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在@@28日上午的大数据@@峰会开幕式上发布了@@《大数据@@共享@@与开放@@及保护的挑战@@》报告@@。以下是内容实录@@:
 

 
  尊敬的陈部长@@,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早上好@@,我的报告@@题目是大数据@@共享@@与开放@@保护的挑战@@,谈三方面问题@@,大数据@@的共享与开放@@@@、大数据@@流通与交易@@、大数据@@的利用与保护@@。
 
  先说说大数据@@的共享与开放@@@@@@。我们知道现在大数据@@本身有物理空间@@的数据@@@@@@,有信息空间@@的书局@@,还有智慧空间@@的数据@@@@@@,这是三元数据@@@@。作为网络层面的数据@@@@有自媒体数据@@@@、富媒体数据@@@@、基层网络数据@@@@、日志数据@@@@,麦肯锡曾经讲过大数据@@的利用能给美国的保健@@@@、欧洲公共管理服务的提供者分@@别带来@@3000美元@@、2500亿欧元和@@6000亿美元@@@@的年度价值@@,会给经销商带来@@60%的利润增加@@,会给制造业带来@@50%的成本降低@@。麦肯锡曾经统计过@@,受教育@@、运输@@、消费产品@@、电力@@、游戏@@、保健@@,如果政府开创数据@@@@,大约在保证国家安全@@和公民隐私@@的情况下开放@@数据@@@@,可以带来年度的全球经济价值@@32000亿美元@@@@到@@54000亿美元@@@@,所以大数据@@本身带来的产业价值是很大的@@。
 
  首先说共享@@,国务院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里提到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的互联共享@@,消费信息孤岛@@,避免重复建设和数据@@打架@@,增强政府的公信力@@,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数据@@共享@@是谈什么共享呢@@?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跨行政区域政府间的信息共享@@、政府与企业@@间的数据@@@@的合作和共享@@、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这是很多@@@@方面的@@,当然我们可以先看政府层面的@@。需要设立大数据@@协同管理机构促进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必须有很多@@@@政府间合作才有很大得数据@@量@@,但是必须要健全地制造框架和制度体系@@,明确共享什么@@,明确参与共享的责任和义务@@,要有互利@@,否则共享是很难持久的@@。现在一些城市设立大数据@@局来做这个工作@@,比如广州大数据@@管理局@@,主要做协调政府内部的信息平台@@的共享@@,怎么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共享各项@@民生数据@@@@。
 
  另外需要建立进一步的基础数据@@库@@,一方面是要集中存储@@被共享的数据@@@@@@,同时进行清晰@@、校验和整合@@,提供可以共享的目录@@,以便用户可以接入和收取这些数据@@@@。当然还要规定访问的权限@@,跟@@你没关的数据@@@@你不见得都需要去访问@@。还要灾备等等@@。
 
  这是政府基础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首先包括@@人口数据@@@@、空间@@地理数据@@@@、宏观地理数据@@@@、医疗@@数据@@@@、经济数据@@@@,进行融合@@、重组@@、转换@@、关联@@、安全@@。提供服务可以提供部门之间综合的服务@@,部门企业@@政府的数据@@@@共享@@@@。
 
  按照行动纲要的要求@@,明年中央就要构建形成统一的互联网@@数据@@平台@@@@,习总书记讲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集中的平台@@@@,当然这是逻辑上的统一@@,是不是物理上都是统一@@,这可以研究@@。有一些跨神经区域的大数据@@共享@@合作的例子@@,这里讲的是连云港有个区是跨山东和江苏的@@,跨两个省@@,它彻底打破了行政区划的限制@@,整合了山东和江苏相邻的几个地方的监控图像数据@@@@,要做统计分@@析@@、轨迹展示@@、布防布控@@,实现一键查询@@、统一风控报警@@、快速判定行窃轨迹等等@@,目前@@通过这个平台@@抓获了国内违反犯罪人员@@500多@@名@@,破案@@400余起@@,这仅仅是这一个区和周边五个县就已经取得这么好的成效@@。这是跨部门的大数据@@共享@@@@,发展行动纲要提出要加快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要有企业@@的信息公示系统@@。目前@@已经建成了网络执行查获系统@@,现在已经有@@13个国家部门@@、3000多@@家银行能够查询@@11类@@14项@@,使得全国法院可以了解所有被执行人的情况@@,实现自动化的精准查询@@。
 
