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奇葩@@证明@@@@,当有抽薪之策@@
 
  简化公共服务流程@@,除了居委会不开证明@@@@,还应该让一些机构少让当事人开奇葩@@证明@@@@,即便需要开也应该由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自行核实@@。
 
  “证明@@某某某在哪儿借住@@”“证明@@某人和某人是什么关系@@”“证明@@某人在家中去世@@”……今后@@,这些需由社区居委会开具的五花八门的证明@@将被大幅压减@@。一些本不该由居委会来证明@@的@@“奇葩@@”证明@@将被取消@@。日前@@,北京市政府@@下发通知@@,今后@@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核实的事项@@,群众不必再提供证明@@@@。
 
  常听到有人感叹@@,这真是一个认证不认人@@、看证不看脸的时代@@,比如@@,证明@@“你还活着@@”“你妈是你妈@@”“菜刀确实已经丢失@@”,让人抓狂@@。但是@@,在陌生人社会@@,有些证明@@确有必要@@。我又没见过你妈@@,怎么知道这个人就是你妈@@?存款人死亡后@@,继承人要支取存款@@,当然也需要证明@@@@。
 
  其实@@,即便在熟人社会@@,有时也离不了证明@@@@。为此@@,不能将开证明@@污名化@@,一看到开证明@@要求就怒不可遏@@。同时@@,更应该减少不必要的证明@@@@。如果明明通过户口簿能够证明@@我妈是我妈@@,再让我到居委会或派出所开证明@@@@,岂不多此一举@@?我有没有犯罪@@,你们职能部门一查便知@@,还非让我开无犯罪证明@@@@,让我跑断腿@@、磨破嘴@@,岂非故意刁难人@@?
 
  如今@@,市政府@@整顿居委会奇葩@@证明@@@@,无疑值得拍手称快@@。据调查@@,由居委会日常开具的各类证明@@高达@@240余个@@,这么多的证明@@难为了当事人@@,恐怕也让居委会疲于奔命@@,不胜其烦@@。
 
  市区各级政府@@部门简化公共服务流程@@@@,特点有二@@。一是@@,一些本不该由居委会来证明@@的@@“奇葩@@”证明@@将被取消@@。二是@@,今后@@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核实的事项@@,群众不必再提供证明@@@@。这两个特点相辅相成@@,不可或缺@@。如果只有前者@@,而无后者@@,民众仍然难解脱证明@@之困@@。
 
  比如@@,此前有地方规定派出所不能再任意开证明@@@@。舆论起初欢呼@@,未几便沮丧@@。尽管有时属于越俎代庖@@,但是@@,派出所能够考虑当事人难处@@,帮当事人开证明@@@@,相当于救急@@,因为相关机构要求当事人开证明@@的需求就在那里@@。可见@@,简化公共服务流程@@,除了居委会不开证明@@@@,还应该让一些机构少让当事人开奇葩@@证明@@@@,即便需要开也应该由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自行核实@@。
 
  从根本上说@@,化解奇葩@@证明@@并不困难@@。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简直易如反掌@@,这就需要政府@@部门之间多整合公民信息@@,多保持沟通@@。只要真正以民为本@@,就会主动消除@@“无证明@@@@,不存在@@”的行政管理陈弊@@,就会减少公民@@“人在证途@@”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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