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从内心@@“脱敏@@”,不低估公众的理性认知和判断能力@@,不将刑事犯罪等数据@@视为敏感信息而自束手脚@@,那么警方终归会从公开中尝到@@“甜头@@”。

  昨天下午@@,北京市公安局首次@@以@@“向群众报告工作@@”的形式@@,发布了上半年全市社会治安总体态势和主要数据@@@@。据悉@@,这种活动今后将形成长效机制@@,市局和分县局每半年一次@@向社会和市民汇报治安总体状况@@、通报工作情况@@。

  现代社会@@,公安机关承载着维护公共安全的职责@@,其信息资源历来备受公众关注@@@@,尤其是发案和破案的数据@@信息@@,某种程度上成为人们判断社会治安的晴雨表@@。但长久以来@@,警方将此类信息视为秘密@@,害怕造成公众担忧而不向社会公开@@,由此经常引出公众对治安信息知情权的争议性话题@@。

  治安信息不公开的背后@@,依旧是传统管制思维@@。安全感是每个人生存的基本需求之一@@。人们为了免遭恐惧@@、寻求安全@@,慎重地将自己权利的一部分让渡给政府@@@@,就是为了从政府@@那里@@“购买@@”到公开透明@@、放心称心的公共安全@@。而增进公众的安全感@@,不是靠信息屏蔽就能获得@@,其最终来源@@于彼此的诚信@@,以及真实信息带给人们的可预期性@@。如果将治安信息视为警方的私货不予公开@@,既是对公众知情权诉求的漠视@@,也与公共安全治理的目标南辕北辙@@。

  从法理上分析@@,除涉及国家机密或为侦查破案需要而暂时保密外@@,包括刑事发案和破案的各类数据@@信息@@,都应该定期向社会公开@@。这种公开不仅将警方的工作全面置于社会监督之下@@,督促公安机关补弱固强做好公共安全管理@@,还有助于个人做好治安防范@@。

  要达到提升公众安全感的目的@@,治安信息公开@@关键在于全面充分@@,真正做到@@“亮底牌@@、晒家底@@”。以往@@,信息公开@@还存在报喜不报忧的现象@@,警方公开的数据@@信息多集中在业绩方面@@。这种选择性公开@@,无法为公众提供预期行为指引@@,也无助于形成官民之间的信任@@。

  令人期待的是@@,北京警方的治安信息公开@@一旦纳入常态化轨道@@,就可能摆脱选择性公开的侥幸与偏好@@。如果能够形成规范化的制度性成果@@,必将具有更大的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当然@@,治安信息公开@@的最终实效@@,还取决于公安机关的观念转变@@。只有彻底将此类信息从内心@@“脱敏@@”,不低估公众的理性认知和判断能力@@,不将刑事犯罪等数据@@视为敏感信息而自束手脚@@,那么警方终归会从公开中尝到@@增进公众安全感的@@“甜头@@”。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