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数据@@@@和互联网@@时代@@,传统政务@@文明正面临技术更迭带来的革命性冲击@@。重塑政务@@文明@@,需完成两项关键工作@@:在公共服务方面@@,模拟使用场景@@,注重用户体验@@,把政府权力清单转变成老百姓的办事清单@@,完成社会需求驱动的政务@@流程再造@@@@;在公共决策方面@@,以大数据@@@@为基础@@,以技术能力为支撑@@,提升决策和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在这一进程中@@,需要正确认识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证照共享@@,合乎法理@@。

  现实生活中@@,人们在办事的时候经常会遇到要求出具各种证明的情况@@。公众各种吐槽@@,办事部门却不以为意@@,甚至振振有词@@: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我是@@依法办事@@。

  这样理解@@、适用法律@@@@,不仅僵化教条@@、有违法理@@,而且是@@懒政怠政的表现@@。事实上@@,我国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从性质上说@@,政府拥有的一切政务@@信息@@,均属于公共信息@@。从技术上说@@,打通政府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互认@@,也是@@完全能够实现的@@。从效果上说@@,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减少了@@“造假@@”的可能@@,亦有力保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应网尽网@@,于法有据@@。

  网上办理审批事项@@,虽不见面@@,但全程留痕@@,既提高了审批效率@@,也遏制了寻租空间@@和行政恣意@@,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对于政府而言@@,这是@@一个刀刃向内@@、自我加压的改革@@。但这给民众带来的是@@福利@@,而不是@@负担@@。

  事实上@@,互联网@@思维的@@“去中心化@@”、“平等@@”及@@“公开透明@@”的特质@@,与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不谋而合@@。因而@@,行政审批事项@@,以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完全合乎法理@@@@。我们的法律@@亦对此提供了有力支撑@@。

  仅以电子签章为例@@,我国的电子签名法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然@@,必须注意的是@@@@,某些领域因涉及@@人身等重要法律@@关系@@,法律@@仍然保留手写签名的要求@@,包括@@“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第三@@,政务@@再造@@@@,服务提升@@。“互联网@@+欧宝娱乐靠谱吗 ”是@@一场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务@@文明再造@@@@。那些不符合这一价值取向的法律@@规则@@,都需要再造@@@@。

  一个重要的@@“再造@@”是@@,部门在共享信息时@@,放大了信息的使用范围@@,也就放大了风险和责任@@。如果信息源存在错漏@@,是@@否要一概追究信息提供部门的责任@@,值得讨论@@。例如@@,城管接到举报@@,某渣土车随地倾倒渣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渣土车已经驶离@@,留下一地狼藉@@。正好交警部门在现场设有探头@@,城管便请求对方提供摄像记录以完成执法取证@@。在此情况下@@,如果探头失灵或者拍摄质量不佳@@,交警为避免担责@@,合理的选择是@@拒绝配合@@。

  由此可见@@,在信息共享互认方面有必要树立共享包容的理念@@:一方面@@,豁免信息共享溢出的法律@@责任@@,力促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共用@@;另一方面@@@@,同步推进数据@@和信息质量的提升与优化@@。

  (作者为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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