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17号@@)要求及责任分工@@,为确保@@2020年@@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将@@《贵州@@@@省@@2020年@@工程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4日@@

贵州@@@@省@@2020年@@工程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17号@@)关于@@@@“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各地涉及地域@@@@、行业和所有制歧视的不合理规定@@,防止随意附加各种意向性限制条件@@,集中曝光一@@批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求及责任分工@@@@,为确保@@2020年@@工程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通过@@深入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各地涉及地域@@@@、行业和所有制歧视的不合理规定@@,防止随意附加各种意向性限制条件@@,集中曝光一@@批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标@@采购主体@@责任@@,依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行为@@,各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有效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不同地域@@、行业和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现行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中涉及地域@@@@、行业和所有制歧视的不合理规定@@,以及没有体现到制度文件中的实践做法@@。

  (二@@)整治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清理@@、排查@@、纠正在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以及招投标@@实践操作中@@,涉及地域@@、行业和所有制歧视的不合理规定@@。重点针对以下问题@@@@: 

  1.违法设置的限制@@、排斥@@不同地域@@、行业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 

  2.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

  3.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

  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6.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

  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8.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

  9.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

  10.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

  11.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不接受经授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到场@@。

  12.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打分畸高或畸低@@,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

  13.明示或暗示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评标@@标@@准@@、实施不客观公正评价@@。

  14.采用抽签@@、摇号@@等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15.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或者不按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

  16.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

  17.不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违法干涉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18.其他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对不属于@@以上专项整治重点的其他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开展日@@常监管执法@@。

  三@@、整治方式@@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在抓落实@@、查问题@@@@、出成效@@,主要采取文件清理@@@@、重点核查@@等方式进行@@。

  (一@@)全面清理@@@@。

  1.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对本地区有关部门@@起草制定或牵头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涉及地域@@@@、行业和所有制歧视的不合理规定@@,根据@@权限提出保留@@、修订@@、废止@@,或者提请本级人大@@、政府修订@@或废止@@的清理@@意见@@。并汇总所辖@@(区市县@@)清理@@结果填写@@(见附件@@@@1),随同相关文件文本@@、电子文档及清理@@工作总结@@报省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前@@)

  2.省直有关部门@@@@对本部门起草制定或牵头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涉及地域@@@@、行业和所有制歧视的不合理规定@@,根据@@权限提出保留@@、修订@@、废止@@,或者提请本级人大@@、政府修订@@或废止@@的清理@@意见@@。并填写@@(见附件@@@@1),随同相关文件文本@@、电子文档及清理@@工作总结@@报省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前@@)

  (二@@)重点核查@@。

  1.畅通招投标@@投诉举报渠道@@。各市@@(州@@)人民政府@@(含区市县@@@@)有关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应当在其门户网站健全完善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内部负责受理投诉的机构及其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建立投诉举报和线索办理台账@@(见附件@@@@2)。

  2.重点核查@@依法处理@@@@。各市@@(州@@)人民政府@@(含区市县@@@@)有关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对涉及本次整治内容@@的投诉举报进行重点核查@@@@,依法处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鼓励各地各部门围绕本次专项整治目标@@@@,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运用科学方法@@,创新整治方式@@@@,提升整治实效@@。集中曝光一@@批在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整治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展@@,11 月@@ 15 日@@之前结束@@@@,提出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周密抓好实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

  (二@@)依法纠正查处@@。各地各部门对重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招投标@@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对尚未截止投标@@的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投标@@人内容的@@,责令及时改正@@,取消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对已截止投标@@但尚未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视违法情节严重程度责令改正@@;对已经完成招标@@的项目@@,也应严肃指出违法情形@@,责令承诺不再发生相关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严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记入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对地方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地方各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进行严肃问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充分彰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稳定市场预期@@,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大力开展行业警示教育@@,集中曝光一@@批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相关市场主体@@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四@@)强化工作调度@@。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应于@@@@9月@@10日@@、10月@@10前填报附件@@@@2报送省发展改革委@@;11月@@20日@@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包括主要做法@@、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情况@@、典型经验@@、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意见建议@@等@@)连同附件@@@@2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汇总上报省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地各部门报送的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部署不力@@、社会反映强烈@@、整治效果不明显@@,特别是不按期报送材料或者报送@@“零报告@@”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重点督导@@;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上报省政府@@。

  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指定@@1名联络员@@,填写附件@@@@3,于@@7月@@17日@@前@@反馈省发展改革委@@。月@@调度相关材料@@、工作总结@@、联络员名单请报送至@@gzfgwfg@163.com。

附件@@:1.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xlsx

2.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统计表@@.xlsx

3.贵州@@@@省@@工程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