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各直属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内部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经济和信息化厅机关@@@@(以@@下简称@@“厅机关@@”)政府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依法@@、规范@@、高效@@、廉洁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要求以@@及财政部@@、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总体目标@@是@@:按@@照@@“全面管控与突出重点并举@@、分工制衡与提升效能并重@@、权责对等与依法惩处并行@@”的基本原则@@@@,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流程@@、完善措施@@,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促进本单位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厅机关@@政府采购活动的内控管理@@,二@@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是厅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部门采购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厅机关@@采购需求的收集@@、汇总@@,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备案@@,采购预算@@资金申请和支付等事项@@,统筹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策@@,指导需求处@@@@(室@@)执行采购工作@@,负责对采购合同@@、采购公告@@的经济合理性@@、是否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审查@@。

  第六条@@各需求处@@@@(室@@)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预算申报或者立项@@;根据批准的预算编制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负责采购代理机构的选择@@、委托@@、合同签订@@;组织采购活动中涉及的采购意向@@、单一@@来源采购论证@@、采购公告@@、确认@@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结果公告@@、签订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等事项@@;组织委派采购人代表@@、现场监督人员和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组织处理询问@@、质疑和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政策法规处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合法性审查部门@@,负责组织厅法律顾问单位对采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协助处理采购质疑和投拆等事项中的法务工作@@。

  第八条@@内部审计处是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部门@@,负责政府采购需求和计划的编制及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的监督工作@@,提出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机制的意见建议@@@@,负责委派监督人员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章政府采购流程@@

  第九条@@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一@@)需求处@@(室@@)结合工作需要@@,于每年@@@@10月@@底前提出下一@@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需求@@。其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要求@@,应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份额@@。

  (二@@)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收集@@、汇总@@采购支出需求后@@,按@@规定@@、标@@准进行初审@@,并根据财政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综合平衡@@,报厅领导审定后编入下一@@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未编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原则@@上不得安排支出@@。

  (三@@)凡需提前采购的项目和需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合同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处@@(室@@)应当以@@正式文件@@报财政厅@@,申请提前采购预算@@指标@@或者同意签订三@@年@@履行期限合同@@。

  第十@@条公开采购意向@@

  需求处@@(室@@)应根据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结合项目实施安排@@,确定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品目@@、主要标@@的@@、预算金额@@、计划实施时间@@、供应商@@资格要求等意向公开内容@@,经处@@(室@@)负责人@@同意后@@,报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由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发布采购意向信息@@。

  第十@@一@@条制定采购需求@@

  (一@@)需求处@@(室@@)应当依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工程项目概预算@@)开展需求调查@@,编制采购需求@@,包括技术@@、商务等要求@@。

  (二@@)采购需求确定后@@,在@@后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采购需求进行采购@@。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计划备案@@@@

  (一@@)需求处@@(室@@)应当依据确定的采购实施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备案信息@@,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预算@@金额@@、采购实施月@@份@@、采购方式@@、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服务@@、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说明@@(须说明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形@@,并提供附件进行详细说明@@)。

  (二@@)采购计划备案信息经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按@@规定@@时间完成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工作@@。

  第十@@三@@条采购方式@@变更@@

  (一@@)对需财政厅审核的采购方式@@变更@@,需求处@@(室@@)应当以@@正式文件@@提出采购方式@@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履行决策程序后报财政厅审核@@。

  (二@@)拟变更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须论证@@、公示通过后@@,再履行决策程序@@。

  第十@@四条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经与集中采购机构协商一@@致@@,也可以@@将分散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也可以@@委托@@社会代理机构@@,但均需采取@@“一@@项目一@@委托@@@@”的方式进行委托@@@@,即一@@个项目签订一@@份委托@@代理协议@@。

  (三@@)分散采购项目选择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的@@,需求处@@(室@@)须经需求处@@@@@@(室@@)民主决策后@@,选择确定社会代理机构@@,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代理采购的范围@@、委托@@权限@@、期限及代理费用等@@。

  第十@@五条确认@@采购文件@@@@@@

  (一@@)采购代理机构反馈编制的采购文件@@@@后@@,需求处@@(室@@)应当予以@@核实@@、确认@@,重点审核采购文件@@@@内容与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内容及要求是否一@@致@@。

