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和@@《青海省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海省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青海省电@@子证照@@的应用和@@管理@@,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共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欧宝娱乐靠谱吗 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全国一体化在线@@@@欧宝娱乐靠谱吗 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履行行政管理和@@@@欧宝娱乐靠谱吗 职能过程中使用青海省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对非涉密电子证照@@进行的目录汇聚@@、生成签发@@@@、共享@@应用以及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电子证照@@应用管理应当遵循标@@准规范@@、同等效力@@、共享@@互认@@、优先使用@@、安全@@可控的原则@@。

  第四条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欧宝娱乐靠谱吗 监管局@@统筹推进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子证照@@的应用推广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电子证照@@是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各类证件@@、证明@@、执照@@、牌照@@、批文等电子文件@@。

  本办@@法所指电子证照@@签发@@单位是指按照@@法定职责签批颁发证照@@的各级@@欧宝娱乐靠谱吗 部门和@@取得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电子证照@@应用单位是指应用证照@@的各级@@欧宝娱乐靠谱吗 部门以及相关社会公众@@。

  第六条电子证照@@签发@@单位按照@@青海省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标@@准化要求负责本单位电子证照@@目录的管理和@@安全@@维护@@,依托青海省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对电子证照@@的生成@@、签发@@、变更@@、注销@@、共享@@、归档等工作进行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应当同步签发@@@@、同步更新@@、同步废止@@@@。

  第七条电子证照@@签发@@单位应当按照@@电子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对所签发@@的电子证照@@及其受理@@、审核@@、办@@理和@@签发@@等过程中的材料进行归档并予以妥善保存@@。

  第八条电子证照@@签发@@单位在办@@理@@欧宝娱乐靠谱吗 事项时@@,应当优先采用线上签发@@方式@@,在业务办@@结时生成电子证照@@@@,将电子证照@@数据@@信息同步至青海省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并结合业务需要@@,同步生成纸质证照@@或者实体证照@@@@。

  依托国家有关部门业务系统办@@理业务的@@,电子证照@@签发@@单位应当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回传数据@@或者提供系统接口@@,实现我省电子证照@@数据@@信息同步@@。

  第九条电子证照@@签发@@单位应对生成的电子证照@@加盖电子印章@@,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或者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备条件的@@,应在证照@@生成过程中加入二维码@@并明确二维码@@生成有效时限@@。

  第十条电子证照@@发生变更@@@@、有效期届满等@@,需要年@@检@@、延期@@、吊销@@、注销@@、废止@@、质押的@@,电子证照@@签发@@单位应当及时更新信息并将信息同步至青海省电子证照@@管理系统@@。

  第十一条在本办@@法之前颁发且仍在有效期的存量证照@@@@,由证照@@签发@@单位负责完成电子化生成@@,加盖电子印章后实时同步至青海省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证照@@签发@@单位应当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发现电子证照@@数据@@信息有错误@@、缺失的@@,应当及时核对纠正@@、补充@@。

  第十二条电子证照@@签发@@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梳理编制本单位的电子证照@@目录@@,包括证照@@基本要素@@、照面模板@@、证照@@样例@@、数据@@项标@@准@@、印章图样等@@。对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电子证照@@@@,电子证照@@签发@@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使用要求@@。

  第十三条电子证照@@应用单位负责电子证照@@的优先使用@@和@@安全@@使用@@。

  电子证照@@应用单位办@@理@@欧宝娱乐靠谱吗 事项时@@应当先行通过青海省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检索需要核查@@、留存的电子证照@@@@。对通过青海省电子证照@@管理系统获取的电子证照@@应当优先使用@@@@,不得要求持证主体@@提供纸质证照@@或者实体证照@@以及相关文件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电子证照@@应用单位因业务需要@@,需对大批量电子证照@@信息作分析应用的@@,应向电子证照@@签发@@单位提出申请@@,经电子证照@@签发@@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

