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政府@@在放管服@@改革中运用数据@@治理@@方式@@, 大大提升了政府@@治理能力@@, 服务型政府@@和高效政府@@已初步体现@@。但是传统体制@@、思维模式@@、基础设施@@、技术能力以@@及制度保障等已成为@@数据@@治理@@更好推广运用的阻滞因素@@, 因此@@必须针对这些薄弱环节进行改革和完善@@, 为@@实现数据@@治理@@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从而使放管服@@改革能借助现代科技顺利推进@@, 早日实现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政府@@数据@@@@治理@@@@, 就是政府@@运用大数据@@技术收集@@、存储@@、管理海量数据@@@@, 实现数据@@部门间共享@@@@, 并通过一@@定的分析@@工具辅助进行社会事务管理@@、提供良好公共服务@@、解决社会矛盾@@, 实现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在放管服@@改革实践中@@, 各级政府@@运用数据@@治理@@的方式有效破解了许多制度性难题@@, 有效提升了政府@@治理的协同性@@, 体现了高效便民的价值导向@@@@, 所以@@研究更好地发挥数据@@治理@@在放管服@@改革中的作用@@, 对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数据@@治理@@对于放管服@@改革的作用@@

  数据@@治理@@作为@@一@@种建立在现代治理理念基础上的治理手段@@, 将会在放管服@@改革中发挥其独特作用@@。

  1. 数据@@治理@@推动简政放权@@。

  政府@@职能转变@@, 简政放权是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 国家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 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大批@@“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投资项目核准等项目被取消@@, 一@@些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被清理@@, 将应当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力彻底放权@@, 各地不断创新性便民利民的举措@@。党的十九大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拉开了序幕@@, 更深层次@@的简政放权已经启动@@。互联网@@、大数据@@与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为@@这些改革举措@@, 提供了足够的技术支撑@@, 借助于大数据@@技术实现数据@@共享@@@@@@, 通过网上虚拟政府@@的设置@@, 实现政务@@流程再造@@, 打破部门间壁垒@@, 形成协作机制@@。从一@@定意义上说@@, 是数据@@治理@@倒逼并加快了政府@@的简政放权步伐@@。

  2. 数据@@治理@@促进了放管结合@@。

  政府@@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智能感知技术收集分散在各虚拟空间@@上的企业相关数据@@@@, 包括生产经营@@、销售物流@@、检验检测@@、安全环保等领域的数据@@@@, 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处理功能@@, 准确识别企业违法失信@@、投诉举报@@、消费者维权等信息@@, 准确预警危害市场的失范行为@@@@, 提升政府@@的风险防范和应急响应能力@@, 将监管方式由过去的@@“人盯事@@”“一@@对多@@”“事后查@@”, 变为@@@@“大数据@@盯事@@”“多合一@@@@”“事前预警@@”, 大大提高监管的效能@@。

  3. 数据@@治理@@实现优化服务@@。

  当前公共服务发展不充分和不平衡的情况比较突出@@, 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单一@@@@, 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同@@, 供给主体@@与需求主体@@缺少互动@@, 公共服务无法做到精准化@@, 导致供给过剩和供给不足同时@@存在@@, 群众的满意度不高@@。

  数据@@治理@@能在统一@@的大数据@@平台@@上实现公共服务主体@@的虚拟协同@@, 形成一@@体化的整体性治理@@。政府@@部门可以@@借助智能感知技术收集分散在各虚拟空间@@上的需求数据@@@@, 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处理功能@@, 准确识别群众需求和偏好@@, 实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精准化@@。通过打通政府@@@@、公共服务部门间的数据@@壁垒@@, 促进数据@@流转共享@@@@, 将有效促进行政审批事务的简化@@, 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 更好地服务民生@@, 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放管服@@改革中运用数据@@治理@@的制约因素@@

  虽然在当前放管服@@改革中@@, 国家已通过政策@@、资金等方面鼓励支持数据@@治理@@在各级政务@@平台@@得到推广与运用@@, 但从实践的情况看@@, 政府@@使用数据@@治理@@还面临着许多制约性的因素@@。

  1. 政府@@管理者大数据@@思维还没有建立起来@@。

  我们已身处大数据@@时代@@, 但我们的政府@@管理者思维仍然停留在小数据@@思维模式@@中@@, 这种建构在小数据@@基础上的传统思维影响着治理方式的转型升级@@。大数据@@技术是一@@种对数据@@应用的全新认识@@, 它不再过分追求数据@@的精确性@@, 而强调数据@@的完整性@@, 并且容忍数据@@的混杂性@@, 不再执着于因果关系的研究@@, 更加重视事物间相关关系@@, 它为@@人们数据@@认知开辟了新的维度@@, 是一@@种思维方式的迭代和更新@@。如果这样的思维方式没有在政府@@管理者中确立起来@@, 运用数据@@进行治理是无法实现的@@。