  (二@@)采购文件@@@@核对@@、确认@@无误后@@,经需求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对拟发布的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进行签字确认@@后@@,书面反馈采购代理机构@@。

  (三@@)凡对外发布的采购公告@@@@、文件@@,须经需求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

  第十@@六条采购执行准备@@

  开展采购活动前@@,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登录采购计划备案系统选择需要实施的采购计划申请采购@@,待财政厅部门管理处审核后导入采购计划执行系统@@。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登录采购执行系统@@,选择对应的采购计划@@,根据需求处@@@@(室@@)提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推送至该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推送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可开始创建项目@@,发布采购公告@@@@,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第十@@七条发布政府采购公告@@@@

  (一@@)需求处@@(室@@)应督促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求处@@@@@@(室@@)书面反馈的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并按@@照@@采购文件@@@@确定时间@@、途径@@,组织发出@@(售@@)采购文件@@@@。

  (二@@)采购文件@@@@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供的@@,应当免费提供@@;以@@纸质形式提供的@@,以@@弥补制作@@、邮寄成本为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对已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信息@@进行保密@@管理@@。

  第十@@八条供应商@@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接收供应商@@密@@封@@(加密@@@@)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并妥善保管@@,不得解封@@(密@@)、查看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不得泄露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信息@@。

  第十@@九条项目评审@@

  (一@@)政府采购公告@@发布后@@,需求处@@(室@@)应委托@@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采购人代表一@@般由需求处@@@@@@(室@@)派出@@,且应熟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与评审工作@@,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组长@@,也不得在@@评审中获得或收取劳务报酬@@。

  (二@@)政府采购公告@@发布后@@,由需求处@@@@(室@@)提请内部审计处派出@@监督人员对采购专家的抽取@@、现场评审等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确认@@采购结果@@@@

  采购代理机构应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评审报告送交需求处@@@@(室@@)。需求处@@(室@@)应自收到采购代理机构送交的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第二@@十一@@条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一@@)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中标@@@@@@(成交@@)结果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需求处@@(室@@)应负责进行跟踪督促@@。

  (二@@)网上竞价及商场直购项目@@(主要是通用办公设备@@)采购结果@@,由厅办公室@@按@@照@@省级网上竞价和商场直购采购管理规定公开采购结果@@信息@@,并在@@本单位信息公开栏公开采购结果@@@@。

  第二@@十二@@条采购合同管理@@

  (一@@)需求处@@(室@@)、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合同签订@@前应分别送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进行审查@@(重点审核是否及时签订合同@@,是否与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明确的实质性内容一@@致@@),采购合同审查通过后方可对外签订@@。合法性审查应当保证必要的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需求处@@(室@@)应于@@1个工作日@@@@内@@送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应在@@@@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告@@,并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

  第二@@十三@@条履约验收@@

  按@@“谁采购@@,谁验收@@”原则@@,需求处@@(室@@)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及工程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签署明确验收意见@@,出具书面验收记录@@,确保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约定事项逐一@@完成履约@@。

  第二@@十四条资金支付@@

  (一@@)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库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完成合同备案后@@,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在@@财政大平台@@@@-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申请资金@@,经国库终审后@@,办理资金支付@@。

  (二@@)需求处@@(室@@)应按@@照@@厅机关@@财务报销制度及合同约定办理付款手续@@。报销时一@@般应提供以@@下资料@@:采购预算@@与计划@@、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合法性审查意见@@、合同文本@@、工程进度三@@方签字资料@@(仅针对工程项目@@)、书面验收意见@@、发票等@@。

  第二@@十五条资料归档@@

  (一@@)需求处@@(室@@)负责对采购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档案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存备查@@,文件@@资料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二@@)采购活动相关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活动相关资料的保存期限为自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第四章询问@@、质疑与投诉处理@@

  第二@@十六条项目采购过程中@@,若供应商@@等主体@@提出询问@@、质疑和投诉@@,由需求处@@@@(室@@)负责答复@@,拟定回复意见@@,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五章采购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厅机关@@政府采购活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厅机关@@采购活动坚持内部监督管理与具体操作相分离的原则@@@@,负责监督管理的部门人员不得作为评委参与@@、干预或影响采购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如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