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9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快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数字经济强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的领导@@,统筹部署@@、组织推进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数字经济发展作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数字经济主管部门负责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承担拟定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等工作@@。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推进实施数字化发展重大工程和项目等工作@@。

  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数字产业化@@发展@@@@、工业数字化转型等工作@@。

  省人民政府科技部门负责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省人民政府政务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政务数据@@统筹管理@@,组织协调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应用@@,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等工作@@。

  省通信@@管理部门负责推进信息通信@@网络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等工作@@。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数字经济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数字经济发展具体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数字经济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数字经济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和实际需要@@,编制本地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确定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布局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市@@政@@、交通@@、通信@@、电力@@、公共安全等相关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应当与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相衔接@@。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数字经济标@@准体系建设@@@@。

  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企业等牵头或者参与制定数字经济标@@准@@,建设@@数字经济示范或者试点项目@@。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与有关地区@@在数字经济领域的交流@@合作@@@@,构建数字经济开放@@体系@@,推动@@数字经济区@@域协同发展@@。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宣传普及@@,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数字技能@@,夯实数字经济发展社会基础@@。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常态化数字经济宣传@@,刊登@@、播放公益广告@@,普及数字经济知识@@。

  第九条@@  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数字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数字产业化@@发展@@、产业数字化@@转型@@、数字化治理和服务@@以及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数字经济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数字基础设施@@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创新基础设施@@,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

  第十二条@@  省通信@@管理部门应当加快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信息通信@@网络服务@@能力一体化@@,提升网络性能和服务@@能力@@。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各类社会公共资源向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站开放@@共享@@@@,强化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站建设@@要素资源供给保障@@。

  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数据@@中心建设@@@@,有序推进算力基础设施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

  第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建设@@@@,推动@@标@@识解析与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融合创新@@,推进标@@识解析体系与工业互联网应用@@模式深度融合@@。

  第三章@@  数字产业化@@

  第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数字经济技术@@、产业发展趋势@@,结合数字产业发展水平@@,统筹规划全省数字产业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提高数字产业整体竞争力@@。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全省数字产业发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政策措施@@,加快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通信@@业@@、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服务@@业@@,重点推动@@大数据@@@@@@、信创@@、通用计算设备@@、光电信息@@、半导体@@、新型化学电池@@、人工智能及智能装备@@@@、网络安全@@、电磁防护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培育@@区@@块链@@、量子科技@@、虚拟现实等产业@@。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围绕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基础服务@@@@、数据@@融合应用@@@@、数据@@流通交易@@等大数据@@@@产业链条关键环节@@,培育@@、引进@@行业领军企业@@,壮大大数据@@@@产业市@@场主体@@@@,培育@@大数据@@@@产业基地@@。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信创@@产业基地建设@@@@,加强信创@@技术与行业的深度融合应用@@@@,推动@@供给侧与需求侧协同发展@@,加速信创@@产业资源高效汇聚@@;加大核心技术攻关@@、产业链上下游对接配套@@、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提升信创@@产业现代化水平@@。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围绕智能终端@@、能源电子@@、半导体@@等重点领域@@,培育@@、引进@@行业头部@@企业@@,大力发展通信@@终端@@、光伏@@、新型化学电池@@、新型半导体@@@@、计算机@@、电子专用设备等主导产品@@@@,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形成特色优势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培育@@互联网平台@@经济等数字经济新业态和新模式@@,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建立和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

  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健全平台@@管理规则@@和制度@@,依法依约履行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网络安全@@保障@@、数据@@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数字经济相关产业项目谋划@@、储备@@、引进@@、建设@@、投产全环节@@、全链条管理@@,优化招商引资各项服务@@@@,延伸产业链条@@,吸引配套产业@@。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数字技术在园区@@的融合应用@@@@,支持园区@@内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经济园区@@建设@@@@,推动@@数字产业向开发区@@集聚@@。

  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培育@@或者引进@@数字产业服务@@第三方机构@@、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企业@@,向园区@@内外企业提供数字领域专业化服务@@@@。

  第二十五条@@  鼓励和支持数字经济领域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创建数字经济领域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等线上线下创业平台@@@@,推动@@数字经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第二十六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信创@@@@、大数据@@@@、先进计算@@、量子科技@@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提高数字经济核心竞争力@@。

  第四章@@  产业数字化@@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规划引导@@、试点示范@@、政策支持@@、服务@@指导等方式@@,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实现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产业数字化@@转型@@@@。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工业数字化@@,加快推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转型@@,围绕煤炭@@、焦化@@、煤化工@@@@、钢铁@@、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推广@@数字技术融合应用@@@@,提升工业企业数字化水平@@。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工业互联网建设@@@@,推动@@重点工业企业对内部网络进行改造升级@@,提升生产各环节网络化水平@@;面向装备制造@@@@、原材料@@、新材料@@、化工@@等重点行业@@,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应用@@@@。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煤炭产业与数字技术一体化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光伏@@@@、风电@@、储能@@、氢能等新能源领域的数字技术应用@@@@,推进智慧煤矿@@、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建设@@@@,以数字化转型驱动能源领域综合改革@@。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智慧矿山建设@@@@,开发智慧矿山产品@@@@,推进智慧矿山装备制造@@@@。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加强智能制造支撑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制造业重点领域实现智能化制造@@,形成钢铁@@@@、有色@@、化工@@、装备制造@@、消费品等智能化产业集群@@。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发布机制@@,推动@@数字技术在农业@@各环节的应用@@@@,发展智慧农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重要农产品@@和小杂粮等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建立农产品@@和投入品电子追溯监管体系@@。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数字商务发展@@,推动@@传统商业数字化转型@@,引导和支持城乡电子商务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和数字化商贸平台@@建设@@@@。

