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收红包@@@@,没那么简单@@——五问网络红包@@@@

 
  羊年@@春节全民抢红包@@@@的热度令人咋舌@@。与传统的发红包@@相比@@,网络红包@@从@@“配菜@@”华丽变身@@“主菜@@”。但热闹过后@@,小小红包@@背后却有着是否逃税@@、有无腐败@@、沉淀资金利息归属等诸多期待回答的问题@@。
 
  去年@@@@,中纪委已将@@“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列入@@“反四风@@”查处范围@@。这又对网络红包@@带来何种影响@@?
 
  网络红包@@收钱无上限@@?
 
  据统计@@,从除夕到初八@@,超过@@800万用户参与了微信@@抢红包@@@@活动@@,超过@@4000万个@@红包@@@@被领取@@,平均每人抢了@@4至@@5个@@红包@@@@。此外@@,还有众多电商@@、金融@@机构等加入红包@@大军@@。据估算@@,2015年@@各大互联网@@企业共撒出超过@@@@100亿元@@@@的红包@@@@。
 
  网上发红包@@@@,不仅限于春节@@,也已变成日常行为@@。广东肇庆市民李飞杰说@@,广东人生孩子@@、搬家@@,甚至@@买辆好车都会发红包@@@@,现在也开始流行用手机来发红包@@@@。
 
  网络红包@@发钱上下限是多少@@?
 
  以微信@@@@“红包@@”为例@@,除普通红包@@和手气群红包@@@@,还分结婚@@、生日@@、乔迁@@、添丁等特定红包@@@@。普通红包@@单个@@金额@@上限@@200元@@,最低是@@0.01元@@;手气群红包@@一次@@最多可以发送@@100个@@,单日限额@@8000元@@,单笔限额@@2000元@@。而特定红包@@每次@@只能发给一个@@人@@,单个@@金额@@最高为@@1000元@@,三个@@月@@内只能发给同一个@@好友@@一个@@特定红包@@@@。
 
  一个@@人最多能收多少呢@@?记者多方求解@@,各方都含糊说不清楚@@。互联网@@企业几乎没有规定@@提收红包@@上限的问题@@。支付宝客服告诉记者@@,红包@@的收取次@@数和金额@@都没有上限@@,只要是发来拆开都是自己的@@。
 
  多位专家指出@@@@,“理论上收红包@@没有上限@@。”
 
  是否会助长腐败风险@@?
 
  收发红包@@如此自如@@?小小红包@@会不会成为输送利益的工具@@?
 
  2014年@@9月@@,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就曾表示@@,中纪委已将@@“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列入@@“反四风@@”查处范围@@。江西@@、沈阳@@、教育部等陆续下文@@,称将重点查处利用@@“微信@@红包@@@@”行贿受贿@@的行为@@。
 
  “网络红包@@和传统红包@@并没有本质区别@@,这种支付方式也可能会成为利益寻租平台@@@@,点对点红包@@尽管单次@@金额@@有上限@@,但不排除把发卡送礼变成网络红包@@@@,取代传统红包@@@@。”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说@@。
 
  专家们指出@@,发放@@、接受红包@@在互联网@@技术上虽有迹可查@@,但发红包@@的目的却难以把控@@。技术本身无法辨别忠奸善恶@@,切莫让@@“有心人@@”钻了漏洞@@。
 
  “网络红包@@的发出人@@,其初衷与目的@@,不排除会涉及一些企图规避法律的经济往来@@、贿赂问题@@,这都需要从制度@@、法律上严密相关规定@@@@。”上海大学法学院李俊峰博士指出@@,还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科技优势@@,让非法利益输送无所遁形@@。
 
  是否涉嫌逃税@@?
 
  红包@@抢到手软的同时@@,一条@@“微信@@红包@@@@还要收税@@”的消息在春节期间不胫而走@@。北京市国税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微信@@红包@@@@”所得具有较大偶然@@,我国法律规定@@偶然所得税率为@@20%。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表示@@@@,抢到的红包@@应属偶然所得@@,而一对一红包@@对受赠者来说也属于偶然所得@@,都应纳税@@。企业向员工发放@@微信@@红包@@@@属于奖金性质@@,对员工来说是薪金所得@@,应按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也有专家表示不同观点@@@@。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博士李明分析指出@@,红包@@资金转移应属个@@人赠与@@,抢红包@@@@参与人群范围与传统亲属间红包@@赠与有差别@@,法律地位仍需明确@@。
 
  面对抢红包@@@@可能存在的税务问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铮指出@@,要加强法律研究@@,税务部门要提出比较具体的解决办法与措施@@。
 
  资金利息是谁的@@?
 
  抢红包@@@@,大部分人抢的是@@“块八毛@@”,但积累起来总量很可观@@。
 
  在朋友圈里@@,有精明网友给微信@@算了一笔账@@,“若@@30%的用户没有选择领取现金@@,微信@@2亿用户@@30%的人发一百元@@红包@@延期一天支付@@,按照民间借贷的利率@@,所有账户将产生@@18亿元@@@@的现金沉淀@@……”
 
  这红包@@产生的收益和自己有关系吗@@?
 
  张兴表示@@,包好未发以及没发出去的红包@@@@、未提现红包@@可视为沉淀资金@@,应属备付金@@。根据物权法@@,除非另有约定@@,备付金利息应归钱款所有者@@。
 
  专家指出@@,按照央行规定@@@@,沉淀资金产生的收益中的@@10%要作为风险备付金@@,其余的才能被企业拿走@@。然而@@,第三方支付平台@@至@@今都没有公布具体数额@@,派发@@“红包@@”的互联网@@企业是否执行这样的规定@@@@,还是随意使用备付金利息@@,还需要监管部门认真调查@@,做好监管工作@@。
 
  谁来监管@@?
 
  网络红包@@涉及税收@@、金融@@、行贿受贿@@、网络诈骗等多个@@问题@@,牵涉面广@@,隐患点多@@,但专家指出@@@@,网络红包@@有人抢@@,却无人管@@。这些互联网@@金融@@引发的新问题@@,如今既没有明确的法律解释@@,监管部门也出现缺位@@,造成很多现实的困惑@@。
 
  比如@@,由于网络红包@@的规则@@由运营商自行制定@@,监管方面存在不少盲点@@,“哪一个@@金融@@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并没有明确指向@@”。不少红包@@产品没有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用户的支付安全如何得到保障尚存疑@@。一些互联网@@支付平台@@还有无牌照经营的政策风险@@,甚至@@会存在反洗钱风险@@,对金融@@秩序和用户合法权益的保护带来挑战@@。
 
  洪涛呼吁@@“红包@@”应该成为网络监管的重要内容@@,备案制度应被提上日程@@。企业行为的大规模网络红包@@@@,如果数额巨大@@,如超过@@@@1亿元@@@@、参与超过@@@@1亿人次@@@@,发放@@主体@@@@企业和法人组织应到属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以接受相应的管理@@。发放@@主体@@@@、金额@@、规则@@、受众对象都应该明确@@,并进行相应公示@@。
 
  “当务之急是组织民商法@@、金融@@法@@、刑法专家跨界对话@@,进行探讨研究@@”,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薛夷风认为@@,网络红包@@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身份@@,进而要对运营商@@、收发人@@、金额@@限制@@、监管责任等进行详细的界定@@。政府@@主管机关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做好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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