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数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1日@@

深圳市数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培育本市数据@@交易市场@@,规范数据@@交易行为@@@@,促进数据@@有序高效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数据@@交易场所内进行的数据@@交易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市数据@@交易坚持创新制度安排@@、释放价值红利@@、促进合规流通@@、保障安全发展@@、实现互利共赢的原则@@@@,着力建立合规高效@@、安全可控@@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

  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是本市数据@@交易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数据@@交易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统筹全市数据@@交易规划编制@@、政策制定以及规则@@制度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在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进行数据@@交易@@;

  (二@@)推动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交易服务@@环境@@;

  (三@@)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协同配合的数据@@交易监督工作机制@@,对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和交易市场主体@@进行管理@@。

  市网信@@、教育@@、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与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商务@@、卫生健康@@、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欧宝娱乐靠谱吗 数据@@管理@@、国家安全@@、证券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监管职责@@。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数据@@交易场所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组织开展数据@@交易活动的交易场所@@。

  数据@@卖方@@是指在数据@@交易场所内出售交易标@@的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数据@@买方@@是指在数据@@交易场所内购买交易标@@的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数据@@商是指从各种合法来源收集@@或维护数据@@@@,经汇总@@@@、加工@@、分析等处理转化为交易标@@的@@,向买方出售或许可@@;或为促成并顺利履行交易@@,向委托人提供@@交易标@@的发布@@、承销等服务@@@@,合规开展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方服务@@机构是指辅助数据@@交易活动有序开展@@,提供@@法律服务@@@@、数据@@资产化服务@@@@、安全质量评估服务@@@@、培训咨询@@服务@@及其他第三@@方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第二@@章@@  数据@@交易主体@@@@

  第六@@条@@ 数据@@交易主体@@@@包括数据@@卖方@@@@、数据@@买方@@和数据@@商@@。数据@@卖方@@应当作为数据@@商或通过数据@@商保荐@@,方可开展数据@@交易@@。

  第七@@条@@ 在保证数据@@安全@@、公共利益@@及数据@@来源合法的前提下@@,市场主体@@按照不同情形@@,依法享有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等权利@@。

  数据@@卖方@@和数据@@商应加强数据@@质量@@@@、安全及合规管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数据@@买方@@应当按照交易申报的使用@@目的@@、场景和方式合规使用@@数据@@@@。

  第八@@条@@ 数据@@商运行管理指南@@、数据@@交易所生态合作方管理指南等业务规则@@由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另行制定@@。

  第三@@章@@  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

  第九@@条@@ 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数据@@交易综合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为数据@@集中交易提供@@基础设施和基本服务@@@@,承担以下具体职责@@:

  (一@@)提供@@数据@@集中交易的场所@@,搭建安全@@、可信@@、可控@@、可追溯的数据@@交易环境@@,支撑数据@@@@、算法@@、算力资源有序流通@@;

  (二@@)提供@@交易标@@的上市@@、交易撮合@@、信息披露@@、交易清结算等配套服务@@@@;

  (三@@)制定完善数据@@交易标@@的@@上市@@、可信@@流通@@、信息披露@@、价格生成@@、自律监管等交易规则@@@@、服务@@指南和行业标@@准@@;

  (四@@)实行数据@@交易标@@的@@管理@@,审核@@、安排数据@@交易标@@的@@上市交易@@,决定数据@@交易标@@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

  (五@@)对交易过程形成的交易信息进行保管和归案@@;

  (六@@)负责在数据@@交易场所内开展数据@@交易活动的数据@@交易主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登记及其交易@@(服务@@)行为管理@@;

  (七@@)组织实施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创新@@,探索开展数据@@跨境交易业务以及数据@@资产证券化等对接资本市场业务@@;

  (八@@)依法依规建立数据@@交易安全@@保障体系@@,指导数据@@交易主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做好数据@@可信@@流通@@@@、留痕溯源@@、风险识别@@、合规检测等数据@@安全技术@@保障服务@@@@,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个人信息@@、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和国家规定的重要数据@@@@。及时发现@@、处理并依法向相关监管机构报送违法违规线索@@,配合相关监管机构检查和调查取证@@;

