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邀请了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张@@新民@@博士@@,继续讨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话题@@。我们试图把讨论引向更深的层面@@,但由于学术功力所限@@,也是对这一领域的研究@@尚处起步阶段@@,加之我们自身对政府@@信息组织工作还缺乏感性认识@@,所以最后@@形成的讨论文稿似乎没有达到预期的深度@@。我们期待有更多@@的人来参与这个话题@@,尤其是从政府@@工作的角度@@,提供一些经验层面的东西@@,使这一讨论能够更具有针对性@@。

  主持人@@:李@@超平@@(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信息资源管理系@@)

  嘉@@ 宾@@:张@@新民@@(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情报研究中心@@ 副主任@@、研究员@@)

  李@@:张@@老师@@,我国学术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研究的介入还非常有限@@,而@@您是较早介入这一领域的专家之一@@,本期话题栏目想请您就有关问题做一个讨论@@。

  张@@:首先想要说明的是@@,我并不是电子政务@@或图书馆学@@、目录学方面的专家@@,但有幸参加了有关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做了一些相对较为深入的研究@@@@,由此有了一些粗浅的看法和认识@@。由于个人学术能力@@、知识结构和认识水平所限@@,所提出的观点@@或见解只是一家之言@@,并不一定正确@@、全面和准确@@。不妥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李@@:我拜读了您近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研究的论文@@,发现你总是使用这样一个术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这是否意味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建设远不止是一个分类@@目录的建设那么@@简单的问题@@?

  张@@: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涉及到很多问题@@,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研究@@、编制和发布@@,无疑是整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和核心@@,也是实施和落实条例的具体表现@@。因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其中@@,信息分类@@系统@@@@和核心元数据@@是目录体系@@的核心和基础@@。

  我个人倾向于将我国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合集看作是一个体系@@@@,我称之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它应该是一个逻辑上统一@@集中@@、数据@@分布式存储的信息系统@@,这也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的未来目标@@;而@@将其中@@的信息分类@@部分称之为@@“信息分类@@系统@@@@”,也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信息分类@@系统@@@@@@”。以上概念及其界定是我们开展讨论的前提和基础@@。

  李@@:如果仅就@@“分类@@系统@@”而@@言@@,您对分类@@系统@@的规范性建设具体有什么认识@@?

  张@@:当前@@,人们在是否要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分类@@这个问题上并没有异议@@,但在如何分类@@上分歧很大@@。即使是在基本取得共识的主题分类@@上@@,也有着很多分歧@@,例如到底该如何分类@@@@?分到几级合适@@?是否需要统一@@和规范@@?等等问题@@,一直存在着很多的争议@@。作为具体部门的工作人员@@,往往更倾向于按照组织机构@@、部门业务及已往的惯例来进行分类@@@@,认为没有必要进行规范@@、统一@@。有些专业人士特别是计算机专业人员@@,也大多认为如果分类@@太复杂@@,往往不实用@@,没这个必要@@。

  然而@@@@,如果站在国家的层面来考虑@@,可以设想一下@@:如果不事先进行统筹规划和统一@@部署@@、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和分类@@系统@@@@,而@@是各部门各行其道@@,各搞一套@@,那么@@就会导致我国各个单位发布的信息公开@@目录五花八门@@、各式各样@@,无法形成规范@@、统一@@的信息公开@@目录@@,也无法最终形成全国统一@@@@、互联互通@@、分布与集中相结合的政府@@信息资源体系@@@@,从而@@形成了一系列新的信息孤岛@@,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也直接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必须事先进行顶层设计@@,对一些必要的事项制定统一@@标准进行规范@@,遵循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道路@@。

  这些标准规范具体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中的信息分类@@系统@@@@@@、核心元数据@@方案@@、索引码编制方案@@、内容概述规范@@、目录格式规范等@@。其中@@,信息分类@@系统@@@@和核心元数据@@是目录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我以为@@,尽管@@对信息分类@@进行规范和统一@@的难度很大@@,但并不是不可实现@@,也并不能就此认为不需要标准和规范@@。只要设计得法@@、处理得当@@,它一定能够发挥应用的作用@@。关键是我们要对分类@@系统@@的重要性和意义有足够地了解@@。

  李@@:由于我和您具有相同的学科背景@@,所以在@@“统一@@分类@@@@标准@@”这个问题上我与您的观点@@是一致的@@。您在上文里提到@@,是不是要@@“统一@@分类@@@@”,关键是对分类@@系统@@建设的重要性要有足够的了解@@,那么@@您认为现实中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还远远不够@@,是吗@@?

  张@@:是的@@,尽管@@“分类@@”是人类组织信息资源的基本方式@@,这种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人的一种本能@@,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对分类@@系统@@的建立之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的作用的认识是全面的@@。我认为我们只有在认识达到全面和准确@@的状态@@,才能在操作层面上做到有目的性和适用性的最佳实现@@。

  按照常理@@,一般人都能理解信息分类@@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基础@@,但是@@,当我们把目标锁定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上@@,那么@@,信息分类@@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的前提@@,这个认识也必须建立起来@@。“体系@@”就意味着整体性@@,即全国政府@@系统所有公开的信息@@,无论其存在于何处@@,其组织方式是统一@@的@@。此外@@,信息分类@@提供了政府@@信息查询的入口@@,这个问题我想稍加说明@@。从互联网@@发展的过程看@@,利用搜索@@引擎查找信息要比按照分类@@层级逐级浏览更容易@@、更被人们接受@@。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着不足@@,多数情况下当用户在查找所需要政府@@信息的时候并不知道目标文件的具体名字或内容@@,而@@且用户的信息需求也各不相同@@。这就需要信息的提供和服务部门要对信息特征进行多维的描述@@,以便为用户提供多重入口@@,便于用户的浏览和查询@@。最后@@,信息分类@@对用户检索起到辅助和导航@@作用@@。很多情况下@@,用户在查找政府@@信息的时候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但有时需要对同类信息或相关信息进行集中检索或查询@@,这时@@,单纯使用搜索@@引擎式检索并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许多国家在政府@@信息公开@@时采取了按照服务对象@@(受众@@)分类@@来提供主题服务的方式@@,对每种对象提供的特定相关信息@@,再按照所办事情进行聚类@@。这样的好处就是即使对所查询的信息不甚明确@@,用户也可以通过分类@@结果所提供的指导逐级浏览@@,迅速找到相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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