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打造了便捷的食品@@消费渠道@@,也给食品@@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近年来@@,互联网@@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促使政府@@监管@@部门加强对网络食品@@的监管@@力度@@,并转变监管@@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四个最严@@”抓食品@@安全@@@@,即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反映了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孙咸泽日前透露@@,《互联网@@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正在进一步修订中@@,预计近期将出台@@。该办法@@的制定有着怎样的背景@@?主要聚焦了哪些问题@@?互联网@@时代中国食品@@安全@@如何来保障@@?20 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制定者@@、行政法规研究者@@、电子商务专家@@、食品@@电商平台@@代表和媒体代表齐聚@@“首届中国互联网@@@@+食品@@安全@@高峰论坛@@”,共同探讨在互联网@@大趋势下@@,政府@@、企业@@、媒体以及消费者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新理念@@,谋求@@“互联网@@+食品@@”时代保障@@“舌尖安全@@”的新思路@@。

 
  “互联网@@+食品@@”挑战传统监管@@思路@@
 
  崔恩学@@(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副司长@@):互联网@@是一个新生的事物@@,发展非常快@@,它改变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模式@@,也促使着我们@@转变监管@@的理念和思路@@。互联网@@食品@@销售的监管@@是一个综合性@@、成体系的复杂问题@@,针对互联网@@食品@@销售的监管@@思路和制度体系还未形成@@,所以@@我们@@面临很多挑战@@。
 
  首先@@,互联网@@带来一些处于法律边缘或者还在不断发展变化中的新问题@@,比如说跨境电商和贸易商@@,微信朋友圈食品@@销售等等@@,这些现象怎么来定性@@?法律上怎么来认定它们@@?这些都还看不清楚@@,有待我们@@进一步观察和研究@@。其次@@@@,政府@@如何转变监管@@思路和理念@@,以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这也是挑战@@。照搬传统的方法@@,很难完全适应@@“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的需求@@。最后就是今后如何与企业@@@@、新闻媒体合作@@。企业@@特别是互联网@@企业@@承担着法律规定的主体@@责任@@。因此@@,企业@@怎样更好地落实主体@@责任@@,建档立案@@、及时审查@@、及时制止@@、及时报告@@,也是政府@@与企业@@共同面临的挑战@@。我认为@@,当前一些企业@@还是过多地把精力放在了如何扩张和发展上@@。在扩展和发展的同时@@@@,尽职审查保证食品@@安全@@@@,也是企业@@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
 
  总局在互联网@@食品@@销售方面@@,主要是在研究和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了两个工作@@,一个是制定了互联网@@食品@@销售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办法@@@@。为什么是违法行为的查处办法@@@@?因为我们@@认为互联网@@包括所有的商品的交易行为@@,国家有统一的法律法规@@,我们@@在遵循国家统一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只是在食品@@这个特殊的领域对违反它的行为进行查处@@,达到保证食品@@安全@@的目的@@,我们@@“办法@@”的重点是放在查处方面@@;关于网络订餐@@,实际上两三年前@@,总局就已经借鉴相关部门的经验@@,起草了网络订餐的监督管理办法@@@@。目前@@,这两个办法@@经过了法制司的合法性审查@@。一个完整成熟的思路@@,还在实践探讨中形成@@,制定两个办法@@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因为有些问题是处于法律边缘@@,还在不断地发展变化@@。
 
  制定网络食品@@监管@@办法@@面临新情况@@
 
  徐景和@@(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司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成立以后@@,即着手开展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管@@法治的研究@@,《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即将出台@@,这是社会的期盼@@。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是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产物@@,在研究法律制度设计时@@,应当考虑两个方面的结合@@,即规范@@、引领和助推并重@@,企业@@、政府@@和社会并重@@。在互联网@@食品@@安全@@治理的新时代@@,设计相关法律制度时需要考虑许多新情况@@。
 
  第一@@,如何来判定网络食品@@交易的风险因素@@。网络食品@@交易是现代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有哪些优势和劣势@@,它对食品@@交易和安全监管@@会带来哪些机遇和挑战@@,都需要认真梳理@@。
 