  (九@@)开展数据@@交易宣传推广@@、教育@@培训@@、业务咨询@@和保护协作等市场培育服务@@@@;

  (十@@)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十@@条@@ 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原则@@上应当采取公司制组织形式@@,依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控管理@@,保持内部治理的有效性@@。

  第十@@一@@条@@ 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违法从事下列活动@@:

  (一@@)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二@@)未经交易主体@@委托@@、违背交易主体@@意愿@@、假借交易主体@@名义开展交易活动@@;

  (三@@)挪用交易主体@@交易资金@@;

  (四@@)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交易主体@@进行不必要的交易@@;

  (五@@)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交易主体@@的信息@@;

  (六@@)利用交易软件进行后台操纵@@;

  (七@@)其他违背交易主体@@真实意思表示或与交易主体@@利益相冲突的行为@@。

  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不得对外提供@@融资@@、融资担保@@、股权质押@@。

  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入市参与本交易场所交易@@,也不得接受委托进行交易@@。

  第四@@章@@  数据@@交易标@@的@@

  第十@@二@@条@@ 数据@@交易场所的交易标@@的包括数据@@产品@@@@、数据@@服务@@@@、数据@@工具@@等@@。

  (一@@)数据@@产品@@

  数据@@产品@@主要包括用于交易的原始数据@@和加工@@处理后的数据@@衍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集@@、数据@@分析报告@@、数据@@可视化产品@@、数据@@指数@@、API 数据@@、加密数据@@等@@。

  (二@@)数据@@服务@@@@

  数据@@服务@@@@指卖方提供@@数据@@处理@@(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等@@)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采集和预处理服务@@@@、数据@@建模@@、分析处理服务@@@@、数据@@可视化服务@@@@、数据@@安全服务@@等@@。

  (三@@)数据@@工具@@

  数据@@工具@@指可实现数据@@服务@@@@的软硬件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存储@@和管理工具@@、数据@@采集工具@@、数据@@清洗工具@@、数据@@分析工具@@、数据@@可视化工具@@、数据@@安全工具@@。

  (四@@)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其他交易标@@的@@

  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侵犯个人@@、组织合法权益@@,包括不借助其他数据@@的情况下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的数据@@@@,不得作为交易标@@的@@。如发现重大敏感数据@@出境涉嫌危害国家安全@@@@需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第十@@三@@条@@ 数据@@交易标@@的@@在数据@@交易场所上市前@@,数据@@商应当提交关于数据@@来源@@、数据@@授权使用@@目的和范围@@、数据@@处理行为等方面的说明材料以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的数据@@合规评估报告@@。数据@@交易主体@@@@可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数据@@质量@@评估认证@@、数据@@安全检测评估认证等服务@@@@。

  第十@@四@@条@@ 鼓励以下情形的数据@@交易标@@的@@在数据@@交易场所内进行交易@@:

  (一@@)公共数据@@@@经授权运营方式加工@@形成的@@、已不具备公共属性的数据@@产品@@@@;

  (二@@)本市财政@@资金保障运行的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采购非公共数据@@@@产品@@、数据@@服务@@@@和数据@@工具@@@@;

  (三@@)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采购或出售的数据@@产品@@@@、数据@@服务@@@@和数据@@工具@@@@。

  第十@@五@@条@@ 数据@@买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约定和数据@@授权使用@@的目的和范围使用@@数据@@@@。数据@@商及第三@@方服务@@机构未经数据@@卖方@@和买方许可@@,不得擅自使用@@交易的数据@@产品@@和数据@@工具@@@@,不得泄漏交易过程中的未公开材料及其获悉的其他非公开信息@@。

  第十@@六@@条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应当制定数据@@产品@@质量评估及管理规范@@、数据@@及数据@@交易合规性审核@@指南@@、数据@@流通交易负面清单和谨慎清单@@。

