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得到消息@@,贵州@@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凡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设定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确需其他部门出具证明@@、批复@@、审查意见等的@@,由主办部门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服务系统向相关部门发起意见征询@@,各相关部门限时反馈@@,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

  贵州@@省政府@@明确@@,凡由政府@@部门制发的证照批文@@,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共享核验即可@@。凡能够通过当事人已有材料@@、有效证照核实或办事单位可自行核实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能通过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社保卡@@、学历证书@@、房产证@@、驾驶证等有效证照证明的@@,不得再要求@@开证明材料@@。

  本着便民的原则@@,凡对办理结果无实质性影响@@、可通过部门内部调查@@、咨询@@其他部门办理的材料@@,一律取消@@;凡能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一律取消@@。

  全省各级各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和@@企事业单位@@)实施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都在此要求@@之列@@。贵州@@省政府@@同时明确@@,凡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类似要求@@的@@,服务提供部门必须明确需要收取的具体材料名称@@、要求@@、来源@@等要素信息@@。

  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将向社会公布@@《证明材料保留清单@@》和@@《证明材料取消清单@@》,方便企业@@、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未列入保留清单范围内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

责任编辑@@:hongqi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