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8月@@12日讯@@ 如果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走@@,法院@@、人民群众@@、媒体@@将三管其下@@,对其行为行使监督权限@@。今秋@@10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无异于给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上了一道@@“紧箍咒@@”。

  今天上午@@,湖南@@各级政府@@法制办主任法规处长齐集长沙@@,就@@《湖南@@省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以及@@《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行了讨论@@,长株潭及省工商局@@@@、省交警总队@@等成为首批试点单位@@。

   谁对政府@@行政行为行使主要监督权限@@?

  “现在@@我们的行政程序规定@@@@最大的创意是什么@@?它@@赋予了法院@@@@、人民群众@@、媒体@@对我们行政行为的监督权限@@。”在@@今天的全省政府@@法制办主任法规处长会议上@@,湖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许显辉介绍@@@@,按照@@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哪个部门不按照@@规定@@去做@@,麻烦就@@来了@@,它@@(媒体@@)要给你曝光@@,法院@@在@@审判过程当中也讲得非常清楚@@,以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按照@@行政程序规定@@@@走程序@@,到了法院@@@@,基本只会被判败诉@@。

  这就@@为整个法律系统平空增加和明确了职责超过@@20项@@,“像这样授予法制部门那么多职责和任务的情况@@,在@@湖南@@历史上是没有的@@,在@@我们国家的历史上也不多见@@。”许显辉说@@。

  这其中有关信息公开内容的章节最多@@,包括对一系列行政决策@@、立法机制@@、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内容都进行了详尽规定@@@@。

  哪些规范性文件将在@@@@10月@@1日前@@自动无效@@?

  信息公开主要是指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和执行@@。

  按照@@《规定@@》要求@@,10月@@1日前@@,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对之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现行规范性文件实施满@@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发布施行@@2年@@的@@,一律自动失效@@,10月@@1号起@@,所有规范性文件要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有一项@@未做到@@,法律就@@无效@@。

  在@@从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取得登记号后@@,过关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统一在@@本级政府@@和政府@@网站@@公布@@,未经统一登记@@、编号@@、公布的@@,一律无效@@。“尤其是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政府@@立法项@@目@@,要遵循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五个步骤@@。”

  许显辉介绍@@,《规定@@》要求@@在@@@@10月@@1日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还要出台专门的规范性文件@@,确定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操作规则作出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规定@@》破局首年@@@@,湖南@@已选取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省工商局@@、省交警总队@@、醴陵市@@、耒阳市@@、新田县进行行政程序建设和依法行政示范的试点@@,这将由点带面推进全省规范行政程序@@,促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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