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市@@场主体@@培育和保护@@

  第三@@章@@ 政务环境@@

  第四@@章@@ 创新环境@@

  第五@@章@@ 市@@场环境@@

  第六@@章@@ 法治环境@@

  第七@@章@@ 人文环境@@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本条例对优化营商环境@@未作出规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部署安排@@,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强化@@欧宝娱乐靠谱吗 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共享@@,打造@@“云南@@效率@@”“云南@@服务@@@@”“云南@@诚信@@”营商环境@@品牌@@,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省@@发展@@改革@@@@部门和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明确的优化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加强效能@@建设@@@@,按照职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绩效考核@@@@@@,完善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

  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具体可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新经验@@、新做法@@,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在@@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但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依法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第六@@条省@@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制度@@@@,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评价@@工作@@,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根据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

  第七@@条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生产@@、质量保障@@、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第二@@章@@ 市@@场主体@@培育和保护@@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健全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机制@@,落实@@市@@场主体@@培育政策措施@@,坚持兴产业@@、强企业@@,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和产业优化升级@@。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不得另行制定除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的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和本省@@支持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依法享有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用水@@、用电@@@@、用气@@@@、通信等公共服务@@资源的权利@@。

  第十@@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内部治理@@、经营模式等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十@@一@@@@条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严禁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依法确需实施@@前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不得超标@@的@@@@、超范围实施@@@@。

  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市@@场主体@@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

  第十@@二@@条营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环境@@,保障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依法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畅通中小投资者维权渠道@@。

  发挥中小投资者服务@@机构在@@持股行权@@、纠纷调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应当促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配合@@,发挥行业协会@@、仲裁@@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维权援助机制和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第十@@四@@条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产品@@产地来源@@、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注册@@地@@、产品@@或者服务@@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或者供应@@商予以限制@@、排斥或者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

  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商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严格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有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第十@@六@@条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市@@场主体@@普遍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定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扶持政策@@,依法对市@@场主体@@采取救助@@、补偿@@、减免等帮扶纾困措施@@。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维护和保障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确需实施@@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措施时应当严格依法进行@@,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外@@,不得在@@有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健全完善全省@@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在@@10日内予以答复@@,并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

  第三@@章@@ 政务环境@@

  第十@@九@@条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公布并动态调整全省@@统一@@的@@欧宝娱乐靠谱吗 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

  省@@级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定公布本行业本系统的@@欧宝娱乐靠谱吗 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在@@全省@@范围内规范统一@@@@欧宝娱乐靠谱吗 事项@@审批流程@@@@、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公布本地区@@@@欧宝娱乐靠谱吗 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欧宝娱乐靠谱吗 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

  第二@@十@@条@@ 省@@欧宝娱乐靠谱吗 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建设@@与@@国家一@@体化在@@线@@欧宝娱乐靠谱吗 平台@@联通的全省@@@@欧宝娱乐靠谱吗 平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欧宝娱乐靠谱吗 事项@@应当全部纳入全省@@@@欧宝娱乐靠谱吗 平台@@办理@@,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推动@@智能@@欧宝娱乐靠谱吗 大厅@@建设@@@@,推广应用集成式自助办事设备和服务@@终端@@,提高@@欧宝娱乐靠谱吗 便利度和效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范设立@@欧宝娱乐靠谱吗 中心@@,统筹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优化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建立@@欧宝娱乐靠谱吗 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场地限制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欧宝娱乐靠谱吗 事项@@均纳入@@欧宝娱乐靠谱吗 中心@@集中办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欧宝娱乐靠谱吗 大厅@@(中心@@、站@@)与@@欧宝娱乐靠谱吗 平台@@全面对接融合@@,实行线上线下融合办理@@。移动@@端@@、网上大厅@@@@、实体大厅@@@@、自助终端等多渠道办理@@欧宝娱乐靠谱吗 事项@@标@@准应当一@@致@@。市@@场主体@@和群众有权自主选择@@欧宝娱乐靠谱吗 办理渠道@@,欧宝娱乐靠谱吗 实施@@机构不得限定办理渠道@@@@。

  第二@@十@@一@@@@条办理@@欧宝娱乐靠谱吗 事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首问负责@@、首办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帮办代办@@、并联审批@@、联合审批@@、集成办理等优化服务@@举措@@。

  欧宝娱乐靠谱吗 实施@@机构办理@@欧宝娱乐靠谱吗 事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统一@@公布的办事指南实施@@@@欧宝娱乐靠谱吗 ,不得对申请人提出超出办事指南范围的要求@@;

  (二@@)办事指南应当对法律@@@@、法规@@、规章的兜底条款所指具体要求进行明确@@,凡无@@法明确的@@,不得列入办事指南@@;

  (三@@)需要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手续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四@@)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或者网络核验@@获取的信息以及前序环节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五@@)已经在@@线收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提供纸质材料@@;

