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十几年@@前@@,一@@场将市场竞争机制和@@财政支出管理有机结合的改革在我国拉开帷幕@@。作为引领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三@@驾马车@@”之一@@@@,政府@@采购@@从@@1996年@@开始试点到@@2003年@@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沿着扩面增量和@@规范@@管理的主线稳步推进@@,走出了一@@条从无到有@@、从点到面@@、从小到大@@,具有中国特色的改革之路@@。
 
  经过十余年@@的@@努力@@,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以部门规章为依托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改变了传统的政府@@采购@@部门自由随意采购的现象@@,确立了依法@@采购的市场原则@@,有效@@规范@@了政府@@支出行为和@@政府@@采购@@市场交易秩序@@,奠定了政府@@采购@@@@市场良性发展的基石@@。
 
  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3年@@的@@1659.4亿元@@迅速增加到@@2013年@@的@@16381.1亿元@@,增长近十倍@@。2013年@@政府@@采购@@规模占全国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为@@11.7%和@@2.9%,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的总采购额占采购总规模的@@76%。政府@@采购@@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由此可见一@@斑@@。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政府@@采购@@与腐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斗争还远未结束@@@@。时至今日@@,高价@@、豪华采购现象仍屡有发生@@,围标@@、串标事件仍偶闻于耳@@,不时刺激着公众的敏感神经@@,值得我们警惕和@@深思@@。
 
  因此@@,在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今天@@,如何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改革部署@@,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继续发挥好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创造公开竞争市场环境作用@@的同时@@,发挥好政府@@采购@@促进廉政建设方面的作用@@@@,成为我们必须思考的命题@@。
 
二@@
 
  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出现与发展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可以参考的解题模式@@。政府@@采购@@电子化@@是伴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的发展而出现并快速发展@@,是将信息技术在线应用@@于政府@@采购@@的管理@@、实施@@、评估以及报告各个阶段的一@@项新的工作方式@@。它不仅是对传统政府@@采购@@方式方法的变革@@,更是对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操作模式的重大改革@@,需要对现行政府@@采购@@的管理理念@@、工作职能@@、机构性质等一@@系列问题进行重新定位和@@改造@@,其本质是一@@项重大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传统采购方式相比@@,政府@@采购@@电子化@@不仅在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等方面优势明显@@,在加强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方面也是大有可为@@。
 
  一@@、提升了政府@@采购@@透明度@@,能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府@@采购@@具体执行部门在网站上及时发布政策法规@@、招标信息@@、中标结果等信息@@,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的共享性和@@获取便捷性@@,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达到最大范围的告知@@,使尽可能多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有机会参与竞争@@,让竞争更趋公平@@@@。
 
  政府@@采购@@电子化@@可以让公众在网上看到采购的全过程@@,相关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也可以方便地通过网络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从而提高了政府@@采购@@过程的透明度@@,使各个环节操作者的作弊机会大大降低@@,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使政府@@采购@@活动真正趋近于@@“阳光下的交易@@”。
 
  二@@、重塑了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能更好地从环节上减少腐败@@。
 
  政府@@采购@@领域的腐败@@,通常表现为采购当事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专家@@)中的双方或多方结成攻守同盟@@,在招标需求编制@@、投标@@、评标@@、验收等环节互相配合@@,谋取不正当利益@@。传统监管方式以书面审查为主@@,侧重事后监管@@,对采购过程中当事人的行为缺乏监控手段@@,往往充当的是@@“起火@@”后的@@“消防员@@”角色@@。
 
  政府@@采购@@电子化@@可以通过采购需求电子传递@@、电子投标@@@@、电子评标@@@@、语音自动抽取专家@@等技术手段@@,物理隔离采购当事人@@,减少采购敏感信息传递的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涉密信息的泄密风险@@;减少采购当事人面对面@@“亲密@@”接触的机会@@,防止@@“勾肩搭背@@”,构筑起采购当事人之间的@@“防火墙@@”。
 
  三@@、实现@@了政府@@采购@@痕迹化@@,能更好地从心理上震慑腐败@@。
 
  政府@@采购@@过程记录数量多@@、信息量大@@,且部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保管@@。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利益一@@致时@@,双方很容易达成某种默契@@,隐瞒@@、藏匿@@、修改采购过程记录@@,妄图@@“踏雪无痕@@”,共同逃避监管@@。
 
  政府@@采购@@电子化@@可以利用@@@@“机性@@”的优点克服@@“人性@@”的弱点@@,用@@“无情@@”的电脑代替@@“有情@@”的人脑@@。通过人机互动和@@视频监控@@,使采购当事人的每一@@个动作@@,甚至每一@@个采购想法都在系统中留痕@@、留声@@、留影@@,既能规范@@行为@@,又能保护干部@@,促进廉洁采购@@。
 
