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一条百余字的微博@@@@把浙江海宁市司法局推上潮头浪尖@@。这条前缀@@“【微博@@公文@@】01号@@”的微博@@@@,是浙江乃至全国@@,第一条@@以微博@@形式传达的政府@@公文@@。这种创新引发了广泛关注@@与热议@@。

  海宁市司法局并不是第一个开设官方微博@@的政府@@机关@@,借助微博@@这个小小工具@@,他们想将政务@@公开化推得更远@@。

海宁市司法局微博@@截图@@

  微博@@140字力戒官话套话@@@@

  在@@系统内@@22个职能部门均已注册实名认证微博@@后@@,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宣布@@,从@@2011年@@4月@@1日@@开始启用@@“微博@@公文@@”,其行政效力等同于纸质形式的公文@@。

  “海宁司法@@”是海宁市司法局@@2009年@@12月@@在@@新浪微博@@上开设的官方账号@@@@。目前关注@@@@“粉丝@@”超过@@6万人@@。

  据介绍@@,对于比较简短@@、适合微博@@发布@@的公文@@,海宁市司法局官方微博@@将作为独家平台@@予以发布@@@@。对于一些比较长的公文@@,将以@@“标题@@+网址链接@@”的形式予以转载发布@@@@。当然@@,并不是所有公文都会在@@此公开@@,机密公文依旧通过传统纸质文件的方式发布@@@@。微博@@公文@@只能由官方微博@@发布@@@@,个人微博@@可转发@@;正文@@内容要求准确地传达发文机关的有关方针@@、政策精神@@,力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楚@@。

  海宁司法@@局局长金中一表示@@,“微博@@公文@@”一般为一文一条@@,最多只能写@@140个字@@,需要精简语言@@,去除官话@@、套话@@。

  下属@@22部门均有实名微博@@@@

  4月@@2日@@,“海宁司法@@”第一条@@“微博@@公文@@”发布@@,内容是@@《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值班工作的通知@@》。

  用微博@@发公文@@,“海宁司法@@”并非突发奇想@@。

  半年@@前@@,海宁司法@@行政系统内已经接触微博@@@@。目前海宁市司法局下属@@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22个职能部门均已注册了实名官方微博@@@@。通过微博@@@@,他们建立了公务信息传递网络@@,交流工作经验@@。金中一本人自@@2009年@@注册个人微博@@以来@@,“粉丝@@”已超@@10万人@@。

  在@@“微博@@办公@@”推进中@@,大家发现@@:没有规范的公文格式@@,在@@区分一般信息和公文时@@,很容易产生混乱@@。如何将这种公开@@、透明@@、高效的办公模式发展下去@@?“微博@@公文@@”的构想应运而生@@。

  “我们想通过这个形式来制定一个规范@@,一是明确公文发布@@@@,二是透明@@地向网友展示我们做了什么工作@@、如何做这些工作@@。同时@@,也想给网友提供评论@@、建议的窗口@@,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检验@@。”金中一说@@。

  “让网友切实看见我们的工作@@”

  “微博@@公文@@”启动@@,网友议论不少@@。

  肯定者认为@@,此举为政务@@公开透明@@探了新路@@,拉近了与百姓的距离@@;质疑者也有@@,认为此举不过是作秀@@,不会产生任何实际意义@@。对于质疑@@,金中一认为很正常@@,“我们一直把注意力放在@@促进工作上@@,而非担心挨骂上@@。”

  “‘微博@@公文@@’还是一个新的尝试@@,对于如何发展@@、如何运作@@,还在@@摸索中@@。我们想把它当做海宁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化的一个重要平台@@@@,让网友切实地看见我们的工作@@。就像水管一样@@,以前人们不知道里面流的是什么@@、流了多少@@、流向哪里@@。现在@@我们做了一个透明@@水管出来@@,让大家一目了然@@。”金中一说@@,“我们用实际工作说话@@。”

  北京大学移动政务@@实验室主任宋刚则把海宁市司法局此举称为@@“2.0时代的电子政务@@@@”。他认为@@,“微博@@公文@@”的出现@@,有助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政务@@在@@社会参与和互动中改进提高@@。

责任编辑@@:admin