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分局@@,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供给@@,更好服务民营@@、科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市自@@2022年@@9月@@30日@@起@@,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推行@@“网上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范围@@

  适用于已完成备案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融担公司@@,名录见附件@@@@1)申请办理的@@不动产抵押权@@(含一@@般抵押权及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注销登记业@@务@@。

  二@@、开通网办业@@务权限@@

  (一@@)加入名录@@。

  由北@@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内的@@融担公司向市金融@@监管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加入网上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业@@务试点融担公司名录@@@@。该名录根据后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整@@。

  (二@@)办理备案@@。

  申请网办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业@@务前@@,名录内的@@融担公司应到登记部门提交相关材料@@(附件@@2)进行备案@@,并签署@@《承诺函@@》(附件@@3),填写@@《询问记录@@》(附件@@4)。

  备案资料可在全市各不动产登记@@部门共享使用@@,融担公司线上线下办理相关业@@务时@@,无需另行提供@@。

  三@@、办理流程@@

  (一@@)核对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融担公司应核对抵押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申请材料@@,指导抵押人填写@@@@《询问记录@@》。涉及自然人应使用身份识别技术@@。

  (二@@)网上提交申请@@。

  融担公司通过@@互联网端登录@@“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上传申请材料@@@@(附件@@5),提交登记申请@@。

  上传材料应为彩色扫描件@@,分辨率不小于@@300dpi,确保扫描图像资料内容完整无缺@@,图像清晰@@,页面@@整齐@@。

  (三@@)登记部门审核@@。

  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在接收到抵押权登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登记证明领取@@。

  抵押权首次@@登记通过@@审核的@@@@,融担公司可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缴纳不动产登记@@费@@,通过@@“北@@京通@@APP”“北@@京市不动产掌上登记中心@@APP”“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领取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如需领取纸质登记证明@@,也可前往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领取或在自助打印设备上自行打印@@。

  (五@@)办理发放贷款@@。

  融担公司依据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即可办理发放贷款@@相关手续@@。

  (六@@)登记资料归档@@。

  抵押权登记业@@务完成后@@,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电子档案归档@@,融担公司无需移交纸质档案@@。

  抵押权注销登记完成后@@,原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他项权证@@)自动作废@@。已取得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他项权证@@)的@@,由融担公司自行保存@@。

  四@@、工作@@要求@@

  (一@@)优化机制@@,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分局@@、各相关融担公司应高度重视@@,根据工作@@需要优化工作@@机制@@,规范用户权限管理和登记信息保护@@,做好各项工作@@衔接@@,提高@@“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效能@@。

  (二@@)加大宣传@@,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分局@@、各相关融担公司应在工作@@中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和舆情监测@@,积极倡导抵押人自愿选择在延伸的@@融资担保公司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

  (三@@)强化保障@@,持续跟踪业@@务办理@@,积极沟通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解决政策理解@@、系统运行@@、业@@务操作等各方面问题@@@@。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