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政府@@信息公开@@@@,无疑是推进政务@@公开的有效载体@@,也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有效方式@@,既有利于行提高政机关公信力@@,也有利于维护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和谐关系@@。自@@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从起步探索到实践创新在不断阔步前行@@,但长足进展中也尚存不足@@,不容忽视@@。其中@@比较突出的@@,一是@@“假公开@@”与@@“缩水公开@@”现象在个别地方时有发生@@;二是@@“罚款经济@@”、“以罚代刑@@”等在非透明环境下难以杜绝@@。

  保障权力良好运行@@,必须要打开包袱晾一晾@@、晒一晒@@。在此背景下@@,新一届政府@@正不断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回顾过去一年@@@@,政府@@信息公开@@@@数次@@成为国务院常务会的公开议题@@;在布置@@2014年@@政府@@工作的报告中@@,李克强总理也进一步明确@@,确需设置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

  此次@@@@《通知@@》正是对该重点工作的继续推进@@。为了确保落实@@,在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方面@@,除了要做好权力清单@@,简政放权的进程与@@行政许可@@的权力运行情况同样需要接受社会监督@@。《通知@@》要求@@,必须及时公开与@@简政放权相关的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等调整信息@@;政许可也要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在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方面@@,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是主要方向@@。其中@@,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被重点提及@@,这也与@@当前的社会的普遍关注@@息息相关@@。《通知@@》要求@@,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庞杂的系统工程@@,也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基本义务@@。在加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当下@@,要加速政府@@职能的转变@@,还要求@@我们必须健全确保公开的配套制度@@,让不公开的必挨@@“板子@@”;同时也要做好社会担任@@“啄木鸟@@”角色的宣传教育@@,对信息的晾晒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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