  中央政府之间的共享@@,监察部对@@其他部门有监督作用@@,他可以共享其他部门的数据@@@@@@,不见得其他政府部门可以共享他的数据@@@@@@,中纪委的数据@@@@不太可能跟@@其他部门全部共享@@,部分@@的数据@@@@共享@@可能是不对@@称的@@。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间的数据@@@@共享@@也是不对@@称的@@,中央政府可以看到所有地方政府的数据@@@@@@,但是不等于地方政府都能看到中央政府的数据@@@@@@。中央政府共享到什么层次@@@@,是省级@@、市级还有县级现在没有界定@@。政府数据@@共享@@到什么程度@@,是不是政府与政府部门之间所有工具都是透明的@@,至少公安部不会跟@@其他部门的数据@@@@透明@@。
 
  政府跟@@企业@@间的数据@@@@共享@@是不对@@称的@@,政府提供给企业@@的数据@@@@本身就是可以公开的数据@@@@@@,除此之外政府也不能只给某个企业@@提供信息@@,而不给另一个企业@@提供信息@@。从国家安全@@出发@@,政府是有权调用企业@@数据@@@@,但除此之外企业@@是不是有义务一定要向政府提供数据@@@@,这是有疑问的@@。在政府调用企业@@数据@@的情况下怎么保证企业@@的商业秘密不泄露@@,现在还没有完成规范@@,企事业单位@@间的数据@@@@共享@@@@,这实际上是交易行为@@。在国家大数据@@行动纲要提到@@,2018年要开展政府和社会合作开发大数据@@的试点@@,不是简单说政府调用企业@@的数据@@@@@@,而是政府怎么跟@@企业@@合作开发@@。在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纲要@@,开展一批社会治理互联网@@的应用试点@@,打通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信息壁垒@@,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提升政府的数据@@@@治理@@能力@@。政府为了很多@@@@数据@@@@,很多@@@@BAT数据@@政府是不拥有的@@,如果政府能把@@BAT数据@@融合在一起@@,对@@于政府能够掌控社会智慧城市@@@@、中国的治理都会有很大的作用@@。
 
  2013年在北爱尔兰召开的会议提出了开放@@数据@@@@,发布数据@@是为了激励创新@@。开放@@14个重点领域@@,这里边非常详细@@。开放@@数据@@三项@@共同行动@@,激发国家的行动计划@@,每年都要评估政府开放@@数据@@的情况如何@@。要求发布的数据@@@@不是一般的数据@@@@@@,而是高价值的数据@@@@@@,包括@@预算@@、民主@@、环境@@,另外不仅仅是发布加工过的数据@@@@@@,还要有源数据@@@@,往往我们认为政府发布的数据@@@@是加工过的@@,实际上只要不影响国家安全@@和公民隐私@@@@,很多@@@@原始数据@@政府应该开放@@@@。开放@@的数据@@@@是要完整的@@、重要的@@、及时的@@,很重要读@@,不要对@@某些公民开放@@@@,对@@某些公民不开放@@@@,不能说一定要有授权才能接入@@,不能开一阵就关掉了@@。共享是政府部门之间@@、政府和单位@@之间@@,开放@@是对@@社会@@,所以在这点上对@@开放@@的要求是很严格的@@。
 
  美国政府有个开放@@网站@@,有些没有开放@@@@,公民提出来要求开放@@的时候要分@@析@@,有些就立即开放@@@@,有些经过一段时间开放@@@@,因为安全@@隐私@@原因没法开放@@要向政府交代@@。而且开放@@数据@@要屏蔽掉隐私@@@@,比如他开放@@人口数据@@@@,是安全@@编码分@@区域的人口数据@@@@,老龄化的有多@@少@@,上学儿童有多@@少@@,男的多@@少女的多@@少等等@@,可以看出这个地方的情况@@,还有用电量@@、犯罪记录@@@@、中小学评估等等@@,可以判断这个地方的学区房值不值得卖@@。还有小区的污染@@、噪声等等@@。还要注意到美国政府的开放@@数据@@同时开放@@了数据@@挖掘的工具@@,帮助老百姓利用这些数据@@@@,在政府开放@@数据@@的平台@@收集了老百姓通过挖掘这些数据@@得出的可视化的结果@@,所以非常有利于公民对@@社会的了解@@。美国开放@@数据@@可以开放@@到很多@@@@方面@@,有交通@@、空气污染@@、环境@@、支付各种@@。
 
