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研究所@@、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

  为探索构建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有效保障数据@@安全@@,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指导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数据@@安全管理试点@@,督促企业落实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安全防护@@、安全评估@@、安全监测等工作@@,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加强试点成果@@转化应用@@,完善工业领域数据@@安全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遴选一@@批示范企业@@、优秀产品和典型解决方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模式@@,促进提升行业数据@@安全保护水平@@。

  二@@、试点组织@@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会同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安全生产司@@、原材料工业司@@、装备工业@@一@@司@@、装备工业@@二@@司@@、消费品工业@@司@@、电子信息司@@、信息技术@@发展司成立部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试点@@工作组@@(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组@@),负责遴选试点省@@份@@、协调推动试点工作@@、决策处理重点难点问题@@@@。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试点申报@@@@,指导企业做好各项试点工作@@。其中@@,企业类型应涵盖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领域@@,每个领域企业数量不少于@@@@3家@@,规模以大型@@、中型为主@@。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等相关部属单位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撑@@。

  三@@、试点内容@@

  试点内容@@分为必选和可选两部分@@。其中@@,可选内容由试点省@@份根据现有工作基础@@、条件和意愿@@,至少选择@@1项开展@@。

  (一@@)必选试点内容@@@@。

  1. 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试点企业按照@@《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工业领域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识别规则@@(草案@@)》开展数据@@分类分级@@,制定重要数据@@清单@@,并向主管部门@@报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工业领域省@@@@、市@@、企业数据@@分类分级安全管理机制@@,组织制定重要数据@@目录@@,对重要数据@@目录进行备案管理@@,探索建立工业领域数据@@安全全流程管理工作机制@@。

  2. 工业领域数据@@安全防护@@@@。试点企业按照@@《工业企业数据@@安全防护@@要求@@(草案@@)》等标@@准@@规范@@,联合安全企业@@@@、支撑单位制定数据@@安全防护@@方案@@,加强数据@@安全分级防护措施@@,提升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能力@@。

  3. 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评估@@@@。试点企业根据@@《工业数据@@安全评估@@指南@@(草案@@)》等标@@准@@规范@@进行自评估@@,及时整改相关安全问题@@@@,并将评估结果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自评估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视情组织支撑单位进行远程检测和现场评估@@。

  (二@@)可选试点内容@@@@。

  4. 工业领域数据@@安全产品应用推广@@。安全企业@@加强数据@@安全产品创新及在工业领域的适配应用@@,提升产业侧供给能力@@。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工业领域数据@@安全产品@@、技术@@、服务宣贯培训@@,遴选优秀产品应用案例和解决方案@@,加强行业推广应用@@,促进供需对接@@。

  5. 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监测@@。试点企业建设部署企业侧数据@@安全监测系统@@,并将监测结果上报省@@级工业数据@@安全监测平台@@和省@@级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设省@@级工业数据@@安全监测平台@@@@,并将监测结果同步接入国家@@工业数据@@安全监测平台@@@@,构建部@@、省@@、企业三@@级联动的工业数据@@安全监测体系@@;建立省@@级工业领域数据@@安全事件通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工业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威胁预警和事件处置等工作@@。部网络安全管理@@局@@依托全国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和国家@@工业数据@@安全监测平台@@@@,协调开展跨地区工业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分析和处置工作@@。

  6. 工业领域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配合网信部门@@探索建立工业领域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工作模式和方法@@,研究制定安全评估@@要点@@,指导试点企业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和备案工作@@。试点企业结合业务需要@@,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自评估@@、第三@@方评估和备案等工作@@。

  四@@、进度安排@@

  (一@@)试点申报@@(2021年@@12月@@)。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于@@@@2021年@@12月@@25日@@前将试点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试点工作组@@(网络安全管理@@局@@)。试点工作组对申报书@@进行遴选@@,确定@@5个左右省@@份开展试点@@。

  (二@@)启动部署@@(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召开试点工作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加强统筹指导@@。试点省@@份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视情开展试点工作宣贯培训@@、问答交流等活动@@。支撑单位结合试点工作需求@@,编制完善配套标@@准@@规范@@。

  (三@@)试点实施@@(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按照试点工作要求@@@@,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试点支撑单位@@,逐步推进各项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和总结分析@@,突出试点成效@@。试点企业应积极主动开展试点工作@@,加强落实数据@@安全主体@@责任@@。

  (四@@)中期总结@@(2022年@@5月@@)。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召开试点工作中期总结@@会议@@,交流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更好地推进下一@@步试点工作@@。

  (五@@)总结评估@@(2022年@@9月@@)。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试点企业总结工作成果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试点工作组@@(网络安全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遴选试点优秀企业@@、典型案例和产品等@@,召开总结会议@@,推广典型实践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试点要求@@。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对试点企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相关问题@@@@。支撑单位要切实做好宣贯培训@@、试点推进@@、评估总结等支撑保障工作@@。

  (二@@)加大支持力度@@,优化试点环境@@。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台支持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数据@@分类分级@@@@、安全规范落实@@、监测能力建设@@、产品部署应用@@、出境备案与安全评估@@等试点工作@@,对试点工作表现突出的地市@@@@、部门@@、机构@@、人员等予以表彰@@。

  (三@@)开展宣传推广@@,增强试点成效@@。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及时梳理形成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试点示范样例@@,加强优秀实践应用推广@@,强化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动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试点成果@@向政策@@、标@@准@@、产品等方面转化@@,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真实用的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试点标@@杆@@。

  (四@@)促进交流互动@@,加强信息报送@@。试点企业要积极与主管部门@@@@、安全企业@@、支撑单位加强沟通交流@@,形成政产研用各方协作配合@@、合力共进的试点工作格局@@;认真总结试点工作成效@@,于@@2022年@@5月@@、9月@@将工作情况@@、试点成果@@、问题@@分析@@、薄弱环节以及措施建议等报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分析后报试点工作组@@(网络安全管理@@局@@)。

  附件@@: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试点@@ 申报书@@.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