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政府@@职能@@转变@@@@蕴含着理论与@@过程双重逻辑@@。一@@方面@@,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和治理方式的变革直接关乎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面推进@@,而兼顾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的政府@@职能@@转变@@@@@@@@,天然地成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突破口@@。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职能@@转变@@@@遵循着@@“国家@@职能@@—政府@@职能@@—政府@@职责@@—职责体系@@”的过程逻辑@@@@。这两种逻辑在@@改革内容和发展脉络上具有内在@@关联@@,并统一@@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场域中@@。基于此@@,下一@@步改革应当聚焦治理方式变革和治理能力提升@@,重点把握三@@项原则@@:一@@是要@@在@@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动态均衡中调整职能边界@@;二@@是要@@将政府@@职能@@转变@@@@和治理工具的应用创新有机统一@@起来@@;三@@是要@@打破自@@发形成的职责结构模式@@,推动职责体系@@重塑@@。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作为总览全局的发展目标@@,如何切实有效地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成为推进各项体制机制改革的立足点与@@归宿@@;而兼顾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的政府@@职能@@转变@@@@@@@@,无疑是关键所在@@@@。

  立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政府@@职能@@转变@@@@可以从@@两个维度进行透视@@:一@@方面@@,作为国家@@和社会@@运行的重要@@一@@环@@,政府@@体系的运转与@@变化无疑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而政府@@职能@@及其转变恰恰是政府@@体系内在@@运行与@@改革演化的核心所在@@@@;另一@@方面@@@@,我国改革开放的一@@系列进程@@,既是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也是不断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过程@@。由此@@,可以抽象出观察政府@@职能@@转变@@@@的双重视角@@:一@@方面@@着眼于理论推演@@,梳理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治理@@与@@国家@@治理@@之间的内在@@关联及其作用方式@@;另一@@方面@@@@着眼于过程梳理@@,通过对@@政府@@职能@@转变@@@@历程的描述透视其与@@政府@@治理@@@@、国家@@治理@@之间的现实关联@@;同时@@,在@@理论逻辑@@与@@过程逻辑@@相互映照和统一@@下@@,系统地思考未来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理论逻辑@@:职能转变@@—政府@@治理@@—国家@@治理@@

  现代国家@@治理@@无疑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其核心在@@于国家@@治理@@体系的构建与@@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之核心主体@@的政府@@无疑发挥着关键作用@@。从@@逻辑上讲@@,政府@@治理@@可以从@@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两个维度加以理解@@,前者指的是政府@@在@@应对@@公共事务时所具有的潜在@@或现实的能力@@;后者则指政府@@如何实现自@@己的意志@@,直观表现在@@政府@@与@@多元主体@@的关系上@@。当然@@,这种架构并不意味着二@@者截然分开@@;实际上@@,二@@者本身是相辅相成的@@。例如@@,治理能力提升之后客观上就会催生治理方式的变化@@,而治理方式的更新无疑可以提升治理能力@@。换言之@@,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和治理方式的变革直接关乎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面推进@@,或者说@@,“政府@@治理@@理论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2]而反映到@@行政实践中@@,兼顾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的政府@@职能@@转变@@@@@@,无疑天然地成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突破口@@。这种从@@@@“职能转变@@”到@@“政府@@治理@@”再到@@@@“国家@@治理@@”的演绎@@,层层推进@@、渐次@@深入@@,体现出国家@@治理@@现代化@@场域中政府@@职能@@转变@@@@的理论逻辑@@@@@@。

  (一@@)政府@@在@@国家@@治理@@主体@@格局中占关键地位@@

  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包含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三@@个重要@@的次@@级体系@@。[3]这三@@个体系塑造了规范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社会@@行为的程序与@@制度@@,而其各自@@的运行规则及其交织互动则有效地嵌入现代国家@@治理@@的内在@@逻辑之中@@。通俗地讲@@,现代国家@@治理@@表现为包括国家@@政权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利益相关者在@@内的多元行动@@者之间的协同与@@互动@@,其关键在@@于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之间的博弈与@@合作@@。当然@@,无论是从@@行政体系的运作过程还是从@@治理能力的推进实践看@@,在@@多元主体@@结构中@@,政府@@这一@@主体@@依旧占据着主导地位@@,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甚至可以说@@,其他主体@@的顺利成长及其力量的有效发挥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或引导@@。

  (二@@)以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通俗地说@@,政府@@职能@@转变@@@@有助于提升治理能力@@。这一@@观点@@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得到@@论证@@:一@@方面@@,职能转变@@意味着要@@重新定义政府@@的角色@@,明确新形势下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进而在@@这一@@基础上有效地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不到@@位等问题@@。另一@@方面@@@@,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是打造@@“有为@@政府@@@@”。政府@@职能@@转变@@@@并不能简单地被理解为@@“放权@@”,也不意味着职能的体量越小越好@@。实际上@@,对@@于政府@@的衡量@@,应当更关注@@其能否切实有效地管理好国家@@@@、社会@@。这就意味着要@@将@@“有为@@政府@@@@”视为职能转变@@的核心@@,围绕如何推动政府@@更加@@“有为@@”进行改革@@。结合这两方面来看@@,一@@个@@“对@@路@@”且@@“有为@@”的政府@@及其职能结构@@,才是改革的最终指向@@。