  这是英国的开放@@数据@@@@,他在网上@@,比如你的收入是@@2万英镑@@@@,你就点网上@@,把鼠标拉到@@2万英镑@@@@,得出你一年的税收是@@8774英镑@@,你的税收用到哪里@@,用到政府运行@@,每天的税收@@,1.69用在国防@@,每个人都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你的纳税在政府里的应用状况@@,是阳光透明的@@。中间的大图是英国总共收到的税收@@,6948万亿英镑@@@@,其中用在各个方面多@@少钱@@,就知道政府开支具体的状况@@。中国政府开放@@得怎么样@@?根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政府数据@@开放@@@@平台@@超过@@40多@@,其中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占总数的@@70%,西部中部还是比较少的@@,我们开放@@了教育@@、医疗@@、文体@@、环境@@,开放@@的数据@@@@存在什么问题@@?开放@@的总量偏低@@、结构化程度低@@、数据@@质量不高@@、民众参与反馈不准@@。我们还有很多@@@@方面做得不够@@。
 
  以北京的政府开放@@数据@@为例@@,去年@@北京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超过@@100万条@@,跟@@2015年差不多@@@@,其中主动公开的文件不到@@1万件@@,主动公开的重点政府领域信息@@73万条@@,细看一下北京公开的政府信息里主要是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生产的占了一半@@,关于企业@@信用系统占@@40%,两项@@加起来占了@@90%,剩下的只有@@@@10%,10%有政府的三公预算@@、农民征地@@、政府定价@@,实际上可以看到还是很不全面的@@,还有很多@@@@可以开放@@应该开放@@的数据@@@@没有开放@@@@。公民关心食品安全@@@@,所以这方面的数据@@@@比较多@@@@。
 
  联合国电子政务发展指数@@,有三项@@@@,信息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在线服务的情况@@,其中在线服务跟@@开放@@数据@@有关@@。我们看到两年统计一次@@@@,2016年开放@@电子政务发展最好是英国@@,中国排第@@63位@@,还是比较靠后的@@。数据@@有个晴雨表@@,开放@@数据@@的准备程度@@、开放@@数据@@的执行力@@,开放@@了什么类@@型@@,质量怎么样@@,开放@@数据@@的影响力@@、效果@@、透明性@@、对@@环境@@的影响@@、对@@国家经济的影响@@。根据三方面来评价@@,2014年中国排在@@46位@@,第一位@@是英国@@100分@@,中国只有@@@@28分@@。2015年中国退后了@@,排在第@@55位@@,不是说中国@@2015年跟@@@@2014年比没有前进@@,而是别的国家前进更多@@@@@@,相比之下中国得分@@排名反而下降@@。可以看到我们的影响力@@,特别是看到@@2015年的影响力只有@@@@8,我们也开放@@@@,但是我们开放@@的效果@@比较差@@,只有@@8,北京开放@@@@100万条@@数据@@@@,从应用效果@@上来看反映还是不够的@@。政府开放@@数据@@需要技术框架来支持@@,包括@@开放@@数据@@管理@@、开放@@数据@@技术@@、开放@@数据@@的门户@@。今天我主要不是讲技术@@,所以不细致地解释这部分@@了@@。
 
  社会上有免费开放@@数据@@的例子@@,有些公司现在在网上已经公开地表示大家只要上网去点@@,可以看到这些是免费的@@,谁都可以用@@,有些比较简单@@,有些是身份证查询@@、手机查询@@、IP地址查询@@,还有股票@@、基金等等@@,当然这些对@@老百姓可能有点用@@,但是基本上还是一种比较普通的开放@@数据@@@@。数据@@共享@@开放@@现在面临三大挑战@@,不愿意共享开放@@@@,政府部门各自为政@@,把数据@@开成自己的权利@@,很多@@@@政府部门以信息不对@@称作为手段@@,缺乏激励机制@@,和技术部门共享数据@@还得向公众开放@@数据@@@@,得不到商业回报@@,因此在多@@数情况下职能部门对@@于数据@@开放@@@@消极的被动@@。现在很多@@@@法律法规制度不够具体@@,不清楚哪些数据@@可以跨部门共享和向公众开放@@@@,数据@@信息的共享开放@@有一定的风险@@,搞不好把一些应该保密的数据@@@@开放@@@@了@@,搞不好泄露了公民隐私@@@@,目前@@制度是不明确的@@,导致了我们政府开放@@存在风险@@,责任很难界定@@。现在缺乏公共平台@@@@,共享渠道不畅@@,过去信息的传递多@@数是部门之间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安全@@性@@保密性可持续性很难保证@@,没有统一的标准规范@@,不同职能部门对@@数据@@的采集记录@@标准千差万别@@,统计口径和时间不一致@@,没法用@@。数据@@开放@@@@需要脱敏@@,缺乏必要的技术和人才支撑@@,很难按照技术标准来规范@@。所以实际上我们数据@@开放@@@@面临三大挑战@@。
 