  第五@@章@@  数据@@交易行为@@

  第十@@七@@条@@ 数据@@交易包括交易准备@@、交易磋商@@、交易合同签订@@、交付结算@@、争议处理等行为@@。

  第十@@八@@条@@ 在交易准备环节@@,数据@@卖方@@应依据实际情况披露交易标@@的的描述说明@@、适用范围@@、更新频率@@、计费方式等信息@@,并向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提供@@产品或服务@@样例@@。数据@@买方@@应提供@@所属行业@@、数据@@需求内容@@、数据@@用途@@等信息@@。

  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应对数据@@卖方@@和数据@@买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督促数据@@交易主体@@@@及时@@、准确提供@@信息@@@@。

  第十@@九@@条@@ 在交易磋商@@环节@@,数据@@卖方@@和数据@@买方@@就交易时间@@@@、数据@@用途@@、使用@@期限@@、交付质量@@、交付方式@@、交易金额@@、交易参与方安全责任@@@@、保密条款等内容@@进行协商@@。

  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应提供@@在线撮合服务@@@@,并向数据@@买方@@提供@@用于测试样例数据@@的实验环境@@,保障测试实验环境安全@@。

  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应当从数据@@质量@@维度@@、数据@@样本一@@致性维度@@、数据@@计算贡献维度@@、数据@@业务应用维度等方面探索构建数据@@价值评估指标@@体系@@,为数据@@交易定价提供@@参考@@。

  第二@@十@@条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应当对数据@@交易合同进行审核@@并备份存证@@,合同需包括数据@@描述@@、数据@@用途@@、数据@@质量@@、交易方式@@、交易金额@@、数据@@使用@@期限@@@@、安全责任@@、交易时间@@、保密条款等内容@@。

  数据@@买方@@如使用@@本市财政@@资金进行采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价款@@、项目概况@@、违约责任等合同基本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应当建立统一@@的安全规范和技术@@标@@准保障交付安全@@。

  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应当实行交易资金第三@@方结算制度@@,由交易资金的开户银行或非银行支付机构负责交易资金的结算@@。

  第二@@十@@二@@条@@ 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应建立争议解决机制@@,制定并公布争议解决规则@@@@,根据@@自愿原则@@@@,公平@@、公正解决争议@@。

  第六@@章@@  数据@@交易安全@@

  第二@@十@@三@@条@@ 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应当建立数据@@流通交易安全基础设施@@,加强防攻击@@、防泄漏@@、防窃取的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关键设备应当采用自主可控@@的产品和服务@@@@。

  第二@@十@@四@@条@@ 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数据@@卖方@@、数据@@买方@@、数据@@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应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

  第二@@十@@五@@条@@ 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应当制定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定期开展数据@@交易环境安全等级保护测试和渗透测试等数据@@安全应急演练@@,提升数据@@安全事件应对能力@@。

  第二@@十@@六@@条@@ 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应当制定数据@@安全分级管理实施细则@@@@。数据@@交易主体@@@@应当根据@@数据@@安全管理的不同级别采取不同强度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七@@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网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欧宝娱乐靠谱吗 数据@@管理@@、地方金融监管@@、国家安全@@等部门建立数据@@交易监管机制专责小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制定监管制度@@,建立协同监管工作机制@@;

  (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督促相关监管部门对检查发现或投诉举报的问题@@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四@@)其他数据@@交易监管事项@@。

  第二@@十@@八@@条@@ 数据@@交易监管机制专责小组应当加强对交易监管数据@@的归集@@、监测@@、共享@@,推行非现场监管@@、信用监管@@、风险预警@@等新型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水平@@。

  第二@@十@@九@@条@@ 监管机制专责小组依法依规对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履行数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保护技术@@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不定期开展飞行检查@@,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对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的有关人员进行约见谈话@@、询问@@。对于监管机制专责小组指出的相关问题@@@@,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应当按要求进行整改@@。

  第三@@十@@条监管机制专责小组在依法开展监管执法活动时@@,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数据@@交易主体@@@@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应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技术@@支撑@@。

  第三@@十@@一@@条@@ 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发现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数据@@交易行为@@@@,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 数据@@交易场所运营机构@@对交易过程形成完整的交易日@@志并安全保存@@,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交易信息可作为监管部门进行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三@@条@@ 鼓励数据@@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建设@@,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