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2日发布@@《国务院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个人和单位可向国资委申请获取国资监管信息@@。

   据了解@@,国资委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国资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公开的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得侵犯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商业秘密@@。

   根据办法@@,信息公开@@分为国资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除了有关国资委主要职责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几乎囊括国有企业监管的各个方面@@,包括各级国资委所出资企业改革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董事会试点@@、生产经营@@、业绩考核的总体情况@@、国有资产的统计信息@@、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及公开招聘情况等@@。

   除了国资委主动公开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填写@@《获取国资监管信息申请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国资委申请获取相关可以公开的国资监管信息@@。

   办法规定@@,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予以答复@@。

   据悉@@,国资委还将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场所和设施@@,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国资监管信息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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