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是提高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水平@@、增强政府@@服务能力的重要基础@@,也是人民群众的普遍呼声@@。为了更好地利用有限的信息资源@@,我国应尽快建立@@有效的信息管理制度@@,形成部门间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要从立法的角度强调国家统一信息平台@@体系的应用要求@@,通过法律约束和引导相关政府@@部门在互联互通领域的行为@@。同时在信息和资源的@@@@“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信息和资源的@@“建立@@、安全@@、审核@@、发布@@、处理@@、使用@@”及@@“互通的质量和费用的结算@@”等方面制定实施细则或指南@@,让各个部门有法可依@@。

  摒弃传统政务@@体制里@@“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获利途径审批化@@”的弊端@@,将电子政务@@建设的效能效益@@、互联互通的合作态度和贡献与官员的考核机制结合起来@@,通过激励手段进行利益补偿@@,将一些部门独占的大量信息变成政府@@相关部门共享@@资源@@。

  将目前数据@@的采集@@从单向采集@@@@、单向传输@@、单向有条件的运用改为多向采集@@@@、多向传输@@、多向有条件的运作@@,使政府@@信息数据@@交换@@、共享@@、采集@@、发布@@等内容能在纵向和横向协作业务中顺利开展@@。同时建立@@共享@@信息交换的电子文档@@,将政府@@部门前后台的信息整合在一起@@,使一些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能够及@@时反映给政府@@各部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有关单位@@,使其能够在得到及@@时预警的同时做出快速反应@@@@,以不断提高政府@@应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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