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遴选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以揭榜挂帅方式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智慧供应链@@,在各@@行业@@、各@@领域选树一@@批排头兵企业@@,推进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已经承担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的主体@@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安全可控@@,解决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当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四@@)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五@@)申报材料详细描述建设场景@@,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能从实施方法@@、实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鉴@@、引导创新@@,具有较强的可读性@@,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每个@@场景描述控制在@@3000字以内@@,可配图说明@@。

  (六@@)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主体@@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申报材料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附件@@1)、《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附件@@2)编写@@。鼓励企业基于现有场景@@,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生产制造全过程@@、业务运营全链条的解耦与重构@@,探索智能生产新场景@@、企业管理新形态和产业组织新模式@@。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联合财政@@@@、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非中央企业@@)申报项目进行推荐@@。推荐单位于@@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将纸质版申报书@@(附件@@3)、推荐汇总表@@(附件@@4)各@@1份@@,分别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

  (三@@)各@@中央企业集团组织对本集团申报项目进行推荐@@@@。推荐单位于@@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将纸质版申报书@@(附件@@3)、推荐汇总表@@(附件@@4)各@@1份@@,分别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

  (四@@)各@@省@@(区@@、市@@)可推荐的优秀场景@@、示范工厂项目申报数量为@@30个@@、15个@@。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累计数量超过@@300个@@的省@@(区@@、市@@),可推荐的优秀场景@@、示范工厂项目申报数量为@@40个@@、20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优秀场景@@、示范工厂项目申报数量为@@10个@@、5个@@。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好@@、示范性强的项目@@,并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共同组织遴选并公布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名单@@、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名单@@。

  (六@@)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常态化受理各@@省@@@@(区@@、市@@)2021、2022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申请@@,共同组织开展@@验收评审@@,发布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名单@@。

  (七@@)推荐单位应当加强对最终入选项目的指导和服务@@,给予优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示范工厂培育基础上创建智能制造先行区@@@@。

  (八@@)企业申报@@、进度汇报@@、验收申请以及材料报送@@、线上评审@@、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submission.miit-imps.com)开展@@。

  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赵奉杰@@ 010-68205630

  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  杨@@ 晶@@ 010-68501696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虞正夫@@ 010-61965366

  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   陈建刚@@ 010-63192535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刘大山@@ 010-82262927

  技术支持@@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汪俊龙@@ 13996177996

  王金生@@ 18811348791

  附件@@:

  1.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2.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

  3.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4.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