形态@@,虚拟空间@@与@@现实社会密切融合@@,形成了既互相独立又相互影响的高度结合的共生存在方式@@。[5]对于网络社会@@的属性@@,既有人认为网络社会@@应是纯粹的虚拟社会@@,因而不需要政府@@的监管和法律的保护@@;也有人认为网络社会@@就是现实社会的延伸@@,需像现实社会一@@样加以事无巨细的管理@@。事实上@@,网络社会@@既具备了与@@现实社会不同的虚拟性特点@@,又无时无刻与@@现实社会产生着高度关联@@。一@@项线上行动的完成@@,线下环节往往是其不可缺少的一@@环@@,在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是现实中真实的个体@@,网络交易的最终完成倚赖线下的货物流动@@……离开了线下的真实社会@@,资本@@、技术@@、人员就成为空话@@,网络社会@@便会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也正因为如此@@@@,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在网络治理中变得尤为重要@@。

  公@@共性意味着网络社会@@在传统的社会公@@共领域之外@@,培育出了一@@个新的公@@共领域@@。哈贝马斯笔下的公@@共领域是介于公@@权领域和私@@人领域的中间地带@@,“在这个领域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一@@起@@,他们在理性辩论的基础上就普遍利益问题达成共识@@,从而对国家活动进行民主的控制@@”。[6]网络社会@@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播和交流模式@@,强化了网络媒介的公@@共性@@,在削弱精英对舆论的主导地位的同时为普通民众的交往与@@互动提供了全新领域@@。[7]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使网络社会@@具有了政治空间@@@@、公@@民@@社会的部分特征@@,在为民众提供大规模讨论场域的同时挑战着政府@@的治理能力及其单方治理的合法性@@。

  网络社会@@的流动性为人们的社会交往和生活改造提供了便利@@,公@@共性为意见的自@@由表达和群体的力量集结提供了通道@@,网络社会@@迅速成为人们生活交往的重要场域@@。截至@@2016年底@@,中国@@“.CN”域名注册保有量超过@@2000万@@,居全球国家域名首位@@;中国@@网民规模达@@7.31亿@@,人均每天上网时间达@@4小时@@。[8]在线上生活成为我们引以为豪的时代标志的同时@@,不能忽略的是网络社会@@的隐匿性@@还潜藏着对社会公@@平尺度的价值拷问@@,共态性也隐喻着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碰撞磨合@@,网络社会@@的运行中出现了许多公@@共危机与@@治理困境@@,制约着网络社会@@的有序运行和良性发展@@。

  公@@民@@与@@网民的身份错位@@。网络社会@@的共态性体现了网络社会@@虚拟与@@现实结合的特性@@,网络社会@@中的虚拟身份@@——网民在现实社会中对应着实体身份@@——公@@民@@。但网民与@@公@@民@@的身份并非是一@@一@@对应的@@,一@@个公@@民@@在互联网@@中可能衍生出多个网民身份@@,而由公@@民@@化作的网民在言论@@、行为上能够展现出同公@@民@@本人言行的巨大差异@@,甚至表现出多重人格@@。正是由于公@@民@@与@@网民在身份上的非对称性@@,网民在网络社会@@中对言论的真实性和行为的合法性意识较为薄弱@@,同时公@@安机关对网络谣言@@、网络犯罪等违法行为存在难以追踪@@、取证并落实到公@@民@@身份的惩处上等问题@@,以致网络谣言@@、网络犯罪近年来呈高发增长趋势@@。

  地域与@@网域的对接失调@@。网络空间@@作为在信息技术@@基础上创设出来的虚拟空间@@@@,具有空间@@上的无限性@@,当治理活动从网络社会@@延续到现实社会时@@,网域的无限性同传统的基于地缘的属地管理之间就出现了对接上的困难@@,导致网络上的治理问题无法准确与@@现实社会中的辖区对应解决@@。地域与@@网域的对接失调@@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尤其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地@@与@@违法犯罪行为结果地相分离是网络违法行为的显著特征@@,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地@@、结果地与@@违法犯罪活动藉由的网络平台@@往往分处几个不同的管辖地域@@,公@@共部门尚未对此形成规范的职责分担机制和部门间协调机制@@,导致一@@方面@@网络违法案件大量积压在网络平台@@公@@司的注册地@@,使当地公@@共部门不堪重负@@;另一@@方面@@@@同一@@辖区公@@共部门间的联动也因改革进程@@、案件处理能力的不对等而出现协调困难@@。

  线上与@@线下的管理失序@@。网络社会@@创造出了许多传统社会未曾出现过的交往场景和互动方式@@,同时也对传统社会已有的交往场景和互动方式进行了拓展和延伸@@。我国目前对于线下生活已形成一@@套全面而系统的管理模式@@,但这样的管理模式在线上生活中可能会遭遇不适@@,一@@方面@@线下的管理模式可能无法应对线上新创设的场景和互动方式@@,另一@@方面@@@@对同样的管理场景也可能难以实现线下与@@线上的一@@致性管理@@。例如传统保障社会安全的技术@@手段更多@@针对的是防范暴力的袭击@@,而线上的网络安全则聚焦于防止数据@@的攻击@@,对于网络安全的全新内涵@@,线下的安全保障体系自@@然出现适用性上的障碍@@;又例如线上经济活动是对线下经济活动的拓展和延伸@@,商品的买卖和利润的获取都应缴纳相应税款@@,但由于场景和交易方式的变化@@,线上经济活动的税收问题仍然亟待解决@@,出现线上与@@线下的管理失序@@@@。

  公@@域与@@私@@域的分野消弭@@。网络社会@@不仅将@@“公@@”与@@“私@@”融入同一@@场域之中@@@@,也使公@@域与@@私@@域在技术@@进步与@@交往便利之下不断侵入对方边界@@,网络社会@@中公@@域与@@私@@域的界限渐渐消失@@。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大数据@@分析能力的不断提升@@,网络社会@@中的个人变得越来越透明@@,公@@权力对个人隐私@@的窥探@@、采集和分析将会成为难以阻止的可能@@;而网络社会@@的包容性又使个人参与@@公@@共事务@@、引导社会舆论@@、成为意见领袖变得越来越容易@@,私@@事公@@化的情形常有发生@@。网络社会@@中公@@域与@@私@@域的界限将日渐模糊以致消弭@@,对公@@域秩序的冲击和私@@域隐私@@的侵犯将成为新的问题@@。

  网络社会@@作为新的社会空间@@@@,并非独立运行于网络的虚拟世界@@,而是与@@现实生活产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深刻的改变着社会权力结构与@@交往关系@@。正因为如此@@,公@@共部门有责任对网络社会@@的运行秩序加以管理@@,对网络社会@@中出现的公@@共危机加以化解@@。在线下管理体制与@@线上生活实际存在诸多冲突的情况下@@,如何构建适应于网络社会@@的治理体系@@,实现线上生活与@@线下生活的完美衔接@@,推动网络社会@@与@@传统社会和谐一@@致发展@@,是现代政府@@需要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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