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编@@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审@@计@@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密码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级政@@务内网建设和运维管理单位@@:

  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已进入全面推进@@、深化应用的新阶段@@。为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各政@@务部@@门@@迫切需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多渠道快速准确地获取和共享信息@@,切实提升宏观决策@@、监测分析@@、应急处置和公共服务能力@@,政@@务信息共享已成为政@@务部@@门@@有效规范经济社会秩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紧迫任务@@。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实现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政@@务信息共享@@,提升政@@务效能@@,提高投资效益@@,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信息共享的总@@体要求@@

  根据@@《“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部@@署@@的建设任务@@,重点推进政@@务信息资源@@、信息共享基础设施和相关技术条件建设@@,完善信息共享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严格工程项目管理@@。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实现国家信息资源库的基础信息在政@@务部@@门@@间的普遍共享@@,实现国家信息资源库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业务信息在相关政@@务部@@门@@间的协议共享@@,基本满足各部@@门履行职能的实际业务需求@@,充分发挥国家政@@务信息化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积极作用@@。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应严格按照本意见在项目需求分析@@、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等环节@@,切实落实信息共享有关要求@@,对于不支持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将不予审@@批@@。

  二@@、实现信息共享的基本原则@@

  (一@@)目标@@导向@@,按需共享@@。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确定的建设目标@@@@,根据@@政@@务部@@门@@履行职能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实际业务需求@@,确定共享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切实实现信息共享@@。

  (二@@)规范建设@@,保证质@@量@@@@。政@@务部@@门@@要按照一@@数一@@源@@、多元校核@@、动态更新的要求@@@@,采集和处理各类政@@务信息@@,确保共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强化管理@@,授权使用@@。政@@务部@@门@@要依据职能分工@@,将本部@@门建设管理的信息资源@@,授权需要该信息资源的政@@务部@@门@@无偿使用@@。共享部@@门要按授权范围合理使用共享信息@@,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四@@)明确责任@@,保障安全@@。按照保守秘密@@、维护权益的要求@@@@,政@@务部@@门@@间信息共享各方须承担共享信息的安全保密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确保共享信息的安全@@。

  三@@、明确信息共享的范围和方式@@

  人口@@、法人单位和空间@@地理等国家信息资源库中@@有关名称@@、编@@码等具有标@@识性和基准性特征的基础信息@@,应在所有政@@务部@@门@@间共享使用@@。国家信息资源库和重要信息系统工程中@@反映政@@务部@@门@@职能领域变化发展和具体工作过程动态的业务信息@@,应以双边或多边协议的形式在相关政@@务部@@门@@间共享使用@@。

  基础信息和业务信息中@@客观呈现经济社会运行变化和政@@府公共管理过程的痕迹信息@@、主观判定公共管理对象实际情况和政@@务业务工作效果的状态信息@@,以及公共管理制度政@@策和业务工作规范等相关政@@务信息@@,应依据履行职能的具体需求@@,以查询@@、交换和发布等方式在政@@务部@@门@@间共享使用@@。

  四@@、发挥信息共享基础设施的支撑作用@@

  充分利用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和互联网@@,以及国家信息资源库和有关领域的信息共享基础设施@@,为政@@务信息共享提供信息查询@@、交换和发布等公共服务@@。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信任设施@@,利用有关部@@门和地方已建电子认证系统@@,为政@@务信息共享提供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等安全服务@@。

  五@@、制定完善信息共享标@@准规范@@@@

  在已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基础信息和重要共享信息的关键技术标@@准@@,以及查询@@、交换和访问授权等信息共享方式的标@@准规范@@,形成统一@@完善的国家政@@务信息共享标@@准规范体系@@。政@@务部@@门@@在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建设中@@@@,应切实采用相关国家标@@准规范@@,保障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业务数据@@输出格式@@的一@@致性和兼容性@@。

  六@@、加强信息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

  政@@务部@@门@@“一@@把手@@”要加强对信息共享工作的领导@@,确定部@@门信息共享工作的责任单位@@,以及相关业务司局@@@@、信息化支撑单位和保密工作单位在信息共享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信息共享工作的责任单位应牵头落实部@@门内部@@@@、外部@@@@,以及本部@@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信息共享需求@@,明确共享信息的基本内容@@@@,协调落实与其他部@@门间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确保实现政@@务信息共享@@。

  七@@、强化信息资源和信息共享技术条件的建设@@

  政@@务部@@门@@应统筹规划本部@@门的内部@@和外部@@@@@@、中@@央和地方相互间需要共享的信息资源@@,有效汇聚本部@@门中@@央和地方的相关信息资源@@,在本部@@门的工程项目中@@落实信息统一@@管理@@、统一@@查询@@、访问控制等支持信息共享技术条件的建设@@,为有效支撑本部@@门的业务应用和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奠定基础@@。

  八@@、建立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的保障机制@@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的牵头建设部@@门和单位@@,应会同该工程项目的相关建设部@@门和单位@@,共同建立信息共享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在工程建设前期阶段@@,以联合发文或签署@@信息共享协议等方式@@,共同确定共享信息的名称@@、内容@@、质@@量@@、数量@@、更新频度@@、授权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共享期限@@、共享依据@@、实现进度等事项@@,有关文件和协议作为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报项目审@@批部@@门@@。在项目建成运行使用阶段@@,应根据@@业务需求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补充和完善信息共享授权范围@@,形成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持续保障信息共享@@。

  九@@、工程立项阶段切实落实信息共享需求@@

  项目建设部@@门应在工程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需求分析报告@@)中@@,专门分析部@@门内部@@@@、外部@@@@,以及本部@@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信息共享需求@@,列出共享信息目录@@@@,明确部@@门内部@@和外部@@@@以及本部@@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共享信息内容@@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进一@@步细化共享信息目录@@@@,明确共享信息数据@@的字段@@、格式@@、技术接口@@、加工处理方法和信息可追溯的技术要求等@@。共享信息目录@@作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报项目审@@批部@@门@@。

  十@@、工程项目管理中@@严格落实信息共享要求@@

  项目评审@@机构要将信息共享内容@@作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的评审@@重点@@,对信息共享协议@@、共享信息目录@@、信息共享基础设施利用@@、部@@门信息资源汇聚和信息共享技术条件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评审@@@@,并做出明确判断@@。

  项目审@@批部@@门对没有提供信息共享协议和共享信息目录@@@@,以及在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需求分析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申请材料中@@未专门分析信息共享需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对信息共享协议@@和项目申请材料中@@有关内容@@不满足相关部@@门信息共享需求的项目不予审@@批@@。

  十@@一@@@@、加强信息共享建设成效的监督管理@@

  项目审@@批部@@门要将信息共享作为项目绩效管理和验收的重要内容@@@@,对未达到信息共享要求的@@,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并限期整改@@。监察@@、审@@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共享相关工作的监督@@。对项目投入使用后未持续保障信息共享@@的@@,财@@政@@部@@门要削减相应的运维经费@@。

  十@@二@@@@、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共享的试点示范@@@@

  围绕通过信息共享优化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重点推进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的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通过创建政@@务信息共享国家示范省市@@,实施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和信息共享基础设施服务等专项@@,开展政@@务信息共享的试点示范@@。鼓励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管理等新技术@@,推进信息共享相关标@@准规范的试点应用@@,探索政@@务信息动态采集汇聚@@、计@@算分析和共享服务的新模式@@,为全面促进政@@务信息共享积累经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  编@@  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审@@  计@@  署@@

  质@@ 检@@ 总@@ 局@@

  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