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拟在你单位开展机关事@@务数字化建设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机关事@@务信息化工作@@“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深入开展机关事@@务数字化建设试点工作@@。运用数字化手段@@,打通需求@@、供给@@、管理@@、决策全链条@@,更好履行机关事@@务部门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的重大职责@@;加强渠道共联和@@数据@@共享@@,探索有效控制机关运行成本的新手段@@,更好发挥机关事@@务部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表率作用@@;以核心业务协同为基础@@,全面推进流程再造@@、制度重塑@@,以数字化改革驱动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深化机关事@@务职能建设和@@行业建设@@,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浙江省开展机关事@@务数字化建设具有先发优势@@、良好基础@@。本次试点工作@@,要结合浙江省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和@@浙江省机关事@@务工作特点@@,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数字赋能和@@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重塑机关运行保障体制机制@@,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为全国机关事@@务系统数字化建设和@@全国机关事@@务云平台@@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二@@、工作要求@@

  试点工作期限为@@2年@@,自@@2022年@@9月@@至@@2024年@@9月@@。

  (一@@)制定方案@@。2022年@@12月@@底前@@,试点单位需完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结合本地区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试点实施工作@@。

  (二@@)中期评估@@。2023年@@9月@@底前@@,试点单位开展中期评估@@@@,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分析成效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报送国管局@@。

  (三@@)总结验收@@。2024年@@7月@@底前@@,试点单位对照试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总结评估@@,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国管局@@@@。2024年@@9月@@底前@@,国管局对报送的总结评估报告进行审查@@,组成验收小组进行试点工作验收@@。

  国管局将采取适当方式通报评估验收情况@@,并组织宣传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拓展试点工作实效@@。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各项任务的实施部门@@,做到每项工作由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确定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进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试点单位要建立持续改进机制@@,每季度组织内部检查@@,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形成工作合力@@。试点单位要集聚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协同配合@@、运行顺畅的工作格局@@,加强与各级党委@@、政府相关业务部门的合作@@,主动协调沟通@@,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争取支持@@;国管局将在政策@@指导@@、理论研究等方面对试点单位予以全力支持@@。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