  2. 传统政府@@管模式难以@@适应数据@@治理@@的要求@@@@。

  政府@@数据@@@@治理@@@@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 以@@数据@@开放@@和信息共享@@为@@条件@@, 它对于政府@@组织的扁平化@@和协同性有着天然的要求@@@@。如果缺少这个条件@@, 即便大数据@@的硬件和软件都已具备@@, 数据@@治理@@还是缺少基本的组织条件@@。我国行政组织@@传统的科层制结构@@, 权力运行纵向@@层级多@@, 影响信息传递的速度@@, 同时@@横向@@权力以@@职能为@@限@@, 部门信息彼此割裂@@, 难以@@实现相互协同@@。比如@@, 政府@@机构中@@, 综合部门和行业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 协调难度大@@, 权责分离严重@@, 导致相同的问题各管一@@块@@, 各出各的招@@、各走各的道@@, 形成不了合力@@。所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 当前存在着机构设置不够优化@@、职能配置不够协同@@、机制运行不够高效等问题@@, 协同不够成为@@影响治理体系中的突出问题@@。

  3. 大数据@@基础设施@@和技术能力还需提升@@。

  大数据@@的发展和应用以@@完善的数字信息平台@@作为@@基础@@, 是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在一@@个国家和地区成熟的产物@@, 大数据@@的运用须以@@较高的采集@@、存储@@、分析@@、整合@@、控制作为@@技术支撑@@。近些年来@@, 我国虽然在提高信息化水平方面做出了切实的努力@@, 取得了很大成就@@, 但我国以@@计算机为@@媒介的互联网@@终端服务的发展还不充分@@, 从事大数据@@治理@@的专业人才也很缺乏@@, 信息采集能力@@、采集设备@@、采集系统的不健全@@, 信息采集更新慢@@, 信息缺乏时效性@@, 使采集和整理的信息资源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大打折扣@@。同时@@, 我国在大数据@@技术研究和开发方面起步较晚@@, 技术能力还比较薄弱@@, 还没有实现与国际先进技术保持同步发展@@。

  4. 数据@@共享@@还存在制度性障碍@@。

  大数据@@的发展与应用是以@@数据@@共享@@为@@前提的@@, 但由于部门间条块分割的管理格局@@, 使得每种类型数据@@仅能在部门和系统内闭环流转@@, 同时@@各种采集的数据@@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 在数据@@资源的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上形成了技术屏障@@, 同时@@, 数据@@的使用和共享@@还缺少法律的规制@@, 因此@@普遍存在不愿@@、不想@@、不敢共享@@的问题@@。

  三@@、为@@“放管服@@”改革建构完善的数据@@治理@@环境@@

  1. 适应新技术变革@@, 建立数据@@治理@@思维模式@@@@。

  理念决定方向@@@@, 思路决定出路@@, 政府@@治理者能否真正建立起大数据@@思维是实现数据@@治理@@的关键@@。政府@@治理者首先必须确立起@@“用数据@@来说话@@、用数据@@来管理@@、用数据@@来决策@@、用数据@@来创新@@”的数据@@意识和数据@@文化@@, 同时@@政府@@要将数据@@作为@@一@@种基础性战略@@资源给予高度重视@@, 在数据@@的使用上做到公开透明@@, 坚持@@信息公开原则@@@@, 坚决摒弃数据@@即权力的错误心态@@, 防止数据@@独占和数据@@欺瞒@@, 要用@@“全面@@、开放@@、共享@@”的理念来看待和配置数据@@@@, 引领和推动大数据@@技术在全社会的广泛应用@@

