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深圳市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此次@@政府@@机构改革计划于@@10月@@1日前基本完成@@,改革后设置@@31个@@工作部门@@@@,比改革前实际减少机构@@15个@@,精简幅度达到了@@1/3。

  应当说@@,“大部制@@”是建设高效政府@@的重大改革@@,有利于消除政府@@机构臃肿之弊@@。但@@“大部制@@”意味着权力的集中@@,因此同时也应提防@@“大部制@@”变成@@“大衙门@@”。长期以来@@,政府@@机构不仅多而且职能交叉@@、分权治理@@、相互牵制@@。几个@@部门@@管不了一件事@@,一个@@批审事项需盖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图章@@。凡此种种@@,已严重影响到政府@@权力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坊间@@“九龙治水@@”之说@@,便是对这种现象形象的比喻@@。

  毫无疑问@@,实行@@“大部制@@”之后@@,几个@@职能相关的机构合并为一家@@,各个@@部门@@的责任更为明确@@,市民办事也将更为方便@@。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部门@@“一言九鼎@@”却也容易导致权力的飞扬跋扈@@,并衍生@@“大衙门@@”作风@@。一旦市民所要办之事被错误否决@@,就有可能甚至连挽回的机会也没有@@。

  所以@@,在推行@@“大部制@@”的进程中@@,还必须建立健全与此配套的约束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市民对部门@@权力的监督@@,严格绩效考核@@、行政问责机制@@,切实解决权责脱节的问题@@。只有如此@@,才能防止@@@@“大部制@@”变成@@“大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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