  (六@@)应当由@@欧宝娱乐靠谱吗 实施@@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

  (七@@)需要实施@@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殊程序的@@,应当及时@@安排@@、限时办结@@。

  加快推动@@电@@子证照@@、电@@子证明@@、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在@@@@欧宝娱乐靠谱吗 工作中的推广应用和互信互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与@@纸质版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市@@场主体@@获得感强的跨部门@@、跨层级@@欧宝娱乐靠谱吗 事项@@,应当优化业务流程@@@@、推行并联审批@@@@、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实施@@集成化办理@@。

  加快推进@@@@欧宝娱乐靠谱吗 “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积极拓展省@@际间@@欧宝娱乐靠谱吗 通办范围@@,支持本省@@各地与@@省@@外城市@@开展@@欧宝娱乐靠谱吗 “跨省@@通办@@”,有效满足市@@场主体@@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第二@@十@@三@@条对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且风险可控的@@欧宝娱乐靠谱吗 事项@@,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当场办结@@@@,但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欧宝娱乐靠谱吗 事项@@除外@@。

  欧宝娱乐靠谱吗 实施@@机构应当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事中事后核查@@。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

  第二@@十@@四@@条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适时调整行政许可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对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事项@@@@,应当通过整合实施@@@@、下放审批层级等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相关管理事项@@已作出规定@@,但未采取行政许可管理方式的@@,不得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相关管理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依法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对国家已取消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

  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增设@@许可条件@@和环节@@。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各类开发区@@@@、新区@@等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要件@@,推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推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强化@@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综合作用@@,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开与@@项目@@有关的发展@@规划@@@@、土地@@(水域@@)使用@@、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利用@@、准入标@@准等@@,公开审批@@、核准和备案结果@@,提高@@审批透明@@度@@。

  第二@@十@@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多表合一@@@@、多规合一@@@@、多审合一@@@@、测验合一@@@@,统一@@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报件@@,实现各审批阶段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通办@@、限时办理@@、统一@@出证@@。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由政府部门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满足开工条件@@并作出有关承诺后@@,政府部门直接发放有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

  第二@@十@@七@@条省@@@@、州@@(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各类开发区@@@@、新区@@等有条件@@的区@@域@@,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安全评价@@等事项@@统一@@进行区@@域评估@@,评估结果由市@@场主体@@共享使用@@@@。区@@域评估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已经实施@@区@@域评估的@@,有关部门在@@审批工程@@建设@@项目@@时@@,不得要求市@@场主体@@重复开展有关评估评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和全过程在@@线监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制度@@,及时@@将有关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平等参与@@交易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和指导@@,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九@@条作为办理行政审批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公布并动态调整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对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行政机关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除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外@@,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机关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行政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事项@@@@,行政机关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服务@@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

  第三@@十@@条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对通过法定证照@@、法定文书@@、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能够办理@@,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以及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不得设定证明事项@@@@@@。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并按照规定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证明的互认共享@@,不得向市@@场主体@@重复索要@@。

  第三@@十@@一@@@@条商务@@@@、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深化通关模式改革@@创新@@,提升进出口环节单证无@@纸化电@@子化水平@@,不断优化简化通关流程@@@@,降低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压缩通关时间@@。

  严格执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清单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加强与@@境外口岸管理部门合作@@,推动@@实施@@对等通关便利化@@措施@@。

  第三@@十@@二@@条商务@@@@、海关@@等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和配套条件@@@@,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自由贸易试验区@@协调发展@@@@。推动@@各口岸形成优势互补@@、相互支撑的发展@@格局@@。

  推动@@转型升级贸易方式@@,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新贸易业态@@,发展@@“互联网@@+边境贸易@@”,构建互市@@贸易新体系@@;推动@@转型升级运输方式@@,建立@@快速转运和多式联运体系@@。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和本省@@减轻企业负担的措施@@,做好政策宣传和辅导@@,强化@@跟踪督促@@,确保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有序推行有关税费合并申报及缴纳@@,依法压减纳税次数@@,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压缩缴纳税费时间@@,拓展线上@@、移动@@、邮寄@@、自助等服务@@方式@@,推广使用@@电@@@@子发票和全程网上办税@@,推进@@申报缴税@@、社保缴费@@、企业开办迁移注销清税等税费业务智能化服务@@@@,持续提升@@税费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三@@十@@四@@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税务@@、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加强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并在@@国家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时限@@内@@,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依法降低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门槛@@。推进@@水@@、电@@、气@@、网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推行在@@商业银行网点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服务@@。

  第三@@十@@五@@条全面实施@@@@欧宝娱乐靠谱吗 评价@@制度@@,接受市@@场主体@@和群众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评价@@@@欧宝娱乐靠谱吗 ,建立@@差评投诉调查核实@@、督促整改@@、结果反馈机制@@,持续提升@@欧宝娱乐靠谱吗 效能@@。

