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青年王清对当地@@181个政府@@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主要内容是获得公款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的信息@@。他没有获得一个部门的@@“有效答复@@”,一度还曾被当成了间谍@@。

  政府@@不过是公民联合聘请的大管家而已@@,公民是主人@@。王清要求政府@@公开@@“三公@@”消费信息@@,就是一个主人要管家说说用了多少钱来作为管家成本@@。但管家说@@,这不需要说明@@,用政府@@部门的说法@@,这不属于公开范围@@。但我们也可以推想@@,如果@@王清这一个公民不是主人@@,李清那一个公民也不是主人@@,请问公民作为主人的体现又何所在呢@@@@?如果@@所有人都不能获得三公@@消费@@的信息@@,又如何能避免主仆颠倒的讥议@@?

  在王清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后@@,有的政府@@部门置之不理@@,有的称相关信息属于@@“内部管理事务@@”。政府@@在管理社会事务中发生了费用@@,这些费用由财政支付@@,怎么会成为@@“内部管理事务@@”?财政收入来源@@于纳税人@@,从现代政治学来看@@,“无权利则不纳税@@”已是铁律@@,当公民甚至连查看@@一下政府@@维护成本的数字都不可能时@@,又何论其他权利@@?

  三公@@消费@@,作为舆论之大敌@@、民怨之大要@@,已有多年@@。全国三公@@消费@@有多少@@,说法多样@@,莫衷一是@@。但我们只知这个数据@@有人说夸大@@,那个数据@@有人称不准确@@,但准确的@@、不夸大的数字是多少@@?各地各部门三公@@消费@@有多少@@,更是没有说法@@,人们甚至连猜测的可能性都没有@@。如果@@显在的不合理财政支出却一直未能有公开信息@@,摆在面上的集体腐败@@、集团腐败@@、阶层腐败@@,只有@@“严格控制@@”的表态@@,而无基本信息披露@@。民间即便有监督之志@@,已完全失去监督之可能@@,是因为数目过于惊人@@,恐怕吓倒了大家@@;还是因为财政神秘主义@@,无须公众过问@@;又抑或@@“严控@@”成就卓然@@,根本无须动员民意@@?

  公民申请信息公开@@@@,被当做间谍@@,更是离奇@@。公民对国家秘密@@有保守义务@@,然而@@,公民又获知了怎样的@@“国家秘密@@”呢@@?三公@@消费@@,政府@@不仅应当告知全民@@,而且可以布告天下@@,有何秘密可言@@?就算是@@“国家秘密@@”,公民不还在申请获得信息之中吗@@?倘若这是刺探国家机密@@,国家秘密@@又何其宽泛@@;倘若申请信息公开@@的公民@@可能是间谍@@,这种主动送上门去的间谍岂不是愚蠢至极@@?

  不需要为@@“毕竟没有被治间谍罪@@”而欣慰@@,公民门前轻易就会晃动监视的人影是令人愤怒的@@。公民到政府@@部门递交信息公开@@申请@@,会被轰赶出门@@:“球信息公开@@@@,这里没有什么信息可公开@@。”公民向政府@@部门寄送申请@@,会被疑为间谍@@,门前出现监视的人影@@。权力不受监督@@,公民要被监视@@——— 权力与公民不仅主仆颠倒@@,而且主人成了管家的敌手@@。直到@@“领导理解你的行为@@@@”才撤去眼线@@,如果@@“领导不理解@@你的行为@@@@”,是不是很可怕呢@@@@?遗憾的是@@,我们听过有多少个因为@@“领导不理解@@”而被@@“依法办理@@”的公民@@,又有多少财政收入被用在对公民正当权利进行控制上@@?

  很遗憾@@,信息公开@@条例并没有把三公@@消费@@列为必须公开的项目@@,从而使不愿公开获得了理由@@。然而@@,当一些官员们习惯将权力自我神圣化@@、自我神秘化之时@@,权力的道德正义性是无须讲究的@@,而法律呢@@@@?任何法律法规的解释都将是随意的@@,法律条文无明文禁止的事情@@,权力将公然行之@@,法律条文无明文允准的事情@@,公民则不得为之@@,这都是@@“合法@@”行为@@,而且事情会演变到权力乱行虽明文禁止而禁止不了@@,公民行为@@虽明文允准而不得行的地步@@。

  王清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得到一个有效的答复@@,不约而同的政府@@回应@@,磨蚀了一个公民对程序政治残余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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