  第二@@,大数据@@的流通与交易@@。什么叫数据@@交易@@?数据@@有提供方有使用@@方@@,很多@@@@时候需要通过数据@@中介方@@,政府开放@@的数据@@@@在脱敏以后的原始数据@@@@,我们有数据@@挖掘公司@@,开放@@了政府收集的数据@@@@@@,在加工以后把它出售@@,给数据@@使用@@方@@、行业户@@,数据@@生产者@@、原始的要脱敏的数据@@@@给数据@@挖掘的中介方清洗以后提供给行业用户@@@@,通过中介方整合挖掘合并清洗以后@@,提供给行业用户@@。数据@@生产加工者@@,清洗后的数据@@@@通过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所就是倒手@@,把他清洗加工后的数据@@@@转售给行业用户@@,或者数据@@生产者@@直接把原始脱敏的数据@@@@交给行业用户@@。
 
  一般来讲数据@@生产者@@是很少直接面向最终用户的@@,大多@@通过中介渠道实现自身数据@@的变现@@,像美国的推特本身不直接销售他的数据@@@@@@,把他的数据@@@@授权给好几个公司@@,让他们卖@@,目前@@美国的数据@@@@中介思想在@@2012年的最规模已经达到@@1500亿美元@@@@,数据@@中介本身也是一个很大的产业@@。美国有好多@@数据@@中介公司@@,这些中介公司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和买数据@@@@,Clemic(音@@)从政府收购数据@@@@,他自己也有传感器@@,也收集了一些数据@@@@。
 
  中国联通@@有很多@@@@用户数据@@@@,包括@@OSS的上网流量@@、BSS的用户的详单等等@@,这些数据@@不是中国联通@@的@@,都是用户的@@,中国联通@@可以进行加工利用@@,通过脱敏@@,屏蔽掉个人隐私@@@@,当然这里面要通过审核@@,他可以接受很多@@@@公司的委托@@,有审核他的需求@@,通过各种分@@析通过过滤最后@@可以提供服务@@,联通@@是以咨询@@的方式对@@外部的公司提供服务@@,他们已经上线了身份核查@@、位@@置验证行为评估等等@@,已经服务于招行@@、蚂蚁金服@@、住建部@@、交通部等等@@,这是数据@@收集者直接数据@@挖掘然后提供服务@@。
 
  目前@@在我们国家网上出售的数据@@@@有多@@少呢@@?有公司已经出售了一些数据@@@@。总的来说现在网上出售的所谓大数据@@都不够大@@,不够大也不能说一点没有用@@,从大数据@@的角度还是有限的@@,这是公司本身的行为@@。
 
  大数据@@交易关键对@@数据@@质量的要求@@,准确性@@,你一般会提供原始数据@@@@,我怎么知道你的数据@@@@是真实的完整的@@,万一你提供给我的是不全面的@@、不真实的假的@@,我买的数据@@@@挖掘结果你告诉我这是数据@@挖掘@@,谁知道你挖了多@@少数据@@@@,最后@@怎么能判断你是真假@@,这里没有第三方@@,所以这是个大问题@@。还有完整性@@@@,数据@@是不是缺漏@@,很多@@@@时候是数据@@过滤和脱敏以后的@@,如果说简单只是为了避免安全@@@@、隐私@@,但是最后@@你的数据@@@@还得有全面性@@,不能是片面的@@。还有一致性@@,同类@@数据@@的表述形式是否一致@@,出现多@@次@@的数据@@@@是不是差异@@,数据@@是不是符合标准@@,是不是合规@@,否则买来的数据@@@@也不好用@@。
 