  省@@欧宝娱乐靠谱吗 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欧宝娱乐靠谱吗 效能@@监督和考核@@评价@@@@,健全完善效能@@监督机制@@。

  第四@@章@@ 创新环境@@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大力引育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各类人才@@,加强企业@@人才引育和服务@@@@,落实@@科技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国际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育政策@@,加强人才引进@@、落户@@、子女入学@@、交流@@、评价@@、培养等便利化@@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强化@@人力资源@@市@@场主体@@培育@@,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

  支持市@@场主体@@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工会@@、园区@@等联合培养人才和熟练技术@@工人@@,鼓励企业积极引育人才@@。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落实@@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政策@@,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创新创业国际合作等支持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等创新@@。

  支持将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参与@@创业项目@@的情况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续签合同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对全省@@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经济大县@@@@、省@@级本科院校@@、省@@级重点园区@@全覆盖@@,对大学生@@、农民工@@、返乡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全覆盖@@。对于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载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

  第三@@十@@九@@条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快推进@@@@标@@准化现代园区@@@@、数字化智慧园区@@@@、集群化高端园区@@@@、低碳化绿色园区@@@@、科研型创新园区@@建设@@@@,提高@@园区@@服务@@质量和效率@@,将园区@@打造@@成为全省@@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发展@@平台@@@@。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推进@@园区@@企业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设立园区@@企业融资风险分担资金池@@、重点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加强园区@@融资服务@@@@。

  第四@@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构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多层次沟通交流@@机制@@,加快国际间高速公路@@、铁路@@、航空@@、水运@@、能源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跨境区@@域物流网@@、跨境电@@商物流体系和物流中心@@@@、物流园区@@@@、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促进跨境贸易发展@@@@。

  第四@@十@@一@@@@条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各类开发区@@@@、新区@@等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先行先试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措施@@。

  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依法赋予其更大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权限@@。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应当创新贸易投资监管制度@@,健全国际贸易投资促进服务@@体系@@。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第五@@章@@ 市@@场环境@@

  第四@@十@@三@@条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手续@@,压缩办理时间@@。推进@@企业开办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供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业务办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一@@站@@式集成服务@@@@,实现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全省@@企业开办手续办理时间压缩到一@@个工作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即申即办@@。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和简化审批@@,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活动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推进@@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市@@场主体@@可以登记@@一@@个或者多个经营场所@@;对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免于设立分支机构@@,可以直接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办理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不得对企业变更住所地等设置障碍@@。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

  第四@@十@@四@@条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诚信经营的中小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首次贷款和无@@还本续贷@@,支持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生产设备@@、产品@@、车辆@@、知识产权等动产或者权利进行担保融资@@。

  在@@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基础上@@,推动@@市@@场监管@@@@、税务@@、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险等数据@@在@@金融领域开放和应用@@,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化@@程度@@。持续推进@@金融科技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科技手段@@,全面提升综合融资服务@@能力@@。

  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使用@@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第四@@十@@五@@条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向社会公开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等开展服务@@@@,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授信中设置不合理条件@@@@,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限制性门槛@@;

  (二@@)在@@授信中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强制搭售保险@@、理财等产品@@@@;

  (三@@)无@@正当理由抽贷@@、断贷@@、压贷@@;

  (四@@)违规向市@@场主体@@收取不合理费用@@;

  (五@@)转嫁依法依规应当由@@金融机构承担的费用@@;

  (六@@)设置其他不合理限制条件@@@@。

  第四@@十@@六@@条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完善融资配套措施@@,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投放@@。

  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标@@@@,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担保业务规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不得高于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用地服务@@保障力度@@。在@@有条件@@地区@@开展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对其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鼓励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企业利用自有的存量和闲置土地@@@@、厂房@@、仓库等改造升级传统工业及兴办先进制造@@、生产性及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的@@,实行按照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省@@内调剂机制@@,按照国家规定做好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相关工作@@,确保全省@@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优先保障@@。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快现代综合交通@@建设@@@@,提升交通@@与@@物流便利度@@,加强多式联运物流网建设@@@@,推进@@多式联运并行发展@@@@,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促进全省@@交通@@物流成本持续降低@@。

  第四@@十@@九@@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范围@@、服务@@标@@准@@、资费标@@准@@、服务@@流程@@@@等信息@@;简化报装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在@@国家规定的报装办理时限@@内确定并公开办理时间@@;向市@@场主体@@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用企事业单位运营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本地区@@特许经营公用企事业单位定期评估评价@@机制和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

  第五@@十@@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清理力度@@,并通过预算管理@@、审计监督@@、绩效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建立@@防范和治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长效机制和约束惩戒机制@@。

