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要素市场化配置@@,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建设@@东部沿海重要的科技创新策源地@@

  (一@@)高标@@准建设@@科教产融合园区@@。依托@@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高新区以及蓝谷@@、国际院士港等创新资源集聚地@@,建设@@创新能力突出@@、产业特色鲜明@@、人才保@@障完善的一@@流科技产业园区@@。支持园区推进科教产资源集聚和深度融合@@,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联合攻关@@,打造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技术链@@“四@@链合一@@@@”的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和强大科技产业集群@@。按照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择优给予综合奖补@@。

  (二@@)加快建设@@国家实验室@@。支持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面向海洋强国战略重大需求@@,汇聚全球海洋科技人才@@,实施透明海洋与环境@@保@@障@@、蓝色生命与生物资源开发@@、海洋高端智能装备与工程技术等重大任务@@,突破重大前沿科学问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全球海洋科技创新高地@@。积极争取国家@@、省@@继续给予实验室支持@@,推动早日@@入列@@。

  (三@@)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推动海洋生态系统智能模拟研究设施@@、吸气式发动机热物理试验装置等列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推进超级计算中心@@、海洋科学考察船队等设施建设@@@@。鼓励高校院所@@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我市布局@@,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四@@)建设@@高端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山东@@能源研究院@@、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前瞻性谋划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对@@新获批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推进青岛新能源山东@@省@@实验室建设@@@@。支持高校院所@@、企业@@、医疗机构建设@@省@@创新创业共同体@@、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对@@评估优秀的给予补助@@。建设@@市创新创业共同体@@,最高给予@@2000万元@@补助@@;建设@@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最高给予@@200万元@@补助@@。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企业@@在青设立以产业技术研发为主的新型研发机构@@,重大项目@@“一@@事一@@议@@”。新型研发机构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受市属科研机构相关政策@@。市属新型研发机构进口仪器设备@@,可按相关进口税收政策规定享受免税@@。

  (五@@)积极承担重大科技任务@@。鼓励高校院所@@、企业@@等单位深入对@@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牵头发起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优先保@@障项目开展所需资源条件@@,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对@@在青实施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国拨经费实际到账金额的@@3-5%给予项目团队人员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万元@@,单个承担单位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六@@)深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聚焦中日@@@@、中韩@@、中德@@、中以@@、青岛上合等五@@大@@“国际客厅@@”建设@@,以市场化机制加快建设@@中日@@科学城@@、天安中韩@@科技园和中以@@跨境@@双核创新孵化器等重大项目@@@@,支持建设@@中德@@青年@@科学院@@、中德@@工业大学等高端创新平台@@@@。支持开展国际科技项目联合研发@@,鼓励我市单位与海外研发机构@@、科学家联合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

  鼓励国@@(境@@)外知名高校院所@@、企业@@等在青设立研发或技术转移机构@@,对@@新认定和通过科技部定期评估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对@@评估优秀的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按规定给予奖励@@@@。支持高校院所@@、头部@@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被科技部认定为@@“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的@@,最高给予@@500万元@@配套支持@@@@。

  争取科技部外国人来青管理工作试点@@@@。对@@持有国际通用职业技能证书的外国专业人才来青工作@@,放宽年@@龄@@、学历要求@@,对@@急需紧缺的外国人才@@“一@@事一@@议@@”。允许持非工作类签证@@或居留许可入境@@的外国高端人才直接在我市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允许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来青工作@@。外国高端人才可申请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3个工作日@@内办结@@,持确认函可办理最长@@10年@@有效期@@、180天停留期的人才@@(R)签证@@,入境@@后免办工作许可@@。来华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的外国专家@@,可申请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3个工作日@@内办结@@,持邀请函可办理访问@@(F)签证@@。获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高层次@@外籍人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并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鼓励用人单位为引@@进的外籍人才购买任期内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补充@@。

  二@@、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七@@)强化产业技术攻关@@。聚焦现代海洋@@、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以及工业互联网@@、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装备等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引@@领技术@@@@,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赋能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优化项目组织机制和管理方式@@,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对@@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重大原创性@@、颠覆性技术@@“一@@事一@@议@@”。

