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数字经济牵头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闽有关机构@@,省属有关企业@@(含中央驻闽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把好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筛选申报关@@,优选好项目@@、大项目@@,发挥项目对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的支撑带动作用@@,助力全省数字经济补链@@延链强链@@,现就@@2024年@@度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标@@准@@

  (一@@)项目类型@@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申报的重点项目分为以下五@@类@@:

  1.数字产品制造业@@。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包括@@:计算机@@、通讯及雷达设备@@、数字媒体设备@@、智能设备@@、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项目等@@。

  2.数字产品服务业@@。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包括@@:数字产品批发@@、零售@@、租赁@@、维修项目等@@。

  3.数字技术应用业@@。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包括@@:软件开发@@、电信和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项目等@@。

  4.数字要素驱动业@@。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包括@@:互联网平台@@@@、互联网批发零售@@@@、数字内容与媒体@@、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与产权交易项目等@@。

  5.数字效率提升业@@。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包括@@: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数字贸易@@、数字社会@@、数字政府@@项目等@@。此类型项目信息化投入部分须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

  (二@@)项目要求@@

  1.项目应当符合@@“十四@@五@@@@”国家以及我省数字经济发展相关规划方向@@,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等要求@@;聚焦省委@@、省政府以及当地政府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产业部署@@。

  2.项目必须具备重要性@@,投资规模较大@@;具备引领性@@,对全省或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有支撑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具备效益性@@,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创新成果@@、应用成效和经济社会预期效益@@。

  3.项目必须已开工且未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或@@2024年@@上半年@@可开工建设@@(前期工作条件相对成熟@@),当年@@度可实际产生较大投资额@@,申报时须完成项目可研批复@@、核准或备案@@。

  4.优先考虑@@2024年@@仍在建的@@2023年@@度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和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招商对接项目中已开工建设项目@@(申报时如有以上情况请备注说明@@)。

  5.以土建工程建设为主的写字楼@@、产业园@@、产业基地@@,涉密@@、实施主体@@不明确@@、“两高一@@低@@”、楼堂馆所@@、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建设及业主单位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等项目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汇总申报单位@@

  1.按照属地原则@@,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数字经济牵头部@@门负责审核辖区内项目主体@@单位申报的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至省数字办@@。

  2.在闽设立省级公司@@(分公司@@)的央企项目@@、省属项目@@,分别由央企在闽省级公司@@(分公司@@)、省属项目@@主管单位审核后直接报送至省数字办@@;在闽未设立省级公司@@(分公司@@)的央企项目@@,由项目所在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数字经济牵头部@@门申报@@。

  (二@@)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网络申报@@。项目主体@@单位登录@@“福建省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所有申报项目必须上传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至@@“前期文件@@”模块中@@,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用海@@)预审意见@@、环评审批意见@@、节能审查批复文件等相关前期工作文件可根据实际批复情况上传@@。

  互联网网址@@:

  http://220.160.52.221:35000/unipm/login

  政务外网网址@@:

  http://59.204.232.197:35000/unipm/login

  操作指南可登录平台@@主页自行下载@@。项目主体@@单位可通过原有账号@@登录@@;无账号@@的单位@@,可联系技术人员获取@@。

  2.书面申报@@。书面申报@@材料包括@@汇总申报单位@@纸质申请文件及申报汇总表@@。申请文件请注明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申报汇总表在完成网络申报@@后从平台@@导出@@,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申请文件附件一@@并报送@@。

  (三@@)申报时间@@

  请各汇总申报单位@@务必于@@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并统一@@汇总后将纸质申请文件提交省数字办@@。

  三@@、其他@@

  (一@@)项目主体@@单位应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标@@准及条件@@,及时依托平台@@进行项目信息填报和相关材料上传@@,内容填报要完整@@、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汇总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要求认真梳理@@、筛选项目@@,审核把关项目及相关信息@@、材料等内容@@,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纸质申报与网络申报@@内容要保持一@@致@@。

  (二@@)项目名称@@、全国统一@@项目代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项目业主单位等信息请按正式批复文件填写@@。项目若存在分期建设情况@@,需在建设内容及规模@@中明确每期建设计划@@。

  (三@@)项目申报时应明确项目进度目标@@和年@@度计划投资@@,当年@@工作目标@@着重体现关键节点的序时进度@@,特别是工程节点@@、阶段性目标@@@@,并按季度明确全年@@计划完成的工程量或形象进度@@。编制年@@度计划投资安排应做到科学合理@@,不能与实际执行有过大偏差@@。

  (四@@)入库的年@@度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将按照项目跟踪调度工作机制予以推进@@,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当年@@度计划投资@@。各地列入年@@度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的数量@@、计划投资及实际投资完成情况等相关指标@@将作为省对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数字经济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将优先给予数字经济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支持@@。

  (六@@)申报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实行自愿和推荐相结合原则@@。

  联系人@@:数字经济发展处@@ 刘云城@@,0591-87063557

  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陈巧玲@@, 0591-87063282

  技术联系人@@@@:张传科@@,18265372160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