  电子证照@@应用单位负责保障本单位用证信息安全@@@@,确保依职权合法合规查验用证@@。电子证照@@应用单位仅限于查询@@经办@@事项所需的@@,属于特定行政相对人和@@特定事项的电子证照@@信息@@。电子证照@@应用单位不得随意向社会公开通过青海省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共享@@获得的电子证照@@@@。

  第十五条证照@@持有人@@、证照@@应用单位对电子证照@@信息有异议的@@,应向证照@@签发@@单位提出复核申请@@,证照@@签发@@单位应在收到申请后进行核实并及时给予回复@@。

  第十六条青海省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提供跨地区@@、跨部门的证照@@检索@@、文件下载@@、信息获取@@、信息验证及文件验证服务@@。

  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在证照@@应用场景中持续推动电子化应用@@,依托青海省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支撑@@欧宝娱乐靠谱吗 全流程在线办@@理@@;充分依托移动端应用@@,实现电子亮证@@、授权用证@@、委托用证和@@证照@@验证的便捷化@@。

  第十八条各级@@欧宝娱乐靠谱吗 部门应当通过青海省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开展相关工作@@,原则上不再新建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已经按照@@@@“一体化在线@@欧宝娱乐靠谱吗 平台@@”相关标@@准规范建设电子证照@@管理系统且制定电子证照@@管理具体规定的@@,应当与青海省电子证照@@管理系统进行对接@@。

  省信息中心负责青海省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建设维护@@、应用支撑@@@@、安全@@保障等工作@@。

  第十九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法律法规授权或受委托的其他组织工作人员违规签发@@@@、变更@@或使用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电子证照@@@@,造成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泄漏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其他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21年@@9月@@22日@@起施行@@。

  青海省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省@@欧宝娱乐靠谱吗 “一网通办@@@@”,规范和@@加强电子印章管理@@,确保电子印章合法@@、安全@@、可靠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全国一体化在线@@@@欧宝娱乐靠谱吗 平台@@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电子印章@@,是指以电子数据@@形式表现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公章和@@电子个人名章@@,其中电子公章是指本省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组织机构@@)的法定名称章@@、以法定名称冠名的内设机构章和@@分支机构章@@、业务专用章@@(合同@@、财务@@、发票@@、审验@@、报关等相关业务使用@@)的电子化形式@@;电子个人名章是指自然人及单位或者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单位或机构授权代表人@@(以下简称个人@@)等人员用于单位或者机构事务办@@理的个人名章的电子化形式@@@@。电子印章的图形化特征应与实物印章的印模完全一致@@。

  电子印章制发机构@@,是指经省政府批准@@,负责电子印章系统建设及运维管理@@,具备电子印章制作@@和@@发放能力的机构@@。

  电子印章使用单位@@,是指因业务或职权需要@@,向电子印章制发机构@@申请使用电子印章的组织机构或者个人@@。

  第三条我省建立的青海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包含电子印章制作@@子系统@@,电子印章状态发布子系统@@,电子印章应用子系统@@,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印章申请@@、制作@@、备案@@、查询@@、变更@@、注销@@、签章@@、验章@@和@@使用管理等功能@@,并与国家@@欧宝娱乐靠谱吗 平台@@电子印章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各地区@@、各部门在政务办@@公@@、欧宝娱乐靠谱吗 、公共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活动中使用电子印章进行签章@@@@、验章@@的@@,原则上应当使用全省统一的电子印章系统@@。

  本省各类经济和@@社会活动中使用电子印章进行签章@@的@@,可根据@@需要使用全省统一的电子印章系统进行签章@@@@、验章@@,或经省政府批准后建设相应的电子印章系统@@。

  已建或经省政府批准新建的电子印章系统@@,应加强运行管理@@,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并与全省统一的电子印章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互通互认@@,全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提供相应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支撑@@@@。

  第二章电子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四条为全面提升@@欧宝娱乐靠谱吗 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各地区@@、各部门在履行政务办@@公@@、欧宝娱乐靠谱吗 、公共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等活动时@@,可使用电子印章对公文@@、证照@@、协议@@、凭据@@、流转单@@、合同@@、申请文书等各类电子文档进行签章@@@@。