  第二@@,如何来界定网络食品@@安全@@交易法律关系@@。与传统的交易不同@@,互联网@@食品@@交易出现了第三@@方平台@@@@,使得交易的法律关系变得相对复杂@@。在这里出现了三种关系@@:第三@@方平台@@与入网者之间的关系@@、第三@@方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消费者与入网者之间的关系@@。入网者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交易@@,是改变了交易范围@@,还是改变了交易的方式@@,乃至改变了交易渠道@@,这在整个互联网@@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设计当中需要深入地研讨@@。
 
  第三@@,如何界定网络食品@@交易的主体@@责任@@。谈到网络食品@@安全@@交易主体@@责任@@,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第一@@责任@@,这似乎是没有争议的@@。第三@@方平台@@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它是不是也要像入网者那样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如果第三@@方平台@@不是经营@@,那它是什么呢@@?所谓经营@@,它一定要包括金钱与货物两个方面@@,我觉得这里需要进一步地研究@@
 
  第四@@,如何确定网络食品@@安全@@的监管@@方式@@。过去@@,政府@@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方式主要是三个@@,第一@@是审@@、第二@@是查@@、第三@@是罚@@,在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新时期@@,政府@@及其监管@@部门能不能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定规则@@、建机制@@、严处罚@@?
 
  第五@@,如何界定第三@@方平台@@的管理责任@@。第三@@方平台@@在网络食品@@安全@@中@@,与政府@@监管@@部门@@、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之间都有法律关系@@。因此@@,第三@@方平台@@既是被监管@@者@@,也是管理者@@。在新时代@@,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如何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第六@@,如何来确定网络食品@@安全@@案件管理@@。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当由哪级部门按照什么原则来进行管束@@?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违法了@@,由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住所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管辖@@;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了@@,由其住所地或者营业地来管辖@@。除此之外@@,按照便民原则@@,网络食品@@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结果地是不是都应当有一定的管辖责任呢@@?
 
  分层监管@@@@ 科学管理@@
 
  郑俊芳@@(阿里巴巴首席治理官@@):最近食药监总局抽检一直比较多@@,这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食品@@抽检结果中@@,涵盖了许多指标@@,这些指标有的说明食品@@不达标@@,有的说明食品@@不合格@@。然而@@,不达标和不合格是一个性质吗@@?我们@@在想@@,在食品@@安全@@监管@@和信息披露方面@@,监管@@部门是不是可以分分层@@、分分级@@,将监管@@重点更多@@放在安全隐患大的食品@@上@@,对食品@@品质问题@@、食品@@感官瑕疵等安全隐患较小的问题@@,交给市场机制来处理@@。这样更有益于科学管理@@@@,也能让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有更加科学@@、理性的认识@@。
 
  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具有食品@@渠道集中度以及信息可得性方面的优势@@,可以在分层监管@@@@的基础上发挥很大的作用@@。国家食药监总局可以指导这些第三@@方平台@@发挥监督作用@@,并利用平台@@大数据@@优势@@,为政府@@监管@@部门线下监管@@提供参照@@。而通过分层监管@@@@@@,平台@@和政府@@监管@@部门都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对网络食品@@经营者进行监管@@@@。
 
  互联网@@第三@@方平台@@的优势@@,主要是可以通过数据@@主动识别@@,筛查哪些食品@@出现安全问题概率比较高@@,并重点跟踪和监控这些食品@@@@,还可以监控消费者有怎样的投诉情况和案例@@。平台@@识别信息后@@,第一@@时间反馈给政府@@监管@@部门@@,从而与政府@@监管@@部门@@共同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平台@@也可以定期向总局报送消费者投诉@@,尤其是涉及安全隐患的投诉信息@@,总局可以针对这些投诉进行定向抽检@@,一旦抽检到不合格食品@@@@,平台@@第一@@时间就可以下架商品@@,终止商品销售行为@@。对于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第三@@方平台@@还可以将交易信息@@、消费者集中度等数据@@及分析结论反馈给监管@@部门@@。政府@@和企业@@都能迅速采取措施@@,要求问题商家整改@@、召回问题食品@@或者第一@@时间通知消费者@@。分层监管@@@@后@@,政府@@监管@@部门更好地与第三@@方平台@@协作@@,获得更丰富@@、更客观的依据@@,使整个管理手段更多@@元化@@。
 