  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数据@@技术能力@@。

  拥有大数据@@的采集分析@@技术和完善的信息基础设施@@@@, 是保证掌握基础数据@@全面@@@@、足量@@、及时的必要条件@@, 也是决策者了解各种社会需求@@、选择和规划科学合理政策措施的基本前提@@。因此@@, 要优化网络设施空间@@布局@@, 大力发展宽带网络@@, 加强数据@@中心设计@@, 提高计算机存储@@硬件和相应管理软件的技术水准@@, 建立全面@@覆盖@@、动态跟踪@@、指标齐全的社会治理基础信息平台@@@@, 集合人口基础信息@@、居住信息@@、就业信息@@、房屋登记信息@@、违法犯罪信息@@、网络舆情信息@@、公共卫生信息@@、环境状况信息@@、劳资关系信息@@、突发事件信息等多种信息源@@, 运用数据@@分析@@工具进行研判@@, 形成科学精准的分析@@结果和行动方案@@, 提高新形势下社会治理信息化水平@@。为@@了促进大数据@@技术水平和能力的提高@@, 我们要在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方面出台相应支持政策@@, 比如@@可以@@设立大数据@@研究基金@@, 为@@科研人员开展前沿技术研究提供资金支持@@。要加强与国外先进大数据@@应用和研究机构开展交流合作@@, 立足自主创新@@, 突破大数据@@核心技术@@, 深度融合云计算@@、分布式处理平台@@@@、存储@@、感知等相关技术@@, 加强数据@@分析@@@@、应用等领域科研人员培养@@, 为@@政府@@数据@@@@治理@@@@提供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

  3. 构建科学职责@@体系@@, 打造协同政府@@@@。

  改革开放@@以@@来@@, 我们逐步深化了对政府@@行政职能的认识@@, 逐步认识到必须@@“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 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 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 改革机构设置@@, 优化职能配置@@”, 推动政府@@职能职责@@体系建设@@。在单独的条和块的角度来看@@, 数据@@治理@@已取得了很好的成就@@, 行业的数据@@统一@@平台@@已初具规模@@, 比如@@金税@@、金土@@、金水@@、金审@@、金盾@@、金保等信息系统已能很好发挥作用@@, 但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 各治理系统间缺少协同性@@, 还不具备@@“内外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协同@@”的要求@@。所以@@必须以@@政府@@职责@@体系建设为@@重点@@, 将事权@@、职责@@、利益进行合理界定@@, 以@@“如何更好地解决问题@@”为@@职责@@出发点@@, 将应对某一@@问题的职责@@进行归类整合@@@@, 尽可能把比较完整的事权划分出来@@, 要适应大数据@@时代对事权的要求@@@@, 进行合理确权@@, 坚持@@“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政企互联@@”的思路@@, 平衡跨层级@@、跨系统@@、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的职责@@和利益保障机制@@, 实现政府@@形态纵向@@上由@@“金字塔@@”向@@“扁平化@@”转化@@, 横向@@上由@@“碎片型@@”向@@“整合@@型@@”转化@@, 形成政府@@跨部门@@协同治理@@。

  4. 打破信息壁垒@@, 实现数据@@共享@@@@。

  为@@了实现数据@@共享@@@@的目标@@, 我们必须搞清阻滞因素@@, 以@@便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影响数据@@共享@@的原因大致有三@@个方面@@:第一@@@@, 行政体制因素@@。科层制在管理权力上是分离的@@、在管理流程上是断裂的@@, 按照专业分工形成职能界限明显的相互独立的@@“烟囱式@@”行政组织@@。第二@@@@, 技术标准因素@@。由于缺乏顶层设计@@, 没有制定全国统一@@的数据@@标准体系@@, 各部门采集的数据@@标准不一@@致@@, 采取的处理技术@@、应用平台@@不同@@, 数据@@库接口也不互通@@, 为@@信息资源的共享@@造成了困难@@。第三@@@@, 法律风险因素@@。随着数据@@资源公开程度的日益加大@@, 由于缺少数据@@公开和数据@@安全方面的法律规范@@, 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商业私密面临巨大风险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严重的可能会造成数据@@犯罪和数据@@灾难@@。

  针对行政体制因素@@的影响@@, 本文前段已有阐释@@, 这里不再赘述@@。对于技术标准不一@@的问题@@, 就是制定统一@@的各类数据@@标准@@, 编制全国目录标准体系@@。要在统一@@数据@@交换方面做出统一@@安排@@, 同时@@在目录与交换体系@@、平台@@架构及功能@@、备份机制及运行保障方面制定统一@@规范@@。

  对于法律风险因素@@@@, 应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开放@@@@、部门信息共享@@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制度@@, 明确数据@@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 厘清各部门数据@@管理及共享@@的义务和权利@@。为@@了打破数据@@壁垒@@, 发挥大数据@@在政府@@治理中的作用@@, 要将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确立为@@政务@@部门的基本法律义务@@, 开放@@和共享@@应遵循@@“以@@开放@@为@@常态@@, 不开放@@为@@例外@@”原则@@, 但法律须对例外情况做出明确规定@@, 对涉及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数据@@要做出严格限制@@, 防止国家@@、公民和法人的利益受到不法侵害@@, 保证大数据@@在政府@@治理@@, 尤其在当前@@“放管服@@”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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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略@@

责任编辑@@:qinp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