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将@@《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办法@@(草案@@)》规定@@“符合@@《电子签名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且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生成的电子文件@@@@、证照@@,与纸质的文件@@@@、证照@@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作为法定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

 
  在提高应用水平方面@@,《办法@@(草案@@)》规定@@:一是应用单位应当优先接收或者使用电子文件@@@@、证照@@,推行政务@@全流程电子化@@、网络化办理@@,逐步实现@@欧宝娱乐靠谱吗 同城通办@@、异地通办@@。应当利用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数字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作为电子化身份识别介质@@,实现身份信息与业务系统的关联@@,减少提交其他证照@@@@,逐步实现@@一证通办@@。二是应用单位应当利用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数字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作为电子化身份识别介质@@,实现身份信息与业务系统的关联@@,减少提交其他证照@@@@,逐步实现@@一证通办@@。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12月@@30日前@@,通过@@“福建@@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对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法制办收@@,邮编@@:350003,并在信封上注明@@“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azhi@fu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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