  合法性@@,你卖给我的数据@@@@所有权是不是你的@@,我现在问一些国内的数据@@@@交易所数据@@是哪儿来的@@,他说政府的数据@@@@@@,我说政府数据@@不能卖钱@@,政府数据@@能公开就是免费@@,他说有些企业@@给我的数据@@@@@@,我说首先明确企业@@给你的数据@@@@是不是企业@@自身的@@,三大运营商有数据@@@@,但数据@@所有权不是三大运营商的@@。数据@@及时性@@@@,你给我的数据@@@@是@@2017的数据@@@@还是@@2016的数据@@@@,你是不是有实时性@@。可用性@@,你给我的数据@@@@我能不能容易理解@@,能不能用我的技术手段进行分@@析挖掘@@。安全@@性@@,你给我的数据@@@@是@@不是真正把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的都屏蔽掉了@@,不然我用了以后变成我侵犯别人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了@@。我把数据@@存在你的中介那里@@,你能不能保证这个存储@@是安全@@的@@,不被污染的@@,数据@@不被窃取@@。
 
  现在在我们国家做数据@@交易@@,我觉得有很多@@@@问题@@,现在没有保证它的质量@@。
 
  大数据@@交易权限@@。政府的数据@@@@如果能够开放@@那就是免费@@,不能开放@@的数据@@@@无论多@@少钱也不能卖@@,所以政府的数据@@@@不存在提供给中介方交易的问题@@,当然中介方也许收集政府的数据@@@@@@,通过加工可能他有他的劳动@@,运营商收集的用户数据@@原则上所有权是用户@@,BAT收集的数据@@@@原则上所有权是用户@@,但运营商和@@BAT拥有对@@数据@@脱敏对@@挖掘分@@析后的加工结构数据@@的所有权@@。没有数据@@所有权@@,有数据@@的公司通过挖掘向政府和企业@@提供咨询@@报告@@@@,是不是允许在保护隐私@@和国家安全@@的情况下提供@@,他没有数据@@所有权@@@@,但是他有数据@@挖掘能力@@,他进行挖掘加工了@@,这个时候他是不是可以提供@@,没有数据@@但是有数据@@挖掘能力的公司可以受委托完成数据@@挖掘@@。受委托挖掘以后@@,他能不能利用数据@@为非委托方服务呢@@,应该是不允许@@,但是现在没有明确规定@@。
 
  没有数据@@也没有挖掘能力的公司@@,可以作为中介平台@@@@,但是是不是可以允许他截留数据@@呢@@?中介方收集了政府开放@@的数据@@@@据为己有并且出售是不是合法@@?很多@@@@政府公开的数据@@@@@@,有些网站标明价格出售@@,按道理这是政府的数据@@@@@@,尽管你去收集花点时间@@,但是毕竟还是公开的东西@@,你是不是能出售@@?在数据@@源的稳定性@@、更新频率和数据@@扩散方面也要商量明确的界限@@。
 
  怎么衡量数据@@的价值@@?精加工的数据@@@@可视化的数据@@@@怎么定价@@,怎么衡量数据@@挖掘的工作量@@,你做了多@@少工作@@,一次@@性买断的数据@@@@和可以重复多@@次@@出售的数据@@@@怎么定价@@,数据@@的价值跟@@时效性什么关系@@,应该随着时间掉价@@,是不是需要有对@@数据@@评估的第三方机构@@,现在都是两者来谈@@。国内的数据@@@@流通和交易存在什么问题@@?我国数据@@源的活行不够@@,数据@@中介机构处于起步阶段@@。政府企业@@组织@@没有充分@@认识到用外部数据@@可以对@@自身工作和业务起到巨大的提升作用@@,所以一般来讲都很少利用外部数据@@@@。很多@@@@数据@@拥有者对@@数据@@里蕴含的东西缺乏足够的洞察@@,不放心让自己的数据@@@@进入流通环节@@,担心企业@@隐私@@机密泄露@@。刚才是不愿意吸收外部数据@@@@,这是不愿意把自己数据@@拿出去流通@@,大部分@@数据@@资源的垄断@@,关注自己的小生态圈@@,不愿意把自己的数据@@@@资源向生态圈之外的市场提供@@,所以流通也不够@@,交易也不够@@,利用更不够@@。
 