  四@@、搭建了政府@@采购@@信用@@信息平台@@@@,能更好地从体系上惩戒腐败@@。
 
  传统监管方式下@@,监管部门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往往通过纸质方式传递@@、送达@@,不易查询@@,无法实现@@部门间@@、行业间信息上的共享互换@@,容易造成不良行为记录成为信息海洋中的@@“孤岛@@”,难以对四@@处投标@@的失信者产生实质影响@@。
 
  政府@@采购@@电子化@@通过搭建信用@@信息平台@@@@,将政府@@采购@@失信者的不良行为在统一@@电子化@@监管平台@@上进行披露和@@曝光@@,借助电子化@@渠道广而告之@@,让失信腐败行为@@“坏事传千里@@”,推动形成社会性惩戒合力@@,达到强化行政监管约束的效果@@。
 
三@@
 
  正是因为电子化@@具有透明度高@@、存储量大@@、时效性强@@、传播性广等特点@@,政府@@采购@@电子化@@日益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成为当前国内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趋势和@@潮流@@。为此@@,苏树林省长还曾对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做过专门批示@@:“推进政府@@采购@@@@‘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网络在线监管@@”。
 
  苏省长的批示为今后一@@段时期省内的政府@@采购@@改革指明了方向@@,“推进政府@@采购@@@@‘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网络在线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采购@@相关各方一@@起努力@@,共同营造有利于实现@@电子化@@监管的体制和@@外部环境@@。具体而言@@,就是要突出抓好@@“四@@个推进@@”:
 
  一@@、推进政府@@采购@@@@业务全面公开@@,做实@@“业务公开@@”。
 
  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法@@》确定的重要原则@@。监管部门应在逐步放松采购活动程序控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基本实现@@@@“除法定不予公开的之外@@,一@@律公开@@”的信息公开目标@@。
 
  一@@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的要求@@,要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政策@@,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和@@电子环境@@,切实将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在兼顾安全性的同时@@,努力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范围扩大到采购预算@@、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及履约情况等方面@@,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进政府@@采购@@@@业务全程监管@@,满足@@“过程受控@@”。
 
  过程受控@@,就是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监管部门要加快对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进行规范@@清理@@,明确当事人的职能范围@@、操作程序@@、办理时效@@、违规责任@@,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一@@是按照@@“依法@@、科学@@、规范@@”的标准@@,对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进行重塑@@、再造@@,使财政支出精确@@、细化到每一@@个政府@@采购@@项目@@,使从预算编制开始@@,到预算执行情况@@、采购资金支付@@、资金节余和@@资产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查@@;让从采购需求的提出@@,到项目所采用@@的采购方式@@、参与的供应商@@@@、验收情况等采购过程中的每一@@项记录都有迹可寻@@,实现@@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精细化管理@@。
 
  二@@是按照全程受控@@、重点防范的要求@@,将政府@@采购@@各项监督制度的内容具体化@@、规范@@化@@。结合政府@@采购@@业务特点@@,合理设置电子监察节点@@,科学@@设定预警条件@@,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三@@、推进政府@@采购@@@@业务全程记录@@,保证@@“全程在案@@”。
 
  政府@@采购@@过程记录不仅在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也是保证@@公开@@、公平@@、公正采购的重要手段@@。因此@@,政府@@采购@@电子记录的管理必须与政府@@采购@@事业的快速发展相适应@@,实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一@@是确保电子记录全面@@、客观@@。监管部门要合理制定政府@@采购@@电子信息目录@@,明确信息分类@@,按照信息的属性@@,完善电子记录工作各项制度@@,强化记录上传@@、整理@@、管理责任@@,保证@@电子记录的完整@@、真实@@、有效@@,客观@@地反映政府@@采购@@全过程@@。
 
  二@@是确保电子记录安全@@、可靠@@。监管部门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电子记录安全保障系统@@,加大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加强服务系统安全管理@@,完善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安全防护能力@@。
 
  四@@、推进政府@@采购@@@@业务全面评价@@,实现@@“永久追溯@@”。
 
  政府@@采购@@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政府@@采购@@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带动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发挥诚信建设示范作用@@@@。
 
  一@@是加快政府@@采购@@领域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信用@@信息的统一@@发布和@@共享@@,加紧制定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标准@@,依法@@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统一@@信用@@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形成监管合力@@。积极推广政府@@采购@@信用@@信息社会化应用@@@@,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充分利用@@工商@@、税务@@、金融@@、检察等其他部门提供的信用@@信息@@,建立多部门@@、跨地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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