  第五@@十@@一@@@@条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应当健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压缩至@@20日以内@@。

  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对有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在@@债权债务依法解决后及时@@办理注销@@。

  第五@@十@@二@@条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化解行业纠纷@@,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行业协会商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强制要求市@@场主体@@捐赠@@、赞助等变相收费@@;

  (二@@)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认证@@等活动@@;

  (三@@)组织@@市@@场主体@@达成垄断协议@@,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第六@@章@@ 法治环境@@

  第五@@十@@三@@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规定@@,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合理把握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的出台节奏@@,全面评估政策效果@@,避免因政策叠加或者相互不协调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第五@@十@@四@@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执法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进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

  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在@@有关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明确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具体情形@@,并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第五@@十@@六@@条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

  对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实施@@行政强制@@。对不涉及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第五@@十@@七@@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第五@@十@@八@@条@@ 完善和解@@、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统筹优化资源配置@@,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与@@同级人民法院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统筹推进@@业务协调@@、民生保障@@、风险防范@@、破产经费保障等工作@@,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支持人民法院探索建立@@重整识别@@、预重整等破产拯救机制@@,帮助具有发展@@前景和拯救价值的困境企业进行重整@@、重组@@;建立@@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简化破产流程@@@@。

  第六@@十@@条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质询或者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加强对本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

  第六@@十@@一@@@@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

  第七@@章@@ 人文环境@@

  第六@@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营造人人优化营商环境@@@@、全社会亲商@@、重商@@、安商的浓厚氛围@@,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影响营商环境@@行为的监督@@。必要时可以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聘请企业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记者等作为监督员@@,对营商环境@@进行社会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与@@同级监察机关建立@@联络沟通机制@@,对监察机关提出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议@@@@,应当及时@@处理@@、回复@@,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

  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成效@@,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客观曝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和典型案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禁止捏造虚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实进行不实报道@@。

  第六@@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工作制度@@、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和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全程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依法依规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一@@)组织@@企业家座谈@@,通报经济运行等情况@@;

  (二@@)邀请企业家开展调研@@,了解行业发展@@现状@@;

  (三@@)组织@@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相关人员参加经贸交流@@@@、产业提升@@、人才培养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模式等活动@@;

  (四@@)组织@@或者应邀参加旨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其他活动@@。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在@@参加或者组织@@上述活动中@@,应当遵守住宿@@、交通@@、就餐等公务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接受馈赠@@,牟取私利@@;不得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向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转嫁应由所在@@单位承担的费用支出@@。

  第六@@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保障机制@@,落实@@有关入学就学优待政策@@;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加大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力度@@;完善交通@@@@、住房@@、生态@@、公共空间@@等城市@@功能@@,提高@@公共文化@@、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宜居宜业良好环境@@,增强对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吸引力@@。

  第六@@十@@五@@条@@ 各级工商联组织@@应当发挥联系民营经济的桥梁纽带作用@@,把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主责主业@@,推动@@政策落实@@@@,反映企业诉求@@,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第六@@十@@六@@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以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通过作出信用承诺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修复完成后@@,按照程序及时@@停止公示其失信记录@@@@,终止实施@@惩戒措施@@。

  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建立@@统一@@@@、便捷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惠企政策@@;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应当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落实@@对市@@场主体@@支持性政策措施的@@;

  (二@@)违法违规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三@@)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任何形式摊派的@@;

  (四@@)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违法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的@@;

  (五@@)拒不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合同约定的@@@@;

  (六@@)违反规定增设@@欧宝娱乐靠谱吗 事项@@办理条件@@和环节@@,限定办理渠道@@的@@;

  (七@@)违反规定增加或者变相增加办事事项@@@@、证明事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延长办理时限@@的@@;

  (八@@)超标@@的@@、超范围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九@@)违法强制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采取普遍停产停业措施的@@;

  (十@@)对损害优化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拒不办理@@、拖延办理的@@;

  (十@@一@@@@)侵害市@@场主体@@利益@@、损害营商环境@@的其他情形@@。

  违反前款规定@@,有关部门不给予处分的@@,由优化营商环境@@主管部门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有关部门仍未予以处分的@@,优化营商环境@@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其上级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十@@九@@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不向社会公开服务@@范围@@、服务@@标@@准@@、资费标@@准@@、服务@@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的@@;

  (二@@)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办理报装超过期限的@@;

  (三@@)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的@@;

  (四@@)向市@@场主体@@收取不合理费用的@@。

  第七@@十@@条@@ 行业协会商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退会的@@;

  (二@@)非法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强制要求市@@场主体@@捐赠@@、赞助等变相收费@@的@@;

  (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认证@@等活动@@的@@;

  (四@@)组织@@市@@场主体@@达成垄断协议@@,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章@@ 附@@ 则@@

  第七@@十@@二@@条@@ 本条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