  信息数据@@公开共享才能发挥作用@@
 
  唐云华@@(北京市食药监局副局长@@):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是一个新型课题@@,主要有两方面难题@@。第一@@是技术上的难点@@,网络信息瞬息万变@@,违法线索隐蔽@@,证据的固化及证据的获取就比较困难@@。第二@@是监管@@的难点@@,网络食品@@安全@@经营者平台@@及平台@@所在地是分离的@@,这是很普遍的情况@@,给监管@@执行带来困难@@。但是@@,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可以利用网络的特点去管网络@@。第一@@,虽然网店和网络信息的量很大@@,但大平台@@@@、大网店的聚集效应非常明显@@。大平台@@和网店实现了自律@@,监管@@部门就可以加强监管@@@@。第二@@,相关部门可以开展技术监管@@方面的研究@@。网络虽然违法线索隐蔽@@@@,但网络电子化也有一个特点就是很难做到没有痕迹@@,所以@@如果技术跟得上是可以解决的@@。第三@@,网络是信息时代的产物@@,消费者青睐少数几个互联网@@第三@@方平台@@@@,主要是因为其口碑好@@,好的口碑还会通过消费者进行传播@@,网络平台@@的扩散效应就产生了@@。监管@@部门可以运用互联网@@叠加和扩散效应的特点@@,实现监管@@@@,比如参考消费者对网店的评价等@@。
 
  这些措施体现的监管@@理念就是信息公开@@@@。新的@@《食品@@安全@@法@@》要求网络实名和主体@@资质要明确清晰@@,而且平台@@要保留相关的记录@@,保存备份相关的数据@@@@,不光包括主体@@还包括交易记录等相关数据@@@@。关于数据@@对接@@,监管@@部门的数据@@和平台@@的数据@@应该实现有效对接@@,保持信息畅通@@。北京市食药监局在网上公示了可供查询的相关信息@@,比如针对前一段时间网络订餐平台@@暴露出的一些问题@@,食品@@药品监管@@局把掌握的原始数据@@库直接提供给了北京地区相对集中的几家大的餐饮服务平台@@@@,由他们集中批量比对@@。如果互联网@@第三@@方平台@@需要这方面的服务@@,我们@@可以提供@@,因为信息数据@@只有更多@@人使用才能发挥它的作用@@。
 
  综合治理走共治之路@@@@
 
  崔恩学@@(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副司长@@):当今市场经济深化发展背景下@@,大家有问题@@、有困难@@,更多@@地应该去找市场@@、找法律@@,仅靠政府@@监管@@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最终解决方案应该是社会综合治理@@,走共治之路@@。政府@@监管@@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保障或者说是最后一道防线@@,而落实企业@@责任是前提@@。中国互联网@@食品@@经营者是分散的@@,但是@@他们几乎都是在第三@@方平台@@中进行交易@@,平台@@汇集了这些经营者@@,就可以起到一个源头控制的作用@@。平台@@的源头控制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政府@@如果自己建一套系统来监督网络食品@@经营者@@,不仅劳民伤财@@,而且效果还未必好@@。政府@@监管@@部门和互联网@@企业@@相互配合@@,走相互合作之路@@,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解决网络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发挥第三@@方平台@@的源头控制作用@@,需要政府@@监管@@部门与企业@@合作@@,但这还不是全部@@,因为社会不只有监管@@部门和企业@@@@,还有媒体@@、社会公众@@。所以@@,经营者要自律@@,媒体和社会公众@@要监督@@,公众要投诉举报@@。当前在食品@@安全@@方面@@,互联网@@通过新媒体传播了很多不科学的信息@@,对构建食品@@安全@@网络非常不利@@。这个跟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力度不够也有关系@@。媒体应该加强科学知识的正向普及@@,政府@@监管@@部门加强风险警示@@、信息公开@@,企业@@自身也应该公开一些信息@@,这样才能走出一条共治之路@@。
 
  综上@@,互联网@@食品@@监管@@@@,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是前提@@,政府@@监管@@是后盾@@,在此基础上@@,我们@@要走治理的道路@@,多方参与@@,实现共治@@,这可能是一个比较好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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