  鼓励自然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在经济和@@社会活动领域中使用电子印章@@。

  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得拒绝电子印章的使用@@,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的情形除外@@。

  第五条加盖电子印章的公文@@、证照@@、协议@@、凭据@@、流转单@@、合同@@、申请文书等各类电子文档合法有效@@,与加盖实物印章的纸质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过打印或其他电子格式转换的@@,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视同复印件@@。

  第三章电子印章的制发和@@管理@@

  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全省@@欧宝娱乐靠谱吗 平台@@、部门相关业务系统使用电子印章的@@,应当通过电子印章系统在线申请或到电子印章制发机构@@申请@@。

  电子印章制发机构@@在电子印章制作@@完成后应当同步将相关信息实时推送至全省统一的电子印章系统@@。

  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制作@@电子印章@@。

  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子印章制发工作的管理@@。

  第七条电子印章应当存储在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要求的专用密码设备或专用密码模块内安全@@保管@@。

  第八条电子印章应满足分散式和@@集中式应用场景@@,方便电子印章使用单位@@使用电子印章@@。

  电子印章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子印章管理制度@@,严格用章审批程序和@@用章记录@@,应当指定专人保管电子印章@@,加强对电子印章的管理@@。

  电子印章的使用审批流程应与实物印章的使用审批流程一致@@,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签章@@@@。严禁不按照@@审批权限使用电子印章@@。

  电子印章由电子印章使用单位@@在其业务授权范围内@@,根据@@其实物印章的加盖规定或手写签名的处理流程进行签章@@@@。

  第九条电子印章使用单位@@制作@@@@、变更@@或注销@@本单位电子印章的@@,应当向电子印章制发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使用单位为组织机构的@@,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电子印章制发机构@@按程序审批办@@理@@;使用单位为个人的@@,经本人签字后@@,报电子印章制发机构@@按程序审批办@@理@@。

  第十条电子印章有效期与电子印章数字证书有效期应当保持一致@@,到期前@@30日@@内可通过全省统一的电子印章系统进行印章续期@@。

  第十一条因电子印章使用单位@@名称变更@@@@、合并等原因@@,需要换领电子印章的@@,按第九条规定重新办@@理报批手续@@。电子印章使用部门撤销的@@,须及时退回电子印章及相关设备并办@@理注销@@手续@@。在领取新的电子印章时@@,原电子印章及相关设备应当退回电子印章制发机构@@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因电子印章相关设备老化@@、故障@@、损坏等原因@@,确需更换的@@,电子印章使用部门应当向电子印章制发机构@@提出申请@@。在领取新的电子印章时@@,原电子印章及相关设备应当退回电子印章制发机构@@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因电子印章相关设备@@、存储介质等遗失的@@,电子印章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向电子印章制发机构@@提出注销@@和@@重新办@@理申请@@。

  第十四条加盖电子印章的公文@@、证照@@、协议@@、凭据@@、流转单@@等各类电子文档@@,应按照@@电子档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归档@@。

  第十五条电子印章制作@@式样和@@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执行@@。

  第十六条因使用或管理不当导致电子印章相关设备@@、存储介质遗失@@、印章信息篡改@@,并造成的损失@@,由电子印章使用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私用电子印章的@@,应当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各类信息系统使用电子印章的@@,应按照@@国家保密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信息安全@@@@

  第十九条电子印章系统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完善信息保密制度@@,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电子印章相关信息安全@@@@,对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二十条电子印章系统应当建立可靠的数据@@存储@@、备份@@、恢复@@、审计等机制@@。

  第二十一条电子印章系统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密码标@@准规范和@@国家一体化在线@@平台@@电子印章系统技术标@@准规范@@,使用经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认可的商用密码技术和@@产品@@。

  第二十二条电子印章系统应当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要求@@。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21年@@9月@@2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