  这个月@@刚刚挂牌的大数据@@流通与交易@@技术的国家工程实验室@@,是发改委批的@@,有上海数据@@交易所牵头@@,联合了浪潮@@、联通@@、互联网@@信息中心@@。
 
  大数据@@利用和保护@@。什么数据@@要保护@@?和国家安全@@有关的数据@@@@要保护@@,和企业@@商业秘密有关的数据@@@@要保护@@,公民隐私@@的数据@@@@要保护@@。目前@@欧盟制定了严格的数据@@@@保护法案@@,中国虽然有宏观上的数据@@@@保护的要求@@,但是没有全面的数据@@@@保护法规@@。关于欧盟的数据@@@@保护@@,去年@@4月@@份欧洲议会通过了通用数据@@保护法案@@,也叫一般数据@@保护要求@@。这个法案要在明年@@5月@@25日生效@@,还有一年左右@@,这个数据@@保护法案里没有国家安全@@@@、企业@@秘密@@。涉及欧盟里面的单位@@对@@多@@元数据@@的处理@@,这个处理不管在欧盟内部处理还是在欧盟外部处理都要受这个法规管@@。没有在欧盟里有分@@支机构@@,但是你向欧盟的消费者提供服务@@,不管你的服务是不是收钱也都受这个法规的约束@@,你对@@欧盟里头的消费者进行行为监控@@,欧盟之外如果已经有的法律受欧盟成员国控制的也在这里@@。所以要注意的是处理者不在欧盟里边不重要@@,但是欧盟里头的消费者都要受这个管理@@,中国的企业@@如果把微信支付宝用到了欧洲@@,那么一样你也要受这个管理@@。什么叫多@@元数据@@@@?多@@元数据@@是跟@@个人隐私@@@@、专业@@、公共生活有关的任何信息@@,包括@@姓名@@、照片@@、电子邮件地址@@、IP地址等@@。
 
  针对@@个人的信息的收集@@、记录@@、组织@@、建构@@、存储@@、修改@@、咨询@@、使用@@、传播和其他的应用@@,包括@@排列组合@@,无论是人工处理还是自动化处理@@,你可以通过这些处理能够针对@@自然然的工作表现@@、经济状况@@、健康状况@@、个人偏好@@、兴趣@@、这里个人隐私@@的范围是很宽的@@,包括@@个人的@@IP地址都是隐私@@@@。个人对@@自己数据@@有什么权益@@?个人具有管理自己个人数据@@的权益@@,具有自己的数据@@@@被泄露能够获得及时通知的权利以及被遗忘权@@。对@@个人数据@@处理有什么要求@@?合法公正透明@@,必须有规有法@@。目的是有限的@@,你可能为某一个目的来收集处理@@,只要是为公共利益或者历史研究的目的@@、统计的目的@@,目标是有限的@@。数据@@是最小性@@,你获得我的数据@@@@不能把我所有的数据@@@@都要@@,可能跟@@某个目的有关的数据@@@@被使用@@@@,但是不能把所有数据@@都拿走@@。及时性@@,你用完以后要毫不延迟的删掉处理掉@@。存储@@的有限性@@。只有@@为了公共利益或历史研究@@,个人数据@@才能长时间存储@@@@,其他目的个人数据@@不能长时间存储@@@@。完整性@@,要保证你收集的数据@@@@要有技术措施保证它不能受非法授权@@、非法处理@@、遗失丢失损毁@@。
 
  关于数据@@处理什么算合法@@?并不是说个人数据@@不能处理@@,以下的规定可以处理@@。本人同意可以作为一个或多@@个特定目的@@,我特意查了一下所谓本人同意是要书面同意@@,要写下来同意@@。我有一个合同@@,要有个人数据@@@@,处理的数据@@@@主体@@在签合同前的请求@@。处理是为了执行法律@@,当然要征求@@。处理是为了保护我自己@@,为了保护另一个自然人的切身利益@@,为了保护利益@@。处理是为了公共利益@@,处理是为了追求合法的利益的必要@@,这是允许商业利用@@,利益的商业部门企业@@来处理个人数据@@@@,首先是为了合法利益@@,当然不能侵犯提供个人信息的数据@@@@的消费者的利益@@,尤其是儿童@@。我们现在手机上的@@APP几乎所有@@APP都收集个人信息@@,收集完了如果有合法利益的那是允许的@@,什么界定你的合法利益@@,很多@@@@时候不见得是合法利益@@。有个社会调研@@,有人提出来你是否愿意为了你将来的应用资费上的优惠牺牲你的隐私@@@@,全国有@@27%的人表示可以牺牲隐私@@@@,中国有@@38%的人表示可以牺牲隐私@@@@,中国更多@@@@人认为隐私@@不重要@@,反而优惠更重要@@。
 