  第三十五条@@  鼓励和支持建设@@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和智慧交通@@应用@@示范@@,推动@@智慧交通@@发展@@。

  第三十六条@@  鼓励和支持智慧物流建设@@@@,推广@@仓储数字管理@@、车辆货物自动匹配@@、园区@@智能调度@@、无@@人智慧配送等数字化应用@@@@。

  第三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文化旅游数实融合@@,建设@@智慧景区@@@@,推动@@数字化文化生产和消费以及文化遗产资源的数字化转化@@,发展数字文化产业@@。

  第三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商务咨询@@@@、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以及数字技术与餐饮@@、住宿@@、家政@@、体育@@、健康@@、培训@@、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的深度融合@@。

  第五章@@  治理数字化@@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数字技术在政府治理中的创新应用@@@@,推进政府治理数字化@@@@,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

  第四十条@@  省人民政府及政务信息管理部门应当统筹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欧宝娱乐靠谱吗 平台@@等建设@@@@,推动@@“一网通办@@”欧宝娱乐靠谱吗 、“一网协同@@”政府运行@@、“一网统管@@”省域治理@@。

  鼓励和支持推进@@“多卡合一@@”、“多码合一@@”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建立多元参与@@、功能完备的数字化生活网络@@。

  第四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以及网信等部门应当统筹指导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数字技术在城市@@治理中的应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建设@@城市@@大脑@@、数字孪生模型等应用@@赋能平台@@@@,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治理水平@@。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开展智慧社区@@建设@@@@,推动@@欧宝娱乐靠谱吗 、公共服务@@@@、数字商务向社区@@延伸@@,构建文体活动@@、家政@@服务@@@@、居家养老@@、儿童和残疾人关爱等数字化创新应用@@场景@@。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数字乡村建设@@@@,构建农业@@农村数字资源体系@@,完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乡村振兴@@。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智慧教育建设@@@@,实施教育数字化转型@@,开展智慧校园建设@@@@,优化升级新型教育信息网络@@。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智慧医疗健康@@体系建设@@@@,建设@@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推进互联网医院和云药房建设@@@@。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特殊群体@@,提供便利适用的智能化产品@@和服务@@措施@@。

  第六章@@  数据@@资源的利用与保护@@

  第四十七条@@  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  国家机关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数据@@@@。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鼓励个人和组织依法开放@@自有数据@@@@。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全面落实政务数据@@开放@@共享@@责任@@,建立政务数据@@开放@@范围动态调整机制@@,创新政务数据@@开发利用模式@@。

  省人民政府政务信息管理部门应当统筹推进全省政务数据@@共享@@利用工作@@,建立健全政务数据@@治理@@机制@@,建设@@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和共享@@交换体系@@,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五十条@@  鼓励和支持发展数据@@治理@@@@、数据@@代理@@、数据@@加工@@、数据@@标@@注@@、数据@@交易@@等新兴数据@@服务@@@@,推动@@数据@@有序流通交易@@@@。

  第五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发展数据@@交易@@平台@@@@,构建数据@@资产市@@场化流通体系@@,推动@@建设@@山西省大数据@@@@交易@@中心@@,推进数据@@交易@@主体@@在依法设立的大数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第五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推动@@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和数据@@目录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数据@@开展分类分级管理@@,确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重要数据@@具体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将数字经济发展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内容@@,优化考核指标@@@@,完善统计体系@@。

  第五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数字经济全面发展专项财政@@资金@@,重点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典型示范应用@@@@、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化发展@@、企业培育@@和人才培养引进@@等@@。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项财政@@资金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数字经济发展@@。

  第五十五条@@  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贷款@@、政策性融资担保以及其他金融服务@@等方面对数字经济发展给予支持@@。

  第五十六条@@  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开发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保险产品@@@@,为符合政策的数字经济企业和项目贷款提供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

  第五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通过股权投资@@、股票债券发行等方式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改善融资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上市@@融资@@。

  第五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等开设数字经济相关课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设立数字经济人才培训@@基地@@,深化校企合作@@@@。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政策@@,加强数字经济领域专家人才引进@@工作@@,为其在职称评定@@、住房@@、落户@@、医疗保健以及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支持@@。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政策措施@@,在土地供给@@、电力@@供应@@、能耗指标@@@@、设施保护等方面保障数字经济发展@@。

  第六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科技等部门将计算机@@@@、物联网@@、智能装备@@、信息技术@@、网络安全@@等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列入全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第六十二条@@  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组成数字经济共享@@服务@@联合体@@,整合产学研平台@@资源@@,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研发@@、合作@@、推广@@、培训@@等服务@@@@。

  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数字经济领域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

  第六十三条@@  支持举办数字经济领域展览@@、赛事@@、论坛等活动@@,搭建数字经济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宣传数字经济相关企业@@、产品@@、服务@@,推动@@建立供需对接渠道@@。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