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10月@@15日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政府@@信息公开@@@@@@“精细化@@”提出了要求@@@@,如@@,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回应公众关切要以事实说话@@,避免空洞说教等@@。期待这些精细化@@的努力能够落到实处@@。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5年来@@,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逐渐揭开神秘面纱@@,网络@@、微博问政的方兴未艾@@,让政府@@信息越来越走近百姓@@。

  政府@@信息公开@@@@的进展有目共睹@@,但也应看到@@,群众的期望也在提高@@——既要@@“看得见@@”,更要@@“看得懂@@”;既做接受者@@,更要@@做参与者@@;既看政府@@公布的@@,更想看自己关心的@@。一句话@@,政府@@信息公开@@@@也需要@@“升级版@@”。

  公开需要适应新形势@@。中国已经进入全媒体时代@@,然而政府@@信息公开@@@@与新形势新挑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相符合的现象仍然存在@@:信息公布被动应付@@;公开的内容自说自话@@,缺乏解读@@;对新兴媒体认识不足@@、利用不够@@,等等@@。“各地区各部门应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意见@@》提出的要求@@可谓顺应了新形势@@。

  公开需要互动@@。一方面@@,群众想知道什么@@,需要互动来支持@@。信息公开@@的对象是广大公众@@,公众的需要才是信息公开@@的最终依归@@,而当前@@“依申请公开@@”仍是短板@@,导致@@“想知道的不公开@@,不重要的才公开@@”,“只公布不回应@@、只告诉不说明@@”。《意见@@》要求@@“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让我们看到了@@“依申请公开@@”的希望@@。另一方面@@@@,公开之后效果如@@何@@,也需要互动来解决@@。信息公开@@的对象是广大公众@@,公众的评价是真正的评判标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评价@@,应建立完整@@、科学@@、合理的标准@@,尤其要引入公众的评价@@。

  公开更需要监督@@。保障公民知情权@@,需要政府@@自觉行事@@,更必须配以强大的外部监督@@。这需要在制度框架内@@,完善人大监督@@、行政监察@@、舆论监督及其他各种实体监督@@,使@@“阳光政府@@@@”建设能够落到实处并形成长效机制@@。可能是外部监督超出了这个文件所能规定的范围@@,《意见@@》中只规定了加强内部考核和问责@@,而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外部监督的主体@@也过于狭窄@@,今后恐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政府@@信息公开@@@@“升级版@@”不能缺少外部监督这个元素@@,否则就会出@@“bug”(英文单词@@,本意是臭虫@@、缺陷@@、损坏等意思@@,现在多统称电脑系统或程序中隐藏着的缺陷@@或问题@@),在完善外部监督方面@@,群众的期待更加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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