  (八@@)打造专业孵化平台@@@@。实施打造标@@杆孵化器专项行动@@,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孵化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头部@@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建设@@专业孵化器@@,促进各类创新主体@@融通发展@@,3年@@内打造@@10家国内一@@流水平的标@@杆孵化器@@,以奖补@@、股权投@@资@@等方式@@,最高给予@@1000万元@@支持@@。鼓励开展离岸孵化@@。引@@导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国家@@、省@@、市孵化器按照绩效评价结果择优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积极运用市场资源@@,举办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最高给予@@200万元@@补助@@,重大活动@@“一@@事一@@议@@”。

  (九@@)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延长亏损结转年@@限等普惠性政策@@。建立我市首购创新产品目录@@,通过首购@@、订购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其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5%,每年@@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推广实施科技创新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服务@@,每年@@最高给予@@@@20万元@@补助@@。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并按其认定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0%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同时@@符合企业@@研发奖励和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奖励条件的@@,按最高标@@准奖励@@1次@@;对@@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十@@)引@@进高成长科技型企业@@@@。支持基金招商@@,为我市引@@进落地法人企业@@并有实体性经营活动的@@,纳入基金返投@@统计范围@@。鼓励引@@进国内外高成长科技型企业@@@@,重大项目@@“一@@事一@@议@@”。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对@@青岛赛区获奖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对@@国家@@大赛获奖企业@@按照国家奖励资金给予@@1∶1配套支持@@;对@@获奖外地企业@@在青落户的@@,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十@@一@@@@)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行动@@,建立上市培育库@@,支持入库企业@@建设@@市技术创新中心@@,并给予@@20万元@@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对@@入库企业@@按其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较上年@@度新增部分的@@2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同时@@,在推荐国家和省@@科研立项@@、科技奖励@@、平台@@建设@@@@、人才政策和科技金融等方面给予入库企业@@大力支持@@。

  三@@、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

  (十@@二@@@@)持续提高财政科技投@@入@@。将财政科技投@@入纳入各级财政重点保@@障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综合运用科研资助@@、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引@@导激励企业@@和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促进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水平@@。

  (十@@三@@@@)深化科技管理改革@@。优化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常年@@公开征集项目指南建议并定期发布项目指南@@。采取竞争立项@@、定向委托@@、组阁揭榜等方式组织重大科研项目@@,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

  建立科技攻关应急机制@@,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工作流程@@,对@@公共安全风险防控等应急类项目@@,可采取专项组织@@、定向委托@@等方式组织实施@@。建立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机制@@,引@@导国内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参与我市战略规划@@@@、科技改革等重大研究任务@@,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开展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直接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由项目承担单位据实核准@@,验收前向项目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备案@@。简化项目过程管理@@,减少检查频次@@@@,在完成约束性指标@@基础上@@,预期性指标@@完成度达到@@80%,视为验收通过@@。实行科研项目绩效分类评价@@,逐步以绩效评价代替项目验收@@。

  建立科技创新容错机制@@,对@@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项目任务的@@,经专家认定可给予结题@@@@,不影响其后续项目申请@@。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

  (十@@四@@@@)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发挥科创母基金和其他各类基金作用@@,聚焦重点产业@@,助力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探索@@科技信贷@@综合风险补偿新模式@@,建立科技信贷@@@@“白名单@@”,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对@@“白名单@@”企业@@产生的@@“首贷@@@@”“增贷@@@@”等业务按一@@定比例计提建立风险准备金池@@,对@@发生的信贷@@损失给予试点@@金融机构补助@@。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大力推广@@“投@@(保@@)贷@@”等各类科技金融产品@@。

  (十@@五@@@@)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实施青岛领军人才计划@@,根据项目认定层次@@给予一@@定资助@@。对@@创办科技企业@@近@@3年@@累计获得@@2000万元@@以上股权类现金融资的人才@@,择优纳入领军人才计划@@。试行@@“以赛选才@@”,项目获得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且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落地的人才@@,经审核认定@@,直接纳入领军人才计划@@。

  (十@@六@@@@)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驻青高校院所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竞争性科研项目中用于科研人员的劳务费用@@、间接费用中的绩效支出@@,经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奖酬金提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酬支出@@,均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鼓励高校以市场应用为导向@@,建设@@独立法人的技术转移转化基地@@,开展概念验证和科技成果中试熟化@@,按照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择优给予综合奖补@@。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展技术转移相关学科建设@@和学历教育@@,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培养职业技术经理人队伍@@。

  推进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支持技术合同服务点深化产学研对@@接服务@@,按其上年@@度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额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完善市场化科技成果评价制度@@,推广技术成熟度评价@@。

  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规定@@,与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措施执行@@。市科技局负责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文件并负责解释@@。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