  传输存储@@和开发要有要求@@,所有的软件包括@@移动应用的@@APP在开发阶段和运行数据@@处理阶段要保护个人数据@@的隐私@@@@,数据@@控制也含@@APP,要有充分@@的技术和措施确保数据@@和移动应用的完整性@@@@,必须应对@@数据@@处理面临的风险@@,处理的时候是不是数据@@被丢失了@@,有很多@@@@要求@@。违规怎么办@@?一般性的违规@@,处理上限是罚款@@1千万欧元@@。如果严重违规的罚款上限是@@2千万欧元@@,上一年度的营业额的@@4%,BAT营业额都到几百亿的话@@,要罚起来不得了@@。云计算跟@@这个法规什么关系@@?管理者负主流责任@@,如果一个政府在云里存储@@了数据@@@@,你就是管理者@@,很多@@@@人认为我把数据@@存在云平台@@@@,管理者是云平台@@@@,欧盟提出来你存进去你应该对@@数据@@所有的保密@@、安全@@负责@@,所以云平台@@有云平台@@的责任@@,你存数据@@也有你的责任@@。法规不受限于公司国籍@@,不受限于云服务的地理位@@置@@,如果在中国存了关于欧洲公民的个人数据@@@@,这个法规也适用@@,所以在中国的云平台@@里不是说什么数据@@都存进去有用@@。目前@@80%的云服务不会在合同终止的时候立即删除客户的数据@@@@@@,58%的云服务不能提供@@IT所有权的保证@@。对@@2万多@@个云服务的调查@@,只有@@6%的云服务符合这个@@,如果现在云服务涉及到欧盟的消费者@@,这里面就危险了@@。
 
  对@@中国有@@什么影响@@?法规提出非欧盟成员国公司只要满足下边两个条件就受这个法规的影响@@。你向欧盟境内可识别的自然人提供商品和服务@@,收集和处理他们的信息@@,你做支付宝肯定收集了他的信息@@,你做微信肯定收集了他的信息@@。监控欧盟境内可识别自然人的行动收集他们的信息@@,你做地图服务也收集了信息@@。在欧盟境内有分@@析机构的外国公司@@,分@@析机构被作为责任主体@@强制执行法律要求@@。如果在欧盟境内没有分@@支机构@@,一旦境外公司高管进入欧盟境内将直接执行@@,你小心@@,如果你犯规的话@@,你的高管进去他就罚你@@,把你抓起来@@。所以对@@中国企业@@的移动应用安全@@数据@@收集处理交易产生重大的影响@@。首当其冲的是银行@@、电子商务@@、互联网@@、IT企业@@、软硬件生产商@@。欧盟这个法规既有保护他的意义@@,也有很多@@@@是限制@@。
 
  我们国家当然也有一些数据@@开发应用的文件@@,工信部出台的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去年@@出台的网络安全@@法都提到对@@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在境内存储@@@@,保护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我们的规范都很宏观@@,不具体@@,真正违反了怎么样并没有没有@@。跟@@欧盟的比@@,我们准备得还是比较粗的@@。
 
  最后@@,数据@@的价值在于融合与挖掘@@,政府数据@@对@@公众的最大利益在于共享与开放@@@@。数据@@流通与交易有利于促进数据@@的融合挖掘@@,数据@@的使用@@必须面对@@保护的责任与义务@@,尤其是对@@个人隐私@@数据@@的保护@@。欧盟提出的@@GDPR将数据@@保护的严重性提高到前所未有的程度@@,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数据@@的共享开放@@@@、流通交易和数据@@保护以及数据@@安全@@@@,对@@数据@@技术提出的研究挑战@@,区块链技术在数据@@流通交易的保护方面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数据@@的共享开放@@@@流通交流使用@@保护对@@法律的制定与执行提出了很高要求@@,同时需要平衡数据@@的保护与数据@@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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