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部门@@,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网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十三@@五@@@@”信息规划@@》(陕办发@@〔2016〕5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规范和加强信息化专项资金@@的@@管理@@,我们对@@《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建@@〔2012〕1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严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陕西省@@财政厅@@ 中共陕西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省@@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13〕4号@@)、《陕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预@@〔2013〕80号@@)及省委网信办@@@@《关于@@印发陕西省@@党政部门基于@@信息化公共平台@@购买云计算信息技术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陕网信发@@〔2015〕54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省信息化项目实施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我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的@@资金@@。

  专项资金@@由省委网信办@@和省财政厅共同管理@@。省委网信办@@负责发布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会同省财政厅开展项目评审@@,提出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进行项目验收等@@。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和财务管理@@,审核年@@度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以及预算下达@@,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条@@ 专项资金@@使用遵循突出重点@@、业务协同@@、资源共享@@、服务优先@@、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 支出范围@@

  第四@@条@@ 专项资金@@支出范围@@@@:

  (一@@)基础设施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建设和购买@@。支持省信息化统一@@传输网络租赁和运行维护@@;为公共平台@@的@@运行和基于@@公共平台@@部署的@@各类业务应用@@提供的@@基础性@@、保障性服务购买@@;为满足各类业务应用@@设计@@、开发@@、集成@@、业务系统生成和其他应用的@@工具类@@、模块类服务购买@@;基于@@公共平台@@为省级党政部门通用性@@、专属性的@@业务应用@@提供的@@信息技术支撑服务和信息安全保障服务购买等@@。省级党政部门业务应用@@及公务员数字证书开户及日@@常服务购买@@。

  (二@@)重点领域及行业信息化应用@@。重点支持@@:政务数据@@开放和信息共享项目@@,政务信息资源的@@大数据@@应用服务@@;数字陕西@@、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业务协同@@类政务信息化试点示范项目@@,其他具有示范带动意义的@@惠民信息化项目@@;农村信息化@@,“互联网@@+现代农业@@”、精准扶贫信息化服务体系和农业大数据@@建设与共享项目@@;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及信息化培训等@@。

  (三@@)网络经济空间@@拓展@@。重点支持@@具有网络平台@@经济特征@@,在服务内容@@、运行业态@@、商业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的@@信息化应用项目@@,进一@@步拓展网络经济空间@@@@。

  (四@@)信息安全建设@@。支持省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控@@、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信息安全新技术产品研发@@,全省政务系统信息安全检查@@,省级党政部门系统安全测评@@、风险评估等@@。

  (五@@)网络新媒体引导@@。支持省内重点新型主流媒体在媒体融合和新媒体发展方面的@@项目@@,包括新闻信息发布@@、主流价值观传播@@、城市信息服务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网络传播平台@@搭建@@、新型媒体渠道拓展@@、新媒体技术研发应用@@、新媒体信息安全保障@@、新媒体专业人才培养等@@。

  (六@@)其他项目@@。新技术普及推广项目@@,信息化课题@@研究与培训@@、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专家咨询@@费用等@@。

  第三@@章@@ 分配方法@@

  第五@@条@@ 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和项目法进行分配@@。

  (一@@)基础设施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建设和购买@@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分配因素包括相关租赁@@、运维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及考核结果@@。相关合同情况由省委网信办@@提供@@,考核结果由省委网信办@@依据@@相关考核办法获得@@。省财政厅根据省委网信办@@审核后的@@因素确定资金支持额度@@。

  企业投资的@@政府租赁和购买服务@@的@@信息化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在做好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基础上@@,由项目使用单位于@@当年@@@@8月@@底前将租赁合同下一@@年@@度执行计划上报省委网信办@@@@。

  其他项目@@按项目法进行申报@@。

  省委网信办@@会同省财政厅组织项目评审@@,评审结束@@后批复立项并提出项目计划@@,项目评审应包含事前绩效评估等内容@@。省财政厅会同省委网信办@@确定具体@@资金支持额度@@。

  第四@@章@@ 资金申报@@、审核与预算下达@@

  第六@@条@@ 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省级各部门@@、市级财政部门和网信部门根据当年@@项目管理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于@@8月@@31日@@前向省财政厅和省委网信办@@报送本部门或本地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一@@)信息化顶层设计和业务梳理@@。顶层设计和业务梳理应完成业务框架@@、服务分类@@、业务应用@@、业务支撑和基础支撑以及平台@@承载业务参考模型设计等@@。

  (二@@)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或信息技术服务方案@@。购买信息技术服务应以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发布的@@信息技术服务采购目录为准@@。

  (三@@)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上年@@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总@@结@@,总@@结主要包括@@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年@@度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等@@;下一@@年@@度任务目标@@@@、工作计划@@、资金安排具体@@计划和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明确@@、具体@@、可考核@@。

  第七条@@ 省委网信办@@会同省财政厅根据专项资金@@分配方法@@审核项目资金@@,汇总@@提出年@@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资金计划@@,报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

  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对申报年@@度内已获得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支持@@。

  第八条@@ 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项目后@@,省委网信办@@会同省财政厅做好项目公示@@,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及时公示@@。

  第九条@@ 对公示无异议项目@@,省委网信办@@会同省财政厅下达年@@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通知@@,将项目纳入预算@@。

  第十条@@ 省财政厅对纳入预算项目@@,于@@每年@@省人代会批准省级预算草案后@@60日@@内将专项资金@@下达至各项目实施单位或地市财政部门@@。

  市区财政部门收到专项资金@@预算后@@,会商同级网信部门@@,制定专项资金@@使用方案@@,于@@30日@@内将预算按照规定程序下达项目实施单位@@。

  第五@@章@@ 资金支付与使用@@

  第十一@@条@@ 各项目建设单位依据@@项目计划通知要求@@,与省委网信办@@签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项目建设责任书@@。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省级项目建设单位@@(或企业@@)持资金预算@@、资金拨付申请等文件@@,到财政部门办理拨款或政府采购@@(购买服务@@)审批@@。

  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购置形成的@@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网信部门应加强统筹协调@@,合理申请专项资金@@@@,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执行项目预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年@@度未支出的@@专项资金@@@@,按照中省对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鼓励专项资金@@投入和使用方式创新@@,允许在专项资金@@统筹和支持下@@,发起设立分领域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

  第六@@章@@ 项目监管和绩效考核@@

  第十六@@条@@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按照批复的@@项目计划和建设责任书确定的@@建设内容实施@@,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和任意扩大开支范围@@。项目如有变更或资金用途发生变化超出批复范围@@10%的@@,需要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并向省委网信办@@报送项目验收申请报告@@@@。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组织专家组@@(或委托有关信息化专业咨询@@@@、评审机构@@)根据项目责任书组织验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项目承担单位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和项目总@@结报省委网信办@@备案@@。

  第十八条@@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项目库动态管理@@,建立和实施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制度@@。省委网信办@@和省财政厅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预算监管@@、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

  第十九条@@ 对于@@违反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12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2日@@。原@@《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建@@〔2012〕1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