  (三@@)以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治理@@方式变革@@

  正如前文所述@@,政府@@治理@@方式直观地表现在@@政府@@与@@多元主体@@的关系上@@,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恰恰也就是调节政市@@、政社@@、政民关系的过程@@。一@@方面@@,政府@@应当从@@微观经济活动和市场@@行为当中坚决退出@@,改变过度干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4];另一@@方面@@@@,推动政事分开@@,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购买@@,改革社会@@团体审批登记制度@@,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同时@@,切实遵循法治@@,防止公权力滥用@@,维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捍卫社会@@秩序与@@公民自@@由@@。总而言之@@,借助职能转变@@这一@@关涉着政府@@与@@多元主体@@关系调试的载体@@,削减对@@市场@@的不正当干预@@、调整社会@@管理职能@@、增强公共服务职能@@、保障公民的正当权益@@,并有效地将多元主体@@格局融会贯通@@,从@@而变革政府@@治理@@方式并使政府@@职能@@与@@其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定位相一@@致@@,最终切实有效地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三@@、过程逻辑@@:国家@@职能@@—政府@@职能@@—政府@@职责@@—职责体系@@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职能@@转变@@@@的理论认识和改革探索不断推进@@。依据具体内容和着力点的不同@@,这一@@过程可以大略地划分为三@@个阶段@@,并基本遵循着@@“国家@@职能@@—政府@@职能@@—政府@@职责@@—职责体系@@”的演化逻辑@@。实际上@@,这一@@渐次@@深入@@的过程恰恰也就是政府@@治理@@和国家@@治理@@不断完善的过程@@。

  (一@@)第@@一@@阶段@@(1978—1998):从@@“国家@@职能@@”到@@“政府@@职能@@”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实际上@@并没有现代意义的@@“政府@@职能@@”概念@@,仅仅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本中@@,对@@“国家@@的基本职能@@”进行概略的说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做出了要@@@@“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因应着这一@@转变@@,“国家@@职能@@”被注入了新的内涵@@,突出国家@@阶级性和社会@@性的分离@@,从@@而将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独立出来@@,进而为现代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持@@。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一@@时期主流术语依旧是@@“国家@@职能@@”而非@@“政府@@职能@@”,“国家@@”与@@“政府@@”混为一@@谈的局面未能彻底改观@@。但是@@,无论是从@@理论发展的需要@@来看@@,还是从@@历史发展的趋势来看@@,“政府@@职能@@”已经呼之欲出了@@。

  80年@@代中后期@@,政府@@职能@@转变@@@@改革走上了快车道@@:1984年@@中央@@正式把@@“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作为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并明确提出@@要@@@@“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这是@@官方文件中首次@@触及@@“政府@@职能@@”这一@@概念@@@@;1986年@@中央@@“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中正式将@@“政府@@职能@@转变@@@@”作为独立的概念@@表述出来@@;1987年@@,党的十三@@大要@@求政府@@转变管理企业的方式@@,提出@@“使政府@@对@@企业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到@@间接管理为主@@”;此后@@1988年@@和@@1993年@@两次@@政府@@机构改革@@@@,则以探索适应经济体制发展的政治体制为主要@@任务@@,着力于政企分开@@,并对@@企业进行宏观@@、间接的管理@@。

  (二@@)第@@二@@阶段@@(1998—2007):从@@“政府@@职能@@”到@@“政府@@职责@@”

  前一@@阶段的改革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实事求是地看@@,关于政府@@职能@@的界说仍旧比较混乱@@,尤其表现在@@把有关国家@@机器的一@@切活动@@、行动@@、功能@@、职责等都解释为政府@@职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推进@@。[5]经过这段时间的摸索@@,政府@@职能@@的概念@@进一@@步充实@@,分化为相对@@原则的部分@@——即@@“政府@@功能@@@@”和相对@@具体的部分@@——即@@“政府@@职责@@”。[6]这种逻辑划分从@@理论上解决了政府@@职能@@当中哪些部分能够转变@@、哪些部分不能转变的难题@@,客观上使得政府@@职责@@成为下一@@步改革的抓手@@@@,推动改革走向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阶段@@。

  这一@@变化在@@实践层面得到@@了印证@@。以国务院机构改革@@为例@@,区别于前几轮改革更多@@地从@@技术层面强调机构的撤并与@@增减@@,1998年@@以后@@的几轮改革开始有意识地以政府@@职责@@为抓手@@@@,将关注@@重点转移到@@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和职能分工上来@@。同时@@,伴随着理论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对@@于政府@@职能@@究竟转向何方的问题也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以后@@,“非典@@”的爆发@@、弱势群体问题的显化和全球化带来的压力@@,促使中国开始集中地考虑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问题@@,并开始推动政府@@职能@@逐渐从@@偏重经济发展转向更加注重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此后@@,机构改革@@、职责划分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无疑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进一@@步推动着中国的行政改革进程@@。

  (三@@)第@@三@@阶段@@(2007至今@@):从@@“政府@@职责@@”到@@“职责体系@@”

  应当关注@@各项职责之间的相互协同以及@@职责配置与@@机构改革@@之间的双向互动等@@。这一@@理念上的转变@@,直观地反映在@@对@@于@@“政府@@职责@@体系@@@@”的关注@@上@@。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旗帜鲜明地提出@@@@“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这是@@“政府@@职责@@体系@@@@”这一@@术语首次@@被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中@@。2008年@@以来推行的大部门体制改革恰恰秉持着这一@@理念@@,试图超脱简单的机构层面的改革@@,与@@政府@@在@@经济社会@@中扮演的角色以及@@发挥的功能@@联系起来@@,着力于理顺职责关系@@、凸显职责协同@@,并以此为基础实现职责设置与@@机构改革@@间的良性互动@@。此后@@,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以及@@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对@@央地职责进行划分等原则性表述@@,都为下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同时@@,自@@2013年@@开始全面推广的权力清单改革@@、职责清单改革@@、负面清单改革@@,本质上就是改革走向精细化的直接表现@@,有助于厘清政府@@职责@@关系@@、塑造政府@@职责@@体系@@@@@@,因而也可以被视为同一@@序列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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