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进一@@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创新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的有效举措@@。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市场主体@@日@@益增长@@,新型产业不断涌现@@,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监测预警@@,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不断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大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有关要求@@,现就推进全省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全省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推进大会部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依法依规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以良法善治为@@“江西@@办事依法依规@@”提供保障@@,强力推动营商环境@@大提升@@,充分激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动能新活力@@,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建立通用@@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对@@省内全量市场主体@@实施科学分类@@@@,实现@@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

  到@@2023年@@底@@,实现@@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的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适用于专业@@领域的市场主体@@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实施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效实现@@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努力做到@@对@@风险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以全国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框架为基础@@,拓展至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类@@型@@,科学构建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重点围绕市场主体@@基础属性信息@@、市场主体@@动态信息@@、监管信息@@、关联关系信息@@、社会评价信息等方面@@,构建全省通用@@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并根据@@监管实际不断更新调整@@,持续优化完善@@。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可以参考全国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建立本领域的分级分类@@指标@@体系@@,更加精准反映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状况@@。

  (二@@)补充完善市场主体@@信用风险信息@@。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江西@@省通用@@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归集事项清单@@,按照@@全面@@、及时归集的要求@@,除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归集应当依法公示的登记注册@@、备案@@、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抽查检查等信息之外@@,还应整合归集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侵权假冒治理@@、价格@@执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领域的市场主体@@信用风险信息@@。

  各有关部门要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可以公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抽查检查等市场主体@@信息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公示系统有效归集@@。对@@不能公示的市场主体@@信息@@,要采取系统内部标@@注的方法进行归集@@。探索运用公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大型平台@@企业等有关方面掌握的市场主体@@信用风险信息@@,进一@@步丰富信用风险信息范围种类@@@@。省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沟通对@@接@@,及时接收总局推送的中央部门掌握的涉企信用风险信息@@,夯实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基础@@。

  (三@@)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建设@@。省市场监管局要以公示系统为依托@@,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信息化技术方案和@@标@@准@@规范@@,建设江西@@省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为市场主体@@信用风险自动分类@@和@@分类@@结果共享共用提供技术支撑@@。各地各有关部门已经建设并使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的@@,要有序推动与江西@@省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充分发挥信用大数据@@对@@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支撑作用@@,避免重复建设@@、多头分类@@@@;同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归集@@、分析加工@@、共享应用闭环模式@@。

  (四@@)据实开展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状况分类@@管理@@。省市场监管局统一@@负责对@@全省市场主体@@进行信用风险分类@@@@,根据@@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将市场主体@@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类@@@@,依托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对@@全省市场主体@@进行自动分类@@@@。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按月@@动态更新@@,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共享共用@@,并按照@@统一@@的数据@@规范推送至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五@@)健全与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相适应的监管机制@@。省市场监管局要将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全量推送到@@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与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对@@接@@,并探索拓展应用领域@@,推动省直相关部门@@,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相关执法部门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信息互联互通@@,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时@@,将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作为参考依据@@,执行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

  对@@A类@@市场主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以全面自治为主@@,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合理降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被随机抽中的@@,可采取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非现场检查措施@@。

  对@@B类@@市场主体@@实行常规监管@@,保持正常监管频率@@,定期开展大数据@@监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取@@,被随机抽中的@@,实行现场检查@@。

  对@@C类@@市场主体@@实行重点监管@@,提高监管频率@@;列为重点监测对@@象@@,定期开展大数据@@监测@@;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被随机抽中的@@,实行现场检查@@;开展专项整治时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对@@D类@@市场主体@@实行严格监管@@,大幅提高监管频率@@@@;列为重点监测对@@象@@,定期开展大数据@@监测@@,增加监测次数@@;有针对@@性地大幅度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被随机抽中的@@,严格实行现场检查@@等全方位检查@@,必要时主动实施检查@@;开展专项整治时列入重点整治对@@象@@。

  抽查检查结果要及时通过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共享至江西@@省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为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动态更新提供实时数据@@支持@@。

  (六@@)强化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与专业@@领域风险防控有效结合@@。通用@@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不代替市场监管各专业@@领域对@@市场主体@@的分级分类@@@@。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在按照@@现有规定实行重点监管的同时@@@@,统筹行业风险防控和@@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强化业务协同@@,实行全链条监管@@。推动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价格@@、统计@@、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直接使用通用@@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或参考通用@@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模式@@,构建本领域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七@@)探索完善数字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监管新模式@@。坚定不移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处理好严格监管与包容审慎监管的关系@@,参考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数字经济市场主体@@进行管理@@,根据@@市场主体@@风险状况动态调整监管政策和@@措施@@,实施科学有效监管@@。对@@信用风险低和@@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设置一@@定观察期@@,探索推行触发式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为数字经济市场主体@@留出充足的发展空间@@@@;对@@信用风险高@@的市场主体@@@@,有针对@@性地采取严格监管措施@@,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

  (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和@@综合研判@@。结合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积极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在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中构建监测预警模块@@。省市场监管局要把握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高风险行为特征@@,从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中选取与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关联度高的重点指标@@项@@,进行实时监测@@,对@@市场主体@@风险隐患及时预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对@@监测发现的高风险市场主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采取提醒@@、警示@@、约谈@@、检查等措施依法处置@@,及早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风险@@,提升智慧监管能力@@。

  四@@、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协同配合@@、信息互通和@@工作衔接@@。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统筹管理全省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省市场监管局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开展通用@@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市场监管其他领域加快推进本领域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最终形成@@“通用@@+专业@@”的融合模式@@。

  (十@@)落实各方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管理工作方案@@,确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明确监管措施@@、结果应用@@、信息安全等各项内容@@,为开展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提供有力制度支撑@@,不断提升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范化水平@@。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作为配置监管资源的内部参考依据@@,不作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要注重信息安全问题@@@@,加强信息化系统的安全基础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力建设@@,防止失密泄密和@@侵犯个人隐私@@。要严格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对@@违规泄露@@、篡改分类@@结果@@、利用相关信息谋取私利等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十@@一@@@@)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采用更加鲜活生动和@@接地气的语言@@,宣传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成效明显的典型案例@@,扩大